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唐代四川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这一学术命题涉及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学以及人口学等诸学科领域,论证难度较大。因此,为了保证本研究的科学性,本书采取了如下理论:
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的经典理论作为根本理论,去分析唐代四川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100]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构成了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力三要素。劳动者只有在具备了相应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时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同时,马克思主义又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二者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换言之,考察我国传统社会的农业发展问题,只有将历代王朝的农业政策、农民、土地、农作物与农业生产技术相结合才能得出科学的认识。因此,唯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去考察唐代四川地区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基本史实,才能对其作出恰如其分的价值评判。诚如蒋大椿先生所言:“掌握唯物史观,认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再来考察个别历史现象。那么,对这个社会现象在社会结构层次以及历史运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对它与其他相关历史现象的联系、作用及其产生的结果,就一定会获得比较深刻的了解。”[101]
其次,本书也注意吸纳和借助西方现代思维理论来分析农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相关问题,如帕森斯的社会平衡理论对于理解和考察我国传统社会的变迁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该理论的核心是:“社会生活有一种趋势,就是功能上保持整合,因此社会系统的任何一部分改变,都会带动其他部分适应性地改变。第一波的改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经过各部门在功能上调整适应以后,就会产生整合、适应而较为稳定的社会系统。”[102]借助这一理论来解释我国传统社会的变迁,首先必须找出促使我国传统社会变迁的第一波力量。(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本书还利用目前学界惯用的社会文化学相关理论来分析唐代四川社会变迁的内在机制。如利用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苏联学者(Chayano)的小农家庭生产模式理论[103]、人类文化学中“结构主义”的理论等来解释我国传统社会农业生产者行为的社会化问题。其中,结构主义虽然注重研究“意识的结构模式”和“非意识的结构模式”,但实质是对某个特定群体的特殊生活方式的分类。[104]所以,运用这一理论解析唐代四川地区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特异性的具体表现及其原因应更具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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