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集中的农业财富和狭小的投资环境是唐代“俗好娱乐”现象产生的另一重要因素。早在隋末唐初,四川地区就是“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84]。唐代中后期,依据卢求《成都记序》的记载,更是达到了“江山之秀,罗锦之丽,管弦歌舞之多,百工伎巧之富,其人勇且让,其地腴以善熟,较其要秒,扬(州)不足以侔其半”[85]。而至宋代时,四川地区的农业财富集聚量更为惊人,时人笔下的成都是“西南大都会,素号繁丽,万井云错,百货川委,高车大马决骤于通逵,层楼复阁荡摩乎半空,……奇物异产,瑰琦错落,列肆而班布,黄尘涨天,东西冥冥,穷朝极夕,颠迷醉昏,此成都所有也”。[86]据此可见,农业的高度发展,带来了农业财富的高度集中。
但是,我国传统社会,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经济发展的主体地位。同时,在历代政府“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惯势下,社会财富的流向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在这种经济发展背景下,一般而言,我国传统社会社会财富的流向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购买耕地,尤其是开展农业条件优越的平原和河谷地带更是如此。因为土地历来被视作拥有财富的主要象征;二是投入工商业,尤其是在当时能够带来高额利润的商品经营和手工业再生产。但是,唐代四川地区,这两个流向又受到极大的阻碍和限制。
首先,随着唐代农耕区从平原走向丘陵的扩展,可垦耕地面积已经相当狭小,这就意味着资金流向土地的可能度降低。四川核心农业区成都平原面积仅8,000平方千米,唐代水利设施主要围绕成都平原而展开(详见第四章第二节)。土地的可垦已达最大化,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农民不得不加大土地的复垦力度。《宋书》卷89《地理志》说:“川、峡四路……土植宜柘,茧丝织文纤丽者穷于天下,地狭而腴,民勤耕作,无寸土之旷,岁三四收。”[87]可见,成都平原农民在“无寸土之旷”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岁三四收”来增加农业总收入。而面积更为广阔的丘陵和山区,由于水利建设条件的限制,可垦耕地也不多。正如宋代蜀人魏了翁在《汉州劝农文》一文中所说:“蜀地险隘,多硗少衍,侧耕危获,田事孔难,唯成都、彭、汉、平原沃壤,桑麻满野。”[88]这种域内农业发展不均衡的现象甚至一直持续到清代,嘉庆年间主持编撰《四川通志》的四川总督常明亦从地方行政长官的角度指出了这一点:“古所称蜀地肥饶,及沃野千里,号为陆海之说,大抵指成都近地言之。而巴、阆、邛、僰间,穷谷嵁岩,去水泽绝远,类多硗瘠之区。”[89]宋人史尧弼《莲峰集》卷4《均税策》记载,宋代四川地区甚至一度出现了“有可耕之人,而无可耕之地”[90]的现象。同时,核心农产区的地价高涨,《宋史》卷344《王觌传》记载,唐代成都平原的良田已经达到“亩值千金”[91]的程度。显然,在此社会发展背景下,不仅普通的财富占有者不容易购买,就是富商巨贾也难以把大量的资本投入土地。[92]因此,“贫家不务储蓄,富室专于趋利”,在此情况下,“士多自闲,聚会宴饮,尤足意钱之戏”[93]的“俗好娱乐”的社会风尚也就在所难免了。由此看来,唐代四川地区因农业高度发展而积累的社会财富无法通过购买土地的方式得到更为充分的转化,只能流向其他方面。
其次,从农业经济的发展范畴看,四川农业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发展体。四川偏隅一方,以成都平原为核心的农业区,又偏处于盆地的西部边缘。其西南横亘着人烟稀少的高山和高原,其他方位与全国经济繁荣区之间,又绵延着经济落后区、甚至是荒凉的山区。诚如谢元鲁先生所指出的,在唐代全盛的天宝年间,成都的人口达到十六万户以上,而在其周围一千公里半径范围内,人口超过七万户的只有长安和洛阳,由成都到距离它最近的大城市长安,路途所用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94]这就使得四川地区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遇到极大的困难。宋人吕大防在《锦官楼记》一文中指陈了这一事实:“(四川)土地之毛善利丝枲,为之缯布以给上国,负于陆则经青泥、大散羊肠九折之坂,航于川则冒瞿塘、滟滪沉舟不测之渊,日输月积,以衣被于天下。”[95]吕氏所言青泥、大散是指从四川穿越秦岭至关中的青泥岭和大散关;瞿塘、滟滪则是指从水路出川必经的水势险恶的瞿塘峡和滟滪堆。可见,历史时期四川地区的对外商业贸易,即便是贩运可以长时间储存、重量相对较轻、且价格昂贵的高级丝织品,也要付出长途运输的高额代价和承担随时沉船的高风险。因此,这一时期四川地区农业商品经济的最大特点,即显示为区域内部的市场交换。而这样的市场特点,显然不利于农业财富的流出。(www.daowen.com)
最后,割据政权及其制定和推行的政治限制政策也是农业财富难以流向商业范畴的重要因素。四川地区因其相对隔离的地理特点以及优越的农业发展条件,自有史记载以来,就是割据政权“极其偏爱”的“恃险据富”的地方政权割据区。清人顾祖禹则以史家的眼光予以了详细解读:
成都府山川重阻,地大而要。战国时,司马错说秦惠王伐蜀曰: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诸葛武侯亦云: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是也。自秦取蜀,因蜀攻楚,楚繇以亡。汉高资巴蜀之力,战胜荥阳、成皋间,卒有天下。故取天下之规,常在巴蜀。公孙述之据蜀也,北连秦陇,东逼荆州,号为盛强。诸葛武侯用巴蜀,北出秦川,魏人骚动。晋季雄窃成都,亦能北收汉中,东取夔峡,南并宁州。是故蜀之险,弱则足以自固,强则足以伐人。晋人借之以并吴,隋人资之以亡陈。唐亦繇此以平萧铣,其与秦之攻楚同一揆也。王建之据蜀,号为完固,孟氏因其辙,亦足以自守。元末,明玉珍有蜀。[96]
这种割据政权为了维护其割据利益而制定的各种政治限制也使得四川地区农业财富转向商业经济受到更进一步的阻碍。如南朝刘宋时,益州刺史刘道济就借此割据权力盘剥入蜀商人,《十国春秋》卷42《邓元明传》载:“远方商人,多至蜀土,资货或有值数百万者,(长史)费谦等百计侵夺。”[97]唐人刘肃《大唐新语》卷12《劝励》记载,唐玄宗时,“成都富商积财巨万,兄弟三人分资不平争讼,长史受其财贿,不决与夺”。[98]《通典》卷11《食货·杂税》记载,“安史之乱”以后,为了解决中央政府面临的财政危机,唐王朝在四川地区专门推行提高商业税收的政策:“豪商富户,皆籍其家资所有,财富畜产,或五分纳一,谓之率贷,所收巨万计。”[99]这种赤裸裸的财产侵夺,使得多数商人为此破产。另一方面,这种地方割据的政治局面,也导致了一部分士人将农业财富转向政治,以换取官位。如上文所引“资产锯亿,以富雄于乡”[100]的梓州富豪邓元明,在王建进攻成都时,资助王建“前后数百万计”的军粮。《资治通鉴》卷273《后唐纪二》“庄宗同光二年四月”条记载,王建割据成都后,鉴于后唐曾以马匹交易四川地区的高级丝织品,下令“禁锦绮珍奇不得入中国,其粗恶者乃听入中国”[101],使得当时农产品的商业化遭受沉重的打击。至五代时期,甚至出现了“府库之积,无一丝一粒入于中原”的局面。[102]这样的政治策略,显然严重阻碍了农业财富流入商业环境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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