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学者在对农业用地利用的相关研究中,非常注重对农业用地利用方面生态问题的探讨和研究。Verbug P等学者(2004)利用了模型,根据该模型对荷兰郊区的农业用地利用进行梳理,从时间和空间上总结农业用地的变化特点[1]。Lewis等学者(2005)对农业用地的利用受到较多因素影响,以特征分析对农业用地的未来趋势进行判断[2]。Aguilera等学者(2011)预测了农业用地的发展趋势和相应的特点,通过三种不同的利用模式,对于模式的利用大体上分为两个因素:自然和社会因素,报告探讨了在某一地区使用农业用地的适当方式[3]。Makowski等学者(2000)觉得做任何研究都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应首先考虑污染等问题,对于资源的利用、能源的开采等应优化模式,提升技术方法,以此减少环境破坏[4]。Semwal等学者(2004)分析了喜马拉雅山的一部分流域,以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本、科学技术等为指标,用来探究农业生态系统使得林地是如何改变。Mario Gellrich等学者(2007)通过使用统计工具界定了两个变量,这两个变量分别是社会经济以及产生巨大影响的自然界,从而研究1980—1990年瑞典山区土地换林地项目所产生的农业用地变化。
目前,国际专家与学者的专注点放在了因不合理的开发使农业用地与日益严重的自然环境问题之间的关系上。Kevin O(2014)分析因出现了土地退化、环境退化和而难以恢复的情况等问题,究其原因是不合理的土地利用,从而警示人们提升对爱护土地的意识;Zimmermann等学者的(2010)欧洲阿尔卑斯山35个城市的农业用地变化分析是利用遥感图像进行的,使用了分组法提供的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因素指标数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UNFAO,1997)表示了“互动式”使用农业用地的原则,在土地规划中扩大了自上而下的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适用范围,加强了促进可持续土地发展的协调机制和系统,从政府和人民的角度来看都是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5]英国学者福格特(W.VOGT,2012)由于土地和贫困问题对人的生命和环境造成的影响:土地可容纳的限度是首要因素,它决定了可供多少人口的土地承载大小,这对人类的经济发展来说是很自然的一系列活动。福格特的想法对可持续发展可能有所促进。英国教授斯莱瑟(Slessor,2013)的ECCO增强人口承载力备选方案模型通过动态系统模型模拟不同备选办法下的人类数量变化和可接受之间值的动态关系,从而帮助政府在进行土地规划时提供较为合理的决策。David Rcardo提出了差别地租的概念,即所谓的集约利用意味着在使用农业用地期间将更多的生产资源和劳动力集中在较小的农业用地上,并采用前沿的管理做法和耕作技术。他认为,投入生产量越大,集约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是农业部门采用的一种方式。
1993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21世纪可持续农业用地管理国际专题讨论会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农业用地管理评估纲要》,确定了可持续土地利用的五个主要支柱,即生产力、土地的安全或稳定、水和土地资源的保护、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确定了评估可持续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结构。社会的评估标准,如资源,构成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的良好基础。T.S.Bahrin(1981)对于农业用地及其政府管理方面进行研究,以马来西亚为例,其管理制度大幅改善了粮食的生产水平,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其农业制度较适用于该国国情,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6]Bai Zhang(1994)通过分析我国东北地区的相关政策,并结合目前农业现状探索未来发展前景,最终旨在增强人们对土地等相关领域的重视程度,对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对处理土地较为分散等相关问题及现象提供了可行性方案。[7]Monica Mihaela(2014)通过探究粮食危机与农业用地利用的问题,通过以土地利用为首要内容,确立农业生产资料的重要性,将政府的管理与农业的生产及销售组成了必要的联系。Hiroyuki Arita(2017)认为应更加重视土地的风险管理,对于土地粗放的利用想法及相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在提升土地生态利用的同时,也要提升粮食的质量以及产量,对于土地要较为生态化利用。关于农业用地的生态利用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新技术和方法为基础的,其主要缺陷是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集中在大尺度地区的农业用地的使用上,对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小。因此,重要的是,要挑选出符合该地区实际情况并且不可忽视两大因素: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使土地可以保持较为良好的状态使用下去。在现在的国际发展背景下,农业用地的利用受到更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如人口数量的剧增,企业工业较为快速的发展,关于土地的生态问题,如土地的荒漠化、盐碱化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如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如何整治这些土地问题,合理地对农业用地进行生态化利用是当务之急。基于此,国内相关学者在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方面进行了诸多研究。胡业翠、赵庚新(2002)通过对农业用地的利用研究,阐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预测其发展前景,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等一系列理论依据,完善理论内涵并优化配置。[8]李文科(2018)通过研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有关农业方面的政策,认为不能以扩大农业用地面积的方式进行发展,要通过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进行发展,也就是“三去一降一补”,要采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用地管理方法,提升利用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9]
李国志(2017)提出,要深入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合理安排养殖业结构,提升农业用地管理层次,结合我国“十三五”的总体要求,指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合理进行土地的利用以及保护,在提升土地的永续利用前提下优化综合利用水平。[10]刘黎明等学者(1998)通过对陕西北部米脂县泉家沟流域泉水流域的个案研究,对泉家沟流域农业用地的使用情况、特点和问题进行了梳理,找寻出更为适合泉家沟流域农业用地的利用模式以及更为优化的措施。胡绪江等学者(2001)对后寨河喀斯特流域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与现有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数据,提出更合理的保护自然环境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并提出相应的实施对策。李智广等学者(2000)就柞水县薛家沟流域而言,结合土地特性,对目前的状况、可持续利用的条件和影响该地区利用的因素进行总结,提出对这一流域不同地质采用不同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例如在平原、山坡和山地采用更适宜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及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杨庆媛等学者(2004)结合当地自然、社会、经济因素,分析丘陵区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农业用地利用特点,提出农业用地和居民点的农业用地管理模式。谷辈(2009)以新农村建设为视角,以喀什市作为个案进行具体分析,对该地农业用地利用进行综合评价,在这一基础上,总结了三种农业用地利用模式:乡村休闲农业、生态旅游的开发区模式,农业的综合开发利用区模式,新农村建设中城乡发展耦合区模式。[11]郑晶等学者(2010)综合分析了福建晋江的多家农场的农业用地利用情况,并进行实地调研,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不同农场的农业用地利用模式,进而对耕地和林地两种农业用地利用方式的新模式进行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丁爱珍(2011)对戴南镇现代农业区进行实地调研,通过SWOT分析,提出农业用地利用模式设计及农业园区的区内布局及功能区划分,包括不同农业用地利用模式设计的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以及五大农业用地利用模式实施的重点工程及其配套技术。[12]
王锟(2014)以天津市为例,基于生态经济视角,运用评价体系对天津市的农业用地利用经济和生态因素的指标数据,提出了促进天津市生态经济型农业用地利用发展的若干对策。郭欢欢(2009)建议在一个总体计划的框架内利用农业用地,以便在更高的层次利用农业用地,从结构上优化农业用地,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分配农业用地,划定农业用地的使用面积,并确定土地使用面积,农业用地和拟议的规划措施。[13]郭美骅等学者(2017)以和林格尔县台格斗村为例,通过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村庄农业用地的总体规划,系统地规划了乡村农业用地的使用情况、村庄系统和内部土地规划,以便在中央村庄进行建设规划。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毕宝德(2006)认为,农业用地的使用应被界定为一种经济活动,这一进程体现在人民和土地的融合和相互作用中,而人民和土地反过来又受益于农业劳动。同时指出,通过土地交换在人与人之间取得利益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先决条件之一。[14]可以看出,国家农业用地管理研究的重点是尽可能提高土地轮调过程的经济价值。南京农业大学教授王万茂(2008)提出,农业用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土地的功能,土地的功能不仅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而且要充分发挥土地质量的潜力。[15]王海涛、娄成武(2005)认为农业中的土地使用管理挖掘是管理概念框架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通过管理机制,在中央和地方两个体系将土地使用结构的多样性和发展价值的连续性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和管理,以弥补市场缺陷,大幅度提高土地价值,并使农业土地使用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相一致,促进社会进步和生态平衡。[16](www.daowen.com)
针对勐海县的耕地、园地、林地情况的研究相对较少,许泉立等(2014)认为勐海县耕地资源紧缺且优质耕地面积较少,其中山区中的耕地面积高达93.45%,应在保持优质耕地的基础上对三级及以上耕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17]邓清等(2019)发现,2009—2015年期间勐海县建筑用地面积以平均每年50.10%的速率增加,变化最大;林地以平均每年3.50%的速度减少,变化最小。旱地、建设用地和园地3种土地利用类型总面积在增加,林地、农田和水域3种土地利用类型总面积在减少。[18]
此外,保护农田是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土地法》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关于动员人口参与植树造林的指示,重新造林和森林保护引起了广泛关注。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国际讨论会的举行,使人们更加注意通过发展养护性农业实现可持续农村农业发展,以及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农业,保护农业环境,加强农业产品的安全性和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
国内外关于农业用地生态利用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成果在土地利用研究中占很大比重。综合以上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外对农业用地生态利用和土地潜力挖掘的研究都有了一定深度。在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方面我国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现在的科研人员已经对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的问题渐渐地提高了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对农业用地生态利用的认识正在慢慢加深,不仅是在理论研究方面,也表现在实证和实践方面。我国在加深对农业土地生态利用认识的过程中,通过对国外研究成果中世界不同地区土地问题的分析,对当前世界主要地区农业土地生态利用的发展政策和趋势有了更加多元化的认识,对促进勐海县土地生态利用的改善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模式的研究涉面广泛,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多重影响,应该提出不同的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模式。这主要应该基于具体研究区域的农业用地生态化利用现状,结合具体影响因素,探究农业用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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