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固有选择,在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美丽新农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要科学地对勐海县农业用地配置进行优化,在保证粮食、茶叶等生产安全的同时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将农业用地与生态环境维持在动态的平衡中。这不仅能够提供生态绿色的粮食,还能恢复退化的农业用地生态系统,并从根源上消除对农业生态系统的污染和破坏。还要定期对耕地、园地、林地的土地质量进行检测,对不同生态化质量的农业用地进行评级,根据评级质量的划分,找寻出不同的解决方法。通过对勐海县动态发展过程和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水平的经验性分析,用评估方法确定勐海县农业用地生态化发展的成果,从而量化勐海县农业用地生态化的成果、范围和水平,看清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的现状,查明发展进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当地政府对农业用地生态化的支持,提高农业用地生态环境的质量,指导和促进农业用地朝着更高的生态化发展水平发展。
2.收紧耕地利用监管口径
县级的耕地资源管理局应通过设立标明用途、面积、负责人和编号的标志来进行公共监督活动。耕地管理信息被纳入设施农业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加强执法检查和监测,减少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自然资源管理局和地区农业管理局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及时核实所提交的资料,并查明与不合理的地点选择有关的问题。如在规定的耕地面积之外,为使用设施土地、缺乏耕地恢复协议,以及将非农业土地登记为设施农田等问题;建立不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不符合设施农业作业和大规模粮食生产的要求、不符合生态化标准,以及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项目;对不符合有关建造设施和服务的规定,也不符合有关转让承包农业用地地使用权的规定,在15天内通过自然资源管理局和农业管理局通知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进行监督,以确保其得到纠正。(www.daowen.com)
3.建立农业用地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支持是发展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的重要动力。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对于农民来说还较为陌生,若没有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在较短时间内很难被农户所接受,更难以广泛地开展生态化利用。勐海县目前专门针对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发展的支持政策还较少,关政策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更是较为匮乏。到目前为止,勐海县对农业用地的政策主要涉及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制度、农产品经营、“三农”投入等方面,在促进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方面的支持政策仍显不足。要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种植,例如发放有机肥或建立物理治理的技术支持。首先,要划定农业用地生态化保护区,减少由于人类自身行为导致农业用地生态环境被毁坏。其次,增加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发展的支持政策,通过对农业用地生态化种植、灌溉等方面以及应对自然风险的增加支持政策,例如,建立生态茶园、绿色有机蔬菜示范田等,增强农民对生态化的理解与运用。最后,对已经进行绿色生态种植的农户进行政策性补贴,对于农业用地各种类型的土地均需要实现生态化发展,而不是单单一种。同时当地政府也要提供免费培训、免费的技术指导,使农民更加注重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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