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明确地阐明了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发展需求的增长都仰赖人口的增长,并且“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1],并由此将劳动者列为唯物史论中最为活跃的因素。苏联学者恰亚诺夫(Chayano)的小农家庭生产模式理论的核心即是,通过对农民家庭生产劳动的主观评价,强调家庭规模与家庭结构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在此经济系统中,土地、劳动力和生产方式根据家庭发展的自然过程而结合在一起,家庭提供的劳动力是唯一可能的收入来源。尽管学界对这一理论是否适合我国传统社会“小农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尚存在争议,但至少会对我们考察我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的问题能够产生有益的启示。[2]从我国传统社会的国家层面解析,“民以食为天,国以农立国”,人口数量的变化对土地、赋税、财政、徭役、力役及军事等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调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故而,自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起,历代王朝极其重视对人口的掌控,都把人口的统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首要问题来处理。在我国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人口的增长与农业的发展几乎是呈现平行并进的特点,即人口增长的时期同时也是农业发展的时期。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两者之间紧密关系的明确反应。因此,人口自身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人口与农业的发展关系自然就成了学界致力于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学界根据我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的自身特点,普遍认为劳动力资源在我国传统社会农业生产过程中具有主导性的作用[3],并在论证隋唐时期我国农业发展相关问题时,将这一观点推拓至“隋唐时期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得益于该区域人口增长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4]“唐代中后期江淮流域农业经济的繁荣富庶与人口的稳定和大批移民的迁入存在密切关系”[5]等具体性的陈述表达。诚然,人口与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并含有若干未知因素,但是它们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明确的。[6]对此,傅筑夫先生作出了理论上的高度概括:一方面,人口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增加了对人口的容纳力和对劳动力的需求,反过来又促进了人口数量的增长。[7]
从宏观上讲,在我国传统社会农业经济背景下,历代王朝增加农业(狭义的农业,仅指种植业)总产量的最直接的途径不外乎以下几条:其一,在农业生产技术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展可垦耕地面积;其二,全面实行和推广以农业生产工具与耕作技术为核心的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其三,兴修农田水利设施,提高防洪与灌溉能力,为农业丰收提供可靠保障;其四,增加单位面积的劳动力投入量;其五,制定并推行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制度或措施等。我国传统社会的发展历史业已证明,这几条途径并非单线进行,而是在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并行发展。在生产技术相对缓慢的情况下,如果说扩展耕地面积与兴修水利成为历朝历代在特定生产技术下,追求农业生产总量最常态化的诉求。那么,如何将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则是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这一国家治理理念尤其是在离乱之后王朝登基伊始或者王朝出现财政危机、面临稳固政权的局势时,表现得更为突出。制定或调整各种土地政策和人口政策的核心目的就是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人口和耕地以及尽量使二者结合的程度和方式更符合当时农业发展的需求。如此看来,人口就成为我国传统社会促进农业生产乃至社会变迁的最为重要的一环。这是因为,在粗放经营和生产技术发展相对缓慢的前提下,各种发展农业生产措施的顺利实施,必须以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投入为前提和基本保证。因此,作为生产劳动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区域内人口数量的多少与分布,体现了劳动力对农业发展的支撑力度,往往能够反映某一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区域农业发展的总体状况。(www.daowen.com)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人口数量与劳动力资源的关系,基本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口数量仅是劳动力资源的前提条件,并不等同于农业具体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劳动力投入量。我国传统社会等级森严,各层官吏及其附属人口以及兵、商、僧(尼)、民等各社会阶层的数量与人口比例等始终处于动态的发展变化之中,而且史料缺载。这就对我们了解各个社会等级人口数量的构成状况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其二,即便是在实际投入的劳动力资源中,个体劳动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劳动技术和劳动经验等素养的差异。因此,实际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之间的个体劳动差异依然是我们讨论这一问题不能忽视的变量。在这方面,英国学者M.厄普顿关于劳动力资源的观点值得借鉴,他认为“农业总劳动量既决定于实际劳动人数,又决定于每个劳动者所作出的努力”。[8]也就是说,考察我国传统社会劳动力资源与农业发展的关系,既不能忽视某一特定历史发展阶段中劳动力数量在人口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不能忽视劳动力素养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个体劳动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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