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学界对现状问题的研究与挑战

学界对现状问题的研究与挑战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农业涉及领域更为广泛,学界对其内涵的界定因研究视野和目的的分异而有所不同。有学者将社会学、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研究理论引入了农业的研究范畴,农业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得以充实和拓展。该定义明确指明了农业自身的生产对象、生产过程与经济意义。目前学界对于农业的认识基本存在农业社会发展阶段说和农业本质属性说两种观点。

学界对现状问题的研究与挑战

(一)农业概念的界定

农业与社会发展相生相伴,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最为悠久的生产部门。尽管“农业”一词出现很早,但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却经历了较长时期,当时的含义与此后沿用的含义不尽相同,以至于给农业下一个科学的学术定义难度较大。英国当代著名的农学家斯佩丁(C.R.W.Spedding)认为造成这种学术困惑的“部分原因是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已经知道它是什么;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给出一个有效的定义很难”。[79]

现存传世古籍文献的记载中,农业的本义首先表现为“农”的本元意义,即五谷种植。成书于春秋末期的《子夏易传》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80],该书卷8《周易》记载:“神农氏之时,人育而繁,腥毛不足供给其食,修易其变,观天地之宜,相五谷之种可食者,收而艺之……得农之道,是以取诸益。”[81]利用文渊阁四库全书数据库,查阅用法较之文集、笔记相对规范的正史,涉及“农”字的多达一万余条。“农”最早发轫于尧舜之世,而后时贤以此为基点,推拓以言王道教化,并逐渐成为历代王朝践行唐虞之道的政治理想和治国指导理念。《史记》卷3《殷本纪》:“后稷降播,农殖百谷”,其中的“农”即指五谷播种;卷4《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文中两次出现的“农”字分别组成了“耕农”与“农师”两个词,显然,这里的“农”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耕农”并非指耕作的农民,而是强调土地的耕作与五谷的播种;“农师”则指主管土地耕作与五谷播种的官员。卷10《孝文本纪》:“上曰:‘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82]可见,至迟在西汉初期,正史中所记载的“农”字不仅已经具备了“农业”的表象特征,而且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成书于东汉时期的《汉书》认为“辟土殖谷曰农”[83],《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则为“农,耕也”;《齐民要术》卷1《耕种》篇引西晋杨泉《物理论》:“种作曰稼,稼犹种也;收敛曰穑,穑犹收也。”[84]这两种解释都立足于最早适于农业生产的平原和丘陵地区。可见,三国两晋时,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在强调农业的土地开垦与作物播种这一本质属性的同时,已经注意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问题了。成书于11世纪的西夏《文海》则将“农”与“耕”联在一起,认为“农耕,灌溉之谓”[85],强调水对于农业发展的关键作用,则反映了农业对于自然环境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的特征。将“农业”作为一个词组,并且赋予社会生产部门的含义,目前在正史中能找到的最早例证是东汉班固的《汉书》,该词条共出现五处,兹一并摘录如下:

本始四年(前70年),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令太官……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

宽既治民,劝农业,……表奏开六辅渠,定水令以广溉田。

居民得并田作,不失农业。

贼乱蠲除,民反农业,拊循贫弱,锄耘豪强。

上下同心,劝进农业,安元元焉。[86]

可见,古人对于农业的认识基本上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农业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刚性需求之后作出的理性判断。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农业涉及领域更为广泛,学界对其内涵的界定因研究视野和目的的分异而有所不同。日本学者河田嗣郎认为,“凡以生产植物性或动物性之食料或原料为目的之业务皆可称为农业,包括土地之耕作,家畜之饲养以及造林、园艺、种菜、养鱼、养蚕等”[87]

西方人一般根据人类生存对各个生产部门的依托关系而提出三个产业的概念,农业因为具备使人类走出采集、渔猎,摆脱对于自然界的纯粹依赖而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功能而被列为第一产业[88]20世纪60年代之后,农业的社会功能又逐渐引起了各国的重视。有学者将社会学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研究理论引入了农业的研究范畴,农业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得以充实和拓展。如美国明确提出了农业社会学的概念[89];日本学者祖田修认为农业“通过保护和活用地域资源,管理和培育有利于人类的生物来实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生活价值的均衡与和谐的人类目的性社会活动”[90]

反观国内,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农业条的释义为“利用生物生长发育过程来获取动植物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该定义明确指明了农业自身的生产对象、生产过程与经济意义。目前学界对于农业的认识基本存在农业社会发展阶段说和农业本质属性说两种观点。农业社会发展阶段说认为农业的进步是按不断演进的阶段进行的,根据农业发展的形态和社会功能,又存在“三分法”和“四分法”两种观点。“三分法”把农业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阶段;另一种“三分法”则认为农业的发展经历了古代农业、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阶段。“四分法”中和了“三分法”的两种观点,认为农业发展包括原始农业、古代农业、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四个阶段。[91]农业本质属性说认为农业是指利用土地生产农产品、畜产品以满足人类需要的生产活动,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内涵,狭义农业主要指种植业;广义农业除种植业外,还包括畜牧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生产部门。[92]可见,学界对于农业概念的界定在突出农业自身的本质属性的基础上,也注意考察农业的社会附加值

本书选取唐代四川地区农业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原理去认识我国传统社会区域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双重互动关系。从研究时段上讲属于传统农业,从研究空间分析,又属于区域农业,这就需要对传统农业内涵予以重新解构。综合上述各种观点,结合我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的自身特点,本书认为传统农业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当时已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下,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林业、牧业和渔业资源、气候气象条件、水利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和社会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和科学技术的总结、谚语以及国家关于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等)发展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以及副业的生产活动,核心是由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耦合而成的复杂的、多层次的复合系统。从发展本质上讲,传统农业的主要特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按此内涵解读,传统农业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资源的演进、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演变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的推进三项宏观参考指标上,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土地类型(耕地、山林、丘陵等)利用率的提高、耕地面积的扩展、农作物种类的增加、农产量的提高、劳动力数量的升降与素养的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与推广等方面。相应地,传统农业对社会变迁的贡献则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家庭结构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同时,从地缘政治角度分析,唐代四川地区作为唐廷西南“萃兵捍戎之地”,正是得益于农业的高度发展,才创造出了“财足兵气雄”[93],从而维护唐廷政权稳定的局面。故而,讨论唐代四川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这一学术命题亦不能忽略农业发展与民族关系的变迁问题。

(二)学界研究现状

尽管唐代四川农业的高度发展提升了四川地区的政治、经济以及军事战略地位,但从宏观上讲,“唐代四川农业发展”作为一个学术问题真正进入学界研究视野却是在20世纪40年代“巴蜀文化”作为一个科学命题得以确立之后。[94]就目前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关于这一学术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通史、断代史类论著和我国传统社会农业专题对该问题的涉猎以及四川区域史的研究三个方面。为了更加详尽地说明这一问题,兹将分类择其要者予以综述。

第一,通史、断代史类论著(编著)。鉴于唐代四川农业发展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地位,通史、断代史类论著(编著)俱有采编。代表性的有范文澜主编的《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商务印书馆,2010年)、吕思勉的《中国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钱穆的《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1年)、英国人崔瑞德主编的《剑桥中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韩国磐的《魏晋南北朝史纲》(人民出版社,1983年)、岑仲勉的皇皇巨著《隋唐史》(中华书局,1982年)、王仲荦的《隋唐五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张国刚的《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史念海的《中国历史地理纲要》(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等。此类论著(编著)对唐代四川农业研究呈现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将其置于唐代历史发展进程中予以考量的同时,侧重于从宏观层面举陈这一时期四川农业发展的个别突出表现点。

另外,经济史类通史著作自然无法回避这一历史现象。李剑农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全汉昇的《中国经济史论丛》(中华书局,2012年)、傅筑夫的《中国经济史论丛》(人民出版社,1980年)和《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冀朝鼎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域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科学出版社,1981年)、齐涛的《中国古代经济史》(山东大学出版社,2011年)以及日本学者西嶋定生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东京大学出版社,1966年)等经济史类著作在注重讨论我国传统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经济形态演变的过程中,将唐代四川农业发展问题归结为唐代经济范畴而予以简单罗列。(www.daowen.com)

第二,我国传统社会农业专题研究。作为唐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社会农业专题研究自然无法忽略或者回避唐代四川农业发展问题。纵览学界,很多中外学者的研究已经涉及这一问题的诸多方面。就农史类著作而言,有李根蟠先生的两本专著《中国农业史》(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年)《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科学出版社,2000年)、唐启宇的《中国农史稿》(农业出版社,1985年)、郭文韬等编著的《中国农业科技发展史略》(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梁家勉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熊大桐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年)、陈安仁的《中国农业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48年)、曹贯一的《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岳琛的《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吴慧的《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等著作;农作物栽培方面,有李璠的《中国栽培植物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84年)、彭世奖的《中国作物栽培简史》(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年)、游修龄的《中国稻作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杨直民的《农学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曾雄生的《中国农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等著作或编著;农业地理研究方面,史念海先生的学术论文集《河山集》[95]、韩茂莉的《中国历史农业地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等论文集和著作;农业思想史方面,有钟祥财的《中国农业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阎万英的《中国农业思想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张剑光与邹国慰的《唐五代农业思想与农业经济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等著作。就国外学者而言,有英国布瑞的《中国农业史》(李学勇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六卷 生物学及相关技术》(科学出版社,2010年)以及日本著名农史学者天野元之助的《中国农业史研究》(御茶の水书房,1979年)、美国经济史学家德·希·珀金斯的《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日本学者西嶋定生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冯佐哲等译,农业出版社,1984年)等著作。这些论著在各自研究领域勾勒我国古代农业发展进程的同时,亦无可避免地涉及唐代四川农业发展问题,但研究范式只是对其“零星”或者“蜻蜓点水”式的引用或举证。

第三,四川区域史研究。四川区域通史类著作,代表性的有四川文献研究所主编的《四川通志》(京华书局,1967年)、贾大泉与陈世松主编的《四川通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成都通史》编委会主编的《成都通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11年)、傅崇矩主编的《成都通览》(巴蜀书社,1987年)、蒙默与刘琳等编著的《四川古代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编著(著作)在按照王朝更替的编撰序列中,一般将唐代四川农业归位于经济范畴而予以简单举陈。

就四川地区农业专题研究而言,严格意义上讲,纯粹以历史时期“四川农业”为学术命题的著作,郭声波先生的《四川历史农业地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是迄今为止关于四川农业研究的较有影响力的学术研究专著,该书“从时间、部门、空间三个方面阐明了四川地区历史时期农牧业生产区域的分布与变化”[96],可谓拓荒之作。赵文欣、吕火明编著的《天府之国的四川农业》(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在梳理四川农业在我国历史上的地位时,概括说明了唐代四川农业发展的历史地位;四川省农业区划办公室编写的《四川农业灾害与减灾对策》(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在举陈历史时期四川农业灾害的种类及减灾对策时,高度评价了唐代四川水利工程的历史作用。除此之外,其他关于四川农业方面的著作,基本上将其置于经济范畴予以考察,如李敬洵先生的《唐代四川经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运用较大篇幅介绍了唐代农作物的分布、农业生产技术与水利灌溉的基本状况;卢华语的《唐代西南经济研究》(科学出版社,2010年)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唐代西南经济开发的整体性与多样性;阚能才的《四川制茶史》(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详细分析了四川制茶的起源、种类与茶马古道的形成。此外,蒋君章的《西南经济地理》(商务印书馆,1945年)、翁俊雄的《唐代区域经济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均将唐代四川的农业发展问题归入唐代西南经济问题的范畴予以简要的概述。

较之著作,目前学界对于唐代四川农业问题的研究更多的是将其视作某一学术命题的参考引证或例证。本书从学术史的观点来判断,在为数不多的关于唐代四川农业问题的研究论文中,选取了一些较为重要、较有影响且概括性与专论性兼具的成果,简单梳理如下:

20世纪30年代鞠清远先生的《唐宋时代的四川蚕市》(《食货》第3卷第6期,1936年)指出,唐代成都及其附近的蚕市分为由崇拜圣地而构成的季节性市场和单纯的季节性市场两种;潘孝伟的《唐代蜀中农业发展原因补议——谈水旱灾害的稀少》(《中国农史》1990年第2期)认为作为唐代主要经济区之一的蜀中水旱灾害较之其他地区旱涝灾害稀少的原因得力于水利的兴修与管理,以及大片森林植被的完好保存;通过注意与分析唐代四川农业发展概貌来探讨当时的四川农业经济与李唐王朝政权的建设与稳固的关系,是从冯汉镛先生的《唐代剑南道的经济状况与李唐的兴亡关系》(《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一文开始的。在其论考中,冯先生通过对剑南道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分析,认为唐代的财赋收入以剑南和江南为主要来源,并非像一般人所言,安史之乱之后维系李唐王朝的经济命脉唯有江南;之后,何汝泉利用唐代成都平原农业发展概貌对诸文献记载的“蜀为西南一都会,国家之宝库”予以了考证(《唐代成都的经济地位试探》,《社会科学研究》1982年第6期);严耕望运用详实的史料解读了唐五代成都“西南一都会”的经济地位(《唐五代时期之成都》,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中华书局,2006年);谢元鲁考察了唐代四川农业经济的基本表现与“扬一益二”这一历史局面形成的内在联系(《论“扬一益二”》,《唐史论丛》1987年第2期);贾大泉对唐五代四川茶树的种植区域分布、茶叶的商品化以及唐廷在四川茶政的实施状况予以了钩沉(《唐和五代时期四川的茶叶》,《天府新论》1987年第4期);张荣强则论证了唐前期剑南道作为中央重要赋税区形成的内在农业经济基础(《唐前期剑南道的财赋地位及其特征》,《中国农史》2003年第4期)等。

另外,卢华语主编的论文集《古代长江上游的经济开发》(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汇集了多篇关于唐代四川农业发展的远见卓识之作;阎守诚的《唐代的农田水利建设》(《晋阳学刊》1986年第2期)、陈良文的《唐代麻产地之分布及植麻技术》(《农业考古》1990年第2期)、赵丰的《唐代蚕桑业的地理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2期)、华林甫的《唐代水稻生产的地理布局及其变迁初探》(《中国农史》1992年第2期)、马湘泳的《唐代茶树的地理分布与贡茶》(《农业考古》1995年第2期)、姚乐野《论汉唐间巴蜀地区开发的历史经验》(《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2期)、杜文玉等的《唐五代时期茶叶产区分布考述》(《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潘林的《唐代西南地区糖业述略》(《古今农业》2009年第2期)、聂顺新的《再论唐代长江上游地区的荔枝分布北界及其与气温波动的关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年第1期)、李冰冰的《唐代甘蔗分布及影响初探》(《农业考古》2015年第1期)等文章在各自研究领域内都对唐代四川农业发展问题有所论及。

国外学者对于唐代四川农业问题的关注一般将其归结为经济范畴,如日本学者松井秀一的两篇文章《唐代前半期的四川》(《史学杂志》71卷,1962年第9期)和《唐代后半期的四川》(《史学杂志》73卷,1964年第10期)俱将唐代四川农业发展视为社会变动的经济基础。这些观点对于思考唐代四川地区的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借鉴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如上所述,中外学者对唐代四川地区农业发展相关问题做了诸多努力,不仅新论迭出,而且在提供新的观察点的同时也拓展了研究范畴。但另一方面,我们亦应看到,学界对该领域的关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关注度较之先秦和秦汉备受学界“青睐”,“唐代四川农业问题”的研究则要“落寞”得多,这固然与可资佐证的考古发现与出土文物的数量较少有关,还有文献记载的相对阙如也加大了研究难度。但造成这种学术困惑的主要原因却在于:长期以来,受中原中心论正统观念的影响,唐代四川农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应有的肯定和评价,有关研究也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除了都江堰这一举世闻名的水利工程之外,一般情况下,学界更多地将以成都平原为核心的四川农业区归位于长江流域或西南地区的农业问题而加以笼统分析。

其二,尽管唐代四川地区是李唐王朝稳固政权最为倚重的农业生产区,但学界并未形成对其自身的专题研究。现有的研究范式不是将其视为唐代农业史或四川区域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予以简单罗列,就是将其作为讨论某一学术问题(如唐代四川经济、唐代农田水利等)的参考例证或引证,至今没有全面而系统地讨论唐代四川农业及其相关问题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论文问世。这种研究范式显然不能揭示“唐代四川农业”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在自身存在与发展过程中所折射出的内在规律性和历史合理性。

其三,尽管农业是推动我国传统社会变迁的重要原动力,但学界对唐代四川农业发展问题的关注并没有推及社会变迁的深度和广度。上述研究范式在未能深入具体地对唐代四川农业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展开探讨的前提下,也就无法考察农业发展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更不可能从理论角度揭示我国传统社会农业发展与社会变迁相互作用下所折射出的内在机制与历史合理性。

其四,经验层面的解释成果居多,理性层面的应用性研究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与不充分突出表现在区域发展之间,较之东部沿海地带,面积更为广阔、人口分布相对分散的中西部地区依然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重心,必须着力解决好中西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作为引领中国西部发展的新的增长极,较之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总量占比、科技创新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带动程度等方面,都还存在着显著的差距。从历史中,尤其是从农业发展对于促进区域社会变迁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汲取经验教训,无疑可以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历史上的借鉴、学术上的支持和理论上的思考。作为西南地区农业发展程度最高、社会变迁最为强烈的唐代四川地区,在其特定小农经济发展模式下,具有相对独立的“四川特色”,并在推动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体现出了特有的内在演变机制和历史合理性。单纯依靠经验层面的解释性研究,显然不能实现“历史研究与服务现代的对话”,也就不能为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符合中国特色、四川省情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应用性需求提供历史借鉴、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综上,目前学界对于唐代四川农业问题的研究只是对一个时间点的描述,不是从头讨论说明这一学术命题在唐代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考述唐代四川农业发展的个别表现与事实。这种纯粹以感性层面的陈述式的具体性解释虽然能够反映出唐代四川地区农业发展的概貌,却不能准确地说明这一时期四川地区农业在自身发展演变过程中所折射出的内在规律性,更不能揭示农业在自身发展及其在促进社会变迁的客体性实践进程中所折射出的内在机制与历史合理性。唯有将二者联系起来考察,才能从理性层面阐释唐代四川地区农业发展和社会变迁这一逻辑进程与历史进程相统一的辩证命题。显然,上述研究范式局限和削弱了“唐代四川农业发展”这一学术命题的研究价值和时代意义。只有将历史性的解释与当今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性研究结合起来,才能为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十九大深入推进中西部地区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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