为什么有的制度会形同虚设呢?不是我们制定的制度有问题,而是我们的执行有问题。比如遇到了违反制度的事情,我们总要想一想,真要按照制度处罚吗?会不会出现更严重的后果?如果我太较真了,别人会不会对我有看法?
此时,我们反过来问一下,我们设立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有制度不执行,那么设立这些制度又有何用?别人不执行制度,是不是也可以作为我不执行制度的理由?
人们为什么会如此纠结?因为人们没有深刻理解设立制度的原因。上文已经讲过,设立制度的原则一是公平,二是效率。公平是一个社会学名词,在法律上,公平是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公是公共,指大家和公众,平是指平等,公平就是大家平等地共存。公司中的公平,更多地体现在付出和所得的对等上,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就是公平,要兼顾客户、员工和股东各方的利益;公司中的效率,主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交付客户约定的产品数量和服务内容,每个人都执行同一个制度,团队协作的效率最高。制定制度,要遵循公平和效率原则,用制度解决争议时,也要体现出公平和效率原则。
比如,今天有人开会无故迟到了,参会人员的时间就被他一个人的行为浪费了,因此制度要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以弥补按时到会人员的损失,以及平衡大家的心态,这就是制度的公平性原则。(www.daowen.com)
再比如,如果一个会议没有要求,没有主题,没有议程,没有时间规定,没有发言顺序,这个会议的效率就非常低。要么大家不说,要么大家抢着说,要么一个人说起来没完没了,最后该研究的正事一项也没有落实,该做的决策一个都没确定,大家的时间和会议成本都白白浪费了。有些时候,可能我们觉得某些制度细则以及管理程序都比较繁琐,但如果没有这些繁琐的要求,我们的流程就会颠三倒四,我们的工作就会互相撞车,严重影响经营管理的效率,这就是制度的效率性原则。
中层经理作为制度的执法官,在理解了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原则之后,内心就应当变得无比强大,我们维护和捍卫制度的尊严,不是为了少数人的面子,而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