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反复宣讲制度:责任在我,你,他

反复宣讲制度:责任在我,你,他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其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中层经理通常要代表公司对员工进行制度宣讲与教育,当员工出现违纪情况时,中层经理首先要检讨自己,是否向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事前说明。如果没有事前说明,那就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应该向员工赔礼道歉,并且立即纠正和弥补。

反复宣讲制度:责任在我,你,他

公司的制度跟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国家的法律只要正式公布以后,就对全民产生了约束力,公民看不看,了解不了解,都不是追责的依据。只要你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违法的人可能会说自己不懂法,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这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只要你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要你是法律管辖范围内的人,公告即视为知道。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一说了之,特别是涉及员工利益和客户利益的制度,应当向员工不断宣讲,做到人人皆知,必要时还要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培训之后还要进行考核,或者签字确认,并承诺执行制度。

首先,在员工入职时,就应当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我们称之为“应知应会”教育,如果公司有《员工手册》,应当结合《员工手册》,对新员工进行中公司基本制度和企业文化教育。基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另外还包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工具、职业道德规范、企业发展历史和公司文化、价值观。

成批招聘员工的大型公司,应由人力资源部或企业内部的专门培训机构,对新员工进行定期的有计划的脱产培训。在中小企业中,对零星入职公司的员工,可以发放公司的规章制度让员工自学,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解答员工的学习情况,最终还要让员工参加重要制度的笔试或者口答,在自愿的基础上请员工签署遵守规章制度承诺书——我已经阅读过公司上述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执行。

其次,对于老员工也要经常宣贯规章制度。一方面,公司的规章制度随着公司的发展在不断更新,新的规则出来之后,必须由中层经理向员工讲解,重要的制度还要进行培训和考核,使员工随时随地了解公司的最新规定。另一方面,人们都有职业疲劳感,也会遗忘一些法规知识,甚至法规意识变淡了,遵守规章的自觉性降低了,这也是公司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中层经理要在每月的例会之后,针对上个月出现的违纪问题,专门进行制度讲解,或者在一些重大事发生之后,要结合案例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不断巩固和增强员工的法纪意识。

最后,在平时指导员工工作的过程中,要对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检查员工的执行行为,防止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的行为,鼓励和奖励员工遵守制度的表现。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老员工的新制度讲解,都是一对多的培训方式,并没有解决员工的个性化问题,甚至有人会认为这是讲给大家的,跟我没什么直接关系,我只是听听而已。因此,在平时工作检查中灌输制度意识、宣讲标准规范的做法是最有效的,只有当员工在自己操作过程当中遇到了实际问题,再有人对照制度判定对错,对照标准纠正行为,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感触才是最深的。(www.daowen.com)

为什么重要的制度在培训之后要组织考核,甚至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签字确认呢?形式都是为内容服务的,签字本身是一种仪式,可以提高员工对制度的敬畏感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也可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拿出承诺进行自我反省。另外,其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在遵守制度方面,公司有绝对的优势,而员工却是权力前面的弱者,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随着现在员工年轻化、知识化程度的提高,员工的维权意识也在提高,从雇佣关系看,公司作为雇主当然有决定是否聘用员工的权力,但从受雇一方的员工来看,也有拒绝被聘用或者辞职的权力。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协商、相互承诺的结果,一旦签订了合同,员工就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也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兑现对员工的承诺。中层经理在处理涉及员工利益的事件时,要依照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有违反劳动合同的倾向或者表现,中层经理都应当给予善意的提醒。

中层经理通常要代表公司对员工进行制度宣讲与教育,当员工出现违纪情况时,中层经理首先要检讨自己,是否向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事前说明。如果没有事前说明,那就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应该向员工赔礼道歉,并且立即纠正和弥补。如果事先说明了,员工也做出了承诺,还明知故犯,那我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因此,在员工了解和掌握制度之后,还要不断进行提醒,要在提醒和纠正当中,加深员工对制度的印象。处罚员工永远不是我们管理的目的,执行制度也不一定就是单纯的惩罚,制度当中有许多奖励规定,对那些表现优异的员工、模范遵守制度的员工,要及时进行奖励,这也是我们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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