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促进耕地面积扩展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促进耕地面积扩展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唐政府在四川地区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对四川耕地面积的扩展起到了显著成效,仅在成都平原北部、涪江冲积平原地带的绵州、汉州与蜀州13项灌渠和成都平原南部、岷江冲积平原地带的眉州6项堤堰,“就表明唐代的自流灌溉区,已经从成都平原向北扩大到绵州境内的涪江冲积平原,向南扩大到眉州境内的岷江冲积平原了”。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促进耕地面积扩展

历史时期,四川农产区的扩展轨迹基本上是随着农田水利技术的成熟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而逐步从盆地西部平原走向盆地中部河川、盆地东部河谷及盆地周边丘陵山区的。古蜀时期,在以排泄积水为主的水利技术背景下,杜宇“教民务农”以及鳖灵治水的核心区域均在地势低洼的“都广”一带;秦并巴蜀之后,随着都江堰及其附属水利工程的日渐完善,川西平原成为核心农产区;汉晋之际,又从川西平原扩展到南起南安(今乐山)、北到涪县(今绵阳)的更为广阔的区域。[34]入唐以后,唐政府先后在岷江、涪江冲积平原修建多项水利工程,农产区随之扩展到这两大河谷地区。据笔者根据现存传世文献的统计,从蜀汉控蜀(221年)直至隋朝灭亡(618年)397年的时间内,包括重修以都江堰水利工程在内或新建的水利工程仅有13项。而有唐一代在其存在的289年时间内,四川地区所修建的水利工程就多达42项,是上述时间跨度内的3倍之多,是继秦汉之后又一次大规模地修建农田水利工程。唐政府在四川地区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呈现出几个显著的特征:

其一,新建数量远远超过扩建或重修。在笔者统计的42项水利工程中,扩建或重修仅10项,约占工程总数的24%,主要分布在原有的都江堰灌区;新建的却有32项,约占工程总数的76%,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北部和涪江冲积平原地带、成都平原南部岷江冲积平原地带以及盆地中部与东部丘陵山区地带(详见第四章第二节唐代四川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其二,从实际用途上看,用于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扩展耕地面积的工程数量远远大于防洪、漕运和改善城市用水条件的工程数量。笔者辑出的42项水利工程中,明确用于灌溉的有30项,约占工程总数的71%,其中确切记载新增水田面积的有7项,约占工程总数的16.6%,具体如下:高祖武德初(618年)陵州汉阳堰“溉田二百顷”[35];睿宗垂拱四年(688年)绵州广济陂“溉田百余顷”[36];玄宗开元中(713年—741年)眉州蟆颐堰“溉眉山、青神田亩七万二千有奇”、通济堰“溉田千六百顷”[37];德宗贞元末(805年)汉州堤堰“溉田四百余顷”[38];文宗太和中(827年—835年)眉州山酾渠“溉田二百余顷”[39];文宗开成五年(840年)剑州新江“得田五百亩”。[40]确切记载通过扩建或新建溉田面积的有2项:宪宗元和八年(813年)之前成都府扩建汶江“溉田万顷”[41];唐末眉州通济堰“溉田一万五千顷”[42]。未确切记载溉田数,但明确用于溉田的有16项:太宗贞观元年(627年)绵州龙安县云门堰“决茶川水溉田”、神泉县折脚堰“引射水溉田”[43]高士廉担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期间(627年—631年)新开温江故渠“以广溉道”[44];高宗永徽五年(654年)绵州罗江县茫江堰“引射水溉田”[45];龙朔中(661年—663年)彭州侍郎堰、百丈堰“引江水以溉彭、益田”[46];龙朔三年(663年)剑州阴平县利人渠“引马阁水入县溉田”[47];高宗时(650年—683年)汉州雒县重修金雁、白水在县令张知古“浚其涂洫,川浍始通”之后,“人得就耕”[48];武后时(685年—704年)彭州新开唐昌沲江“溉九陇、唐昌田”[49];唐前期眉州馨堰“拥江水为大堰,开六水门,用灌郡下”[50];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眉州远济堰“溉眉州通义、彭山之田”[51];天宝中(742年—756年)成都府万岁池“积水溉田”[52];代宗广德元年(763年)夔州青苗陂“蓄水溉田”[53];广德二年(764年)阆州南池“万顷浸坤轴”[54];德宗贞元二十一年(805年)罗江县杨村堰“引折脚堰水溉田”[55]。(www.daowen.com)

其三,根据自然地理特征采取因地制宜的水利工程建造方式来扩展耕地面积。谈及四川地区的地形特征,冀朝鼎先生援引美国学者克雷西(Gressey)教授的观点:“在长江流域的中国南方各地都是丘陵与山岳之地”,认为唐代四川地区根据域内平原、丘陵与山地的地形进行了因地制宜的修建水利工程[56]。总体来看,唐政府在四川地区修建的用以扩展耕地面积的水利工程建造方式大体分为三种:在成都平原西部,即都江堰灌溉渠扩建原有水利工程,在维持既有水田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水田面积;在成都平原北部和涪江冲积平原地带新建灌渠、在成都平原南部岷江冲击平原地带新建堤堰,通过引流灌溉的方式增加水田面积;在盆地中部和东部丘陵山区地势稍高地带开凿陂池,利用天然降水积蓄水量,而后通过引水灌溉尽可能地增加可垦水田面积。

总之,唐政府在四川地区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对四川耕地面积的扩展起到了显著成效,仅在成都平原北部、涪江冲积平原地带的绵州、汉州与蜀州13项灌渠和成都平原南部、岷江冲积平原地带的眉州6项堤堰,“就表明唐代的自流灌溉区,已经从成都平原向北扩大到绵州境内的涪江冲积平原,向南扩大到眉州境内的岷江冲积平原了”。[57]有学者经过考证认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府蜀郡、蜀州唐安郡、汉州德阳郡、彭州濛阳郡、简州阳安郡、雅州卢山郡、陵州仁寿郡、眉州通义郡、邛州临邛郡耕地面积从隋代11万今顷增加至天宝间17万今顷。[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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