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代四川水利工程的重要性

唐代四川水利工程的重要性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代四川地区水利工程冲积平原地带灌溉与泄洪、丘陵山区的蓄水灌溉这两种修建方式在显示因地制宜的构造理念的同时,更让我们注意到其修建效果无疑是相当成功的,文献记载和学界研究成果均支持这一观点。对此,刘琳先生有着精彩的论证:唐人注重水利的建设与管理,这对于四川地区旱涝的防治,自必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唐代四川水利工程的重要性

唐代四川地区大规模修建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直接也是最为显著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点:其一,扩大了可垦耕地面积和水田面积;其二,改善了区域内农业发展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条件;其三,为农业丰收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保障,从而为社会变迁创造了前提预设。

(一)扩大了可垦耕地面积和水田面积

表4—1显示,在目前辑出的42项水利工程中,新建水利工程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北部和涪江冲积平原地带、成都平原南部和岷江冲积平原地带,共计19项,约占工程总数的45%。可见,“唐代的自流灌溉区,已经从成都平原向北扩大到绵州境内的涪江冲积平原,向南扩大到眉州境内的岷江冲积平原了”。[91]

笔者根据现存传世文献辑出的42项水利工程中,明确用于灌溉的有30项,约占工程总数的71%,其中确切记载借此新增水田面积的有7项,分别是:武德初(618年)陵州汉阳堰“溉田二百顷”[92];垂拱四年(688年)绵州广济陂“溉田百余顷”[93];开元中(713年—741年)眉州蟆颐堰“溉眉山、青神田亩七万二千有奇”、通济堰“溉田千六百顷”[94];太和中(827年—835年)眉州山酾渠“溉田二百余顷”[95];贞元末(805年)汉州堤堰“溉田四百余顷”[96];开成五年(840年)剑州新江“得田五百亩”[97]。确切记载通过扩建或新建增加溉田面积的有2项,分别是:元和八年(813年)之前成都府扩建汶江“溉田万顷”[98];唐末眉州通济堰“溉田一万五千顷”[99]。未确切记载溉田数,但明确用于溉田的有16项,分别是:贞观元年(627年)绵州龙安县云门堰“决茶川水溉田”、神泉县折脚堰“引射水溉田”[100]高士廉担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期间(627年—631年)新开温江故渠“以广溉道”[101];永徽五年(654年)绵州罗江县茫江堰“引射水溉田”[102];龙朔中(661年—663年)彭州侍郎堰、百丈堰“引江水以溉彭、益田”[103];龙朔三年(663年)剑州阴平县利人渠“引马阁水入县溉田”[104];高宗时(650年—683年)汉州雒县重修金雁、白水在县令张知古“浚其涂洫,川浍始通”之后,“人得就耕”[105];武后时(685年—704年)彭州新开唐昌沲江“溉九陇、唐昌田”[106];唐前期眉州馨堰“拥江水为大堰,开六水门,用灌郡下”[107];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眉州远济堰“溉眉州通义、彭山之田”[108];天宝中(742年—756年)修建的成都府万岁池“积水溉田”[109]广德元年(763年)夔州青苗陂“蓄水溉田”[110];广德二年(764年)阆州南池“万顷浸坤轴”[111];贞元二十一年(805年)罗江县杨村堰“引折脚堰水溉田”[112]

有学者经过考证认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府蜀郡、蜀州唐安郡、汉州德阳郡、彭州濛阳郡、简州阳安郡、雅州卢山郡、陵州仁寿郡、眉州通义郡、邛州临邛郡耕地面积从隋代11万今公顷增加至天宝间17万今公顷。[113]那么,由此看来,经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唐代四川耕地面积至少比隋代增加了14万今公顷。[114]

(二)改善了区域内农业发展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条件

四川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第一章第二节已详细论证,此节不再赘述)决定了发展农业生产必须与调控水资源保持高度的协同性与一致性。无论是在岷江、沱江与涪江三大冲积平原的稻作农产区兴建灌渠与修建堤堰引流自灌,还是在盆地中部和东部丘陵山区依靠开凿陂池蓄水灌溉,这两种农田用水方式,都需要对水资源的利用条件予以调控。唐代四川地区水利工程冲积平原地带灌溉与泄洪、丘陵山区的蓄水灌溉这两种修建方式在显示因地制宜的构造理念的同时,更让我们注意到其修建效果无疑是相当成功的,文献记载和学界研究成果均支持这一观点。目前有史可稽有唐一代四川地区的旱灾仅录数十条:

新唐书》卷35《五行志》载:

太宗贞观九年(635年),秋,剑南、关东州二十四旱。

(贞观)十二年(638年),吴、楚、巴、蜀州二十六,旱。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秋,陕、降、蒲、夔等州旱。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秋,开、万等州旱。[115]

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载:

高宗总章二年(669年)七月,剑南益、泸、嶲、茂、陵、邛、雅、绵、翼、维、始、简、资、荣、隆、果、梓、普、遂等一十九州旱,百姓乏绝,总三十六万七千六百九十户。[116]

所录水灾也不过十一条:《旧唐书》卷1《高祖本纪》载:(www.daowen.com)

高祖武德七年(624年),七月甲午,夔州地震山崩,江水咽流。[117]

《新唐书》卷36《五行志》载:

太宗贞观四年(630年),秋,许、戴、集三州水。

贞观十八年(644年),秋,谷、襄、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大水。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夏,泸、渝等州水。

高宗永徽四年(653年),杭、夔、果、忠等州水。

德宗贞元十一年(785年),十月,朗、蜀二州江溢。

文宗大和五年(831年),玄武江涨,高二丈,溢入梓州罗城。东川大水,害稼。

开成四年(839年),西川大雨,水害稼及民庐舍。

僖宗光启三年(887年),四月,维州山崩,累日不止,尘坌亘天,壅江水逆流。[118]

上述史料合观,不难发现,唐代四川地区发生旱灾和水灾所呈现出的几个特征:其一,旱灾和水灾基本上发生在初唐水利工程未能大规模修建之前;其二,水灾基本上发生在水利工程修建数量少或者不适宜修建水利工程的州县;其三,史料所录的数十例水灾中,地震、暴雨造成的山体崩垮堵塞河道形成洪灾2例,江河汛期造成洪灾7例,暴雨强度大、排泄系统不健全造成洪灾2例。

另据邓云特先生的考证,有唐一代全国范围内共发生旱灾125例,水灾115例;竺可桢先生推及出四川地区发生旱灾5例,水灾2例[119],《四川省水利志》编写组统计为唐代四川地区共发生旱灾5例,水灾12例。[120]在全国范围内同期发生的旱灾和水灾中所占比重是极小的。对此,刘琳先生有着精彩的论证:唐人注重水利的建设与管理,这对于四川地区旱涝的防治,自必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大量修建的池堰堤渠等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分别具有排水、蓄水、拦洪、引灌等多种功能,可进行大范围的蓄泄调剂,遇涝排水,逢旱引灌,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经营所需的自然环境,防止或减少了水旱灾害。如都江堰工程,“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121],长期灌溉和保护着成都平原上的数百万亩农田,使之免于旱涝之灾,直到唐代,“地居水侧者”,仍然是“顷直千金”。唐朝初年,高士廉治蜀时,又于“故渠(即都江堰)外,别更疏决,蜀中大获其利”。[122]另外,如眉州彭山县,“有通济大堰一,小堰十,自新津邓江口引渠南下,百二十里至州西南入江,溉田千六百顷。开元中,益州长史章仇兼琼开”[123]。至于水利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则能督促唐代四川地区农田所需水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从而也有助于防御旱魃为虐或消除江河湖泊泛溢的隐患。[124]

(三)为农业丰收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保障,从而为社会变迁创造了前提预设

宋人范成大的《吴船录》记载了唐五代时期成都平原兴修水利工程以及由此而促进农业发展的概况,并发出了由衷的赞叹:“侍郎堤西行秦岷山道中,流渠汤汤,声震四野,新秧勃然郁茂。道见田翁,欣然曰‘今岁又熟矣’,……至永康军(今都江堰),一路江水分流入诸渠,皆雷轰雪卷,美田弥望,所谓岷山之下沃野者正在此。”[125]唐代水利工程的日渐完善与水稻种植面积的扩展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充足的水分供应和精心的水分管理与使用,水稻是无法种植的,这是一般的常识。对于这一点,元人王祯《农书》卷7《百谷谱·水稻》篇表述得很清楚:“治稻者,蓄陂塘以潴之,置堤闸以止之……又有作为畦埂。耕耙既熟,放水匀停,掷种于内。候苗生五六寸,拔而秧之,今江南皆用此法。苗高七八寸则耘之,耘毕放水熇之,欲秀复用水浸之。”[126]运用现代科学理论观点来看,“灌溉,就是按农作物的需水要求,有计划地将水输送和分配到田间,补充农田水分,改变土壤中养料、通气和热状况等环境,使农作物正常生长的一种生产措施。它的目的是获得最高产量,或者说是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127]因此,唐代四川地区水利工程的修建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为农业丰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前引杜甫寓居夔州期间所撰写的诗文:“东屯稻畦一百顷,北有涧水通青苗”[128],描述了因青苗陂水利工程的修建而溉田上百顷的事实;“插秧适云已,引流加灌溉”[129],是写插秧时引水灌溉稻田的景象;“烟霜凄野日,粳稻熟天风”[130],则描述了秋高气爽时节粳稻成熟的概况;“复作归田去,犹残获稻功。筑场怜穴蚁,拾穗许村童。落杵光辉白,除芒子粒红。加餐可扶老,仓庾慰飘蓬”[131],既描绘了水稻丰收后加工成红艳艳的米粒的诱人场景,又突出了丰收的水稻充实仓库的喜悦心情[132]再如唐末眉州刺史张琳,疏决水道,带来秔稻的大丰收[133]等,便是水利工程的修建促进了农业丰收的有力释证。史学大师蒙文通先生经过详实的考证,做出了唐代成都平原水稻亩产量是汉代的两倍之多的学术判断。[134]

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四川地区水利工程的修建在充分利用自然地理条件、遵循因地制宜的建造理念的指导下,采用了三种建设理念:在成都平原西部,维修或扩建都江堰水利工程,在维持原有耕地面积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增加水田面积;在地势平缓的成都平原北部和涪江冲积平原地带,新建能够开渠引水的灌渠,依靠引流自灌的农田用水方式扩大水田面积;在地势相对平缓、略有低矮丘陵的成都平原南部和岷江冲积平原地带,新建能够分水、截水的堤堰,依靠开渠引水灌溉农田;在盆地中部及东部丘陵山区,地势稍高地方开凿蓄水池,利用积蓄天然降水放水灌溉。但空间分布不均衡,多数集中在平原地带,共32项,约占工程总数的76%。其中,位于成都平原的成都10项、彭州4项、汉州5项、蜀州3项;位于成都平原北部涪江冲积平原的绵州6项;位于成都平原南部岷江冲积平原的眉州6项。盆地中部丘陵山区仅陵州汉阳堰与剑州利人渠2项;盆地东部及北部丘陵山区一般利用陂塘蓄水灌溉农田,但也仅有夔州青苗陂、阆州南池2项水利工程。部分丘陵山区农田用水仍然比较困难,如《蜀中广记》卷56引《邛州志》记载,邛州丘陵山区地带“岁旱祈雨,有打泉之说,田至百十丈,高远者,接长竹引水溉之,或接到六七十竹者”。[135]清道光版《保宁府志》卷8《舆地志·堤堰》记载,盆地北缘米仓山、大巴山一带,因为“山谷郁律,疏导较难”[136],基本上没有兴建水利工程。川西高原,地势高寒,不适宜水稻的种植,因而也没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修建,仅有用来蓄水、缓解旱情的零星分布的陂池。川西南高山峡谷之间,当地少数民族主要从事畜牧业,只是在河流峡谷两岸的平缓地带开展规模较小的旱作农业生产,农业用水基本依靠天然降水,同样也没有兴建水利工程。有唐一代,唐政府在四川地区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洪涝还是干旱等自然性的农业灾害都未造成全境性的灾害,足以说明唐政府在四川地区大规模地修建和管理水利工程是卓有成效的,极大地推动了四川地区的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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