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四川地区农业高度发展促使社会产生了显著的变迁,集中体现在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家庭结构、社会生活结构以及民族关系等方面。
首先,唐代四川地区农业的高度发展,提高了农产品商品化的比重,尤其是成都平原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农业财富日益向成都集中,最终形成了“扬一益二”的经济格局。但是,依靠高度集中的农业财富商品化所带来繁荣的成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体,受限于自然、交通、政治、割据势力以及当时小农经济占据主体的经济背景等多种因素,难以与城市相对集中的江南、关中地区展开持久的竞争,在宋元之后逐渐走向落寞。
其次,唐代四川以成都平原为核心的农产区农业生产条件的优化,大大提高了以一夫一妻及未成年子女组建的核心家庭成为独立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可能性。“父子别居”的家庭生活模式,在农业生产中获得的实际效益远远高于“父子同居”“累世而居”的大家庭。这就使得滥觞于秦代,而后普遍存在于全国的社会现象,日益成为唐代四川地区专有的社会现象,甚至成为唐代四川地区家庭结构的常态,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伦理问题。但是,这种“父子别居”的家庭结构导致了家庭财产的分流,不利于大家族的形成。有唐一代,四川地区尽管以成都平原为核心的农业区高度发达,所创造的农业财富也位居全国前列。但是,自始至终却没有像江南地区一样出现地方豪族或者形成庄园农业经济的发展模式,社会经济结构中仍然以个体家庭的小农经济为主。
再次,唐代四川地区农业的高度发展,将滥觞于秦汉以来的“俗好娱乐”在唐代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高度发展的农业带来了农业财富的高度集中,但相对狭小的投资环境、偏隅一方的自然地理特点以及“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对外交通状况和统治集团“重农抑商”的思维惯式,导致了高度集中的农业财富无法转向土地和商业投资,也不能如其他城市一样“自由地”开展经济往来,使得四川成为一个远离其他城市的农业经济独立发展体。在此情况下,高度集中的农业财富只能通过内部消耗的方式得以转化,从而导致了“俗好娱乐”这一社会现象成为唐代四川地区社会生活的常态。另一方面,唐代四川地区普遍存在的“俗好娱乐”造成了农业财富的分散和流失,使得高度集中的农业财富无法转向农业再生产和工商业领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www.daowen.com)
最后,唐代四川地区地处“西抗吐蕃,南抚蛮獠”的军事前沿地带,缘边诸州一直设有戍边常备军。每年所需21.6万至72万石军粮,除了3%左右依靠屯田和营田所得外,其余则“始终都要依靠四川盆地各州供给”。[5]同时,又通过提供兵源和力役维持了戍边驻军的正常建制。不仅如此,唐代四川还要为区域内羁縻府州解决衣食等基本生活需求。可以说,唐代四川凭借高度发展的农业在与吐蕃、南诏等民族政权以及内附的羌族、西爨白蛮与东爨乌蛮、僚人等少数民族的融合和对抗的过程中,通过提供军粮、军衣、战马等战略与物资战略装备以及提供兵源、力役等人力资源维持了戍边驻军的正常运转,又通过农耕与游牧两种生产方式的交融,创造出了“和同为一家”的民族交融局面,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唐政府西南边境的安全。
综上,唐代四川地区运用“土富人繁,物力之饶,甲乎天下”的农业生产方式造就了唐代中后期“扬一益二”的经济发展格局;并将西汉以来蜀民“俗好娱乐”的生活方式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相对优越的农业生产条件又改变了个体农民的家庭组织结构,夫妻组成的核心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父子别居”成为社会普遍化现象;同时“藩捍西南隅”,又为唐廷提供最基本的军队战略物资和兵源保障,从而改善了唐与吐蕃、南诏等民族的关系,为推进唐代社会的变迁提供了有力的历史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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