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匹河怒族乡20世纪50年代农耕用地概览

匹河怒族乡20世纪50年代农耕用地概览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九村的农业生产用地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修复,满足土地的长久利用。在20世纪50年代,黄连、生漆是九村主要的经济作物,也是主要的副业收入。

匹河怒族乡20世纪50年代农耕用地概览

根据1953年在原碧江县知子罗、普乐、老母登、鹿马登、阁利亚及贡山县丙中洛、候芒7个乡村的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共有怒族469户,2 069人;耕地总面积为7 566亩,其中牛犁地为4 646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4%;锄挖地1 176亩,占15.5%;水田1 003亩,占13.3%;火烧轮歇地741亩,仅占9.8%。从上面的统计数字可以看出,这些村寨的生产比较先进,主要表现在固定耕地:牛犁地及水田所占比重较大,半固定的锄挖地及不固定的火烧轮歇地的比重很小,二者合计也只占耕地总面积的25.3%,即74.6%的耕地已是固定耕地了。

1.农业生产用地分布

图3-1 1953年碧江县7村[10]农用地占比

根据《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怒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20世纪50年代匹河公社的农业生产用地沿怒江两岸分布。以碧江县第九行政村(以下简称“九村”)为例,九村位于怒江西岸,包括托别、拉加底、思德、罗莫、甲加、罗宜益、屋亚拍、洽比洛、劈里聂、来托十个自然村[11]。海拔最高的一个自然村为罗宜益,海拔约2 200米。江边海拔约800米。

从自然条件来看,九村(与现架究村位置相仿)的特点是山高、坡陡。除了江边有一些坡度较小的耕地外,几乎所有的耕地都分布在坡度20°—60°的山坡上,有一部分甚至在山腰上坡度更大的地方。据老人说,怒江区的田地是“挂在墙上的”,九村的地势也如此。山巅为原始森林,森林下面是大片的黄连种植区。各自然村耕地分布很广,从怒江岸边一直延伸到山巅地带。而且耕地位置大部分尚未固定,原始刀耕火种的火烧地占很大的比重。

九村坐落于高黎贡山东麓,地势陡峭。怒江阻隔了东向交通,渡江主要依靠溜索、木筏等原始交通工具。除去地形原因还有民族隔阂的历史原因,过去九村居民中的很多人从未到过怒江对岸。高黎贡山11月便会大雪封山,到次年五六月才融化。这期间东西交通完全断绝,人们与外界来往困难。

2.种植的作物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九村经济以农业为主,村民附带从事狩猎活动,牧业不发达,手工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交换活动不多,还没有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总的说来,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还未进入第二、第三次社会分工阶段。九村种植的农作物受到当地自然环境中的气候与地形地势等因素的影响,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作物种植具有明显的区域特性与划分,合理开发利用现有的农业用地,并且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改造不利的土地资源环境条件,使之可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九村的农业生产用地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修复,满足土地的长久利用。

九村的农作物种植根据气候以及地形条件,调整种植结构。从山底到山顶农作物呈现出明显的划分界限,加之九村全年气候分干湿两季:冬春为干季,夏秋为雨季。河谷地带,气候较热;山腰气候凉爽,雨量较多,湿度较大;山巅寒冷,霜期较长,从每年九月至次年一月为降雪降霜期,下雪时间不多,夜积昼融。由于气候差异,农作物的种类、种植节令和成熟时期也各有不同。江边气候较热,一般在3月先播种江边的耕地,次及于山上。农作物主要是苞谷、荞子、黄豆、豌豆、水稻红薯南瓜等,其中以苞谷为主,其次是荞子,这两项作物是九村的主要粮食作物。瓜豆之类一般是与苞谷间种,居次要地位。水稻种植面积极少。收割时序是先江边而后山上。江边除了能种植山腰地带所能种植的作物外,还适宜种植水稻、高粱、花生、桐树等作物。山腰地带漆树、核桃等甚多。山巅能种植黄连。九村有大量的黄连地和相当数量的漆树。在历史上,黄连生产曾有过较大的发展,后来由于市场价格低落,黄连生产逐渐衰落。九村居民至今对黄连生产仍不够重视,原有的黄连地大都没有进行整修种植,产量还远没有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尽管如此,黄连生产现在仍不失为村民赖以换取生活资料的主要经济来源。漆树虽有种植,但目前已基本停止收割。其他如烟草、辣子、大麻家家种植,主要自给,很少交换。此外,九村也产木耳、香菇

九村各种耕地每亩平均产量如表3-1所示。

表3-1 九村各种耕地亩产情况

注:表中信息为作者整理匹河怒族乡政府资料而来。

据说在汉族统治者进入怒江区后的十多年中,也有内地商人渡过怒江来到九村。每年春秋两季来九村收购黄连、生漆等土特产销售牧畜、农具和生活用品的商人,常有一二十人。土特产交换的发展,也使黄连价格迅速上升,每斤黄连(毛连)由过去售价半开4—5元骤然提高到每千克16元。生漆每千克可售2—3元(当时每头耕牛的价格为15—35元)。商品贸易促进九村的黄连、生漆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据说,当时每户都有4—6亩黄连地和一定数量的漆林,一般每户每年可收挖黄连10—15千克,个别户多者可收50多千克;生漆每户一般可收割5千克,多者可达200—250千克。随着黄连、生漆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耕畜、农具也不断从内地输入,特别是黄牛的数量有很大增长。据说,当时人们为了显示自己的财富,会准备在祭祀时把黄牛用作祭品。因此,在出卖了土特产后,除了购买农具布匹等外,主要购买耕牛。当时每户一般都有二三头牛,多者达十多头。由此可见,在汉族进入怒江区后,九村怒族经济曾经一度得到了繁荣和发展。但是,为时不长。十多年后,由于黄连、生漆价格暴跌,九村黄连、生漆的生产和交换就逐渐趋于衰落,加以国民党统治势力对怒江各族人民剥削压榨的加重,致使九村怒族社会经济重又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

在20世纪50年代,黄连、生漆是九村主要的经济作物,也是主要的副业收入。这两项经济作物的产量和历史上最高年产量相比,估计黄连只达到30%左右,而生漆近年来基本上已停止收购。

从上述情况来看,直接生产者辛勤劳动所创造的产品产量是很少的。下面就以每个直接生产者每年所能提供的劳动总值予以具体计算。

根据对两村33户的调查,在农业中,一个全劳动力每年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为110—130天。就33户现有耕地计算,每个劳动力能耕种5.634亩土地和黄连地2亩。依单位面积平均产量计算,每个全劳动力在其所耕种的各类耕地上能够获得的粮食产量如表3-2所示。

表3-2 单位劳动力在各类耕地上获得的粮食产量

注:表中信息为作者整理匹河怒族乡政府资料而来。

此外,在旱地上有套种瓜豆之类杂粮的习惯,每个全劳动力因套种瓜豆作物每年尚可获得粮食50千克左右。如此,每个全劳动力每年可生产粮食305.50千克左右,两村全劳动力100人,共可得粮食31 050千克。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九村居民的货币收入极少,购买力极为薄弱。根据对5户(包括富裕户、中等户、贫困户)24人的典型调查,他们1956年共收入348.6元。

上述五户的货币收入来源如表3-3所示。

表3-3 五户的货币收入来源(年代为1956年)

注:表中信息为作者整理匹河怒族乡政府资料而来。(www.daowen.com)

由上观之,九村农业生产水平低下,没有剩余的农产品作为商品提供给市场,手工业亦以自给为主,自给自足的经济占统治地位。但是,黄连、生漆、黄蜡的生产基本上是为市场需要而生产的,其中尤以黄连和生漆两项作为商品投入市场交换的历史较早。在黄连和生漆生产、交换兴旺的年代里,九村也曾有一些农户除了自己种植黄连外,还利用农闲时间,贩运黄连至澜沧江畔兰坪县属的营盘街出卖,并从营盘街购回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但为时不长。其后,由于黄连、生漆价格下跌,此项生产与交换活动随即陷于停顿状态。

3.农业生产用地典型特征

20世纪50年代,碧江县一区的生产工具、农业生产技术十分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碧江县一区所有耕地一般每年只种植一季,不种植小春作物,作物产量低,农民收入低。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碧江县一区的农作物种植面积迅速增加,产量迅速增加,增长幅度超过50%,农民收入增加到原来的152%。

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碧江县一区房屋附近的麻地和辣子地,无论旱地和水田都不施肥。由于耕地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农具较小,所以牛犁旱地一般翻土深度只有三四寸,手挖地只挖二寸左右。一般犁地或挖地一次,除草一次。火烧地仅以木棍削尖之一端戳洞点种,不翻不犁。水田依靠山涧流水灌溉,收成较好。山腰上的耕地由于湿度较大,在雨量较少的年份,可得到较好的收成。在耕作技术和所需要的生产劳动时间方面,各类不同耕地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耕地按照自然地势及作物种类可以分为如下四种[12]

(1)火烧轮歇地

按照传统习惯,由男子或妇女手持木棍或竹棍戳洞,点种玉米。玉米长大后,最多薅草一次,即等待收获。这种耕地种两年后,就丢荒三五年,等小灌木长高后再砍倒烧灰播种。据调查,1949年前后,原碧江县九村甲加、罗宜益两村,耕地总面积为1 090亩,其中火烧轮歇地702亩,占64.4%。

此外,还有一种火山地。因该地位于森林边缘,头年夏末秋初时,人们砍倒了树木。第二年春天播种前,放火把树木烧为灰烬。待火山地冷却后,播种庄稼。此地是真正意义上的火烧地,种三年后即丢荒。从砍烧到收获,每亩地约需10个人工。其收获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树木是否繁茂及砍烧时节的气候状况。若树木繁茂,砍烧时节天气晴和,焚烧彻底,灰烬较厚,则可获得较高的收成。

(2)锄挖地

在碧江县,这类地大部分位于30°—60°陡坡的地带,甚至有坡度更大的,因为只能用小铁锄挖种,故又称之为手挖地。锄挖地是原始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形式,它比火烧轮歇地前进了一步,因为这种耕地已经是半固定的耕地。此类土地岩石较多,土层较薄,无法使用畜力。由于坡度较大,肥层容易流失,产量不高,一般在耕种三五年或七八年之后,即行抛荒,属于半固定耕地性质。从播种到收获,每亩地约需14个人工。锄挖农业是犁耕农业的前奏,这是人类在征服自然方面的一个进步,是怒族人民在怒江两岸高山坡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一个创举。锄挖地地势较陡峭,土壤肥质流失,造成产量不稳定,种植2—3年就需要丢荒,待小灌木成林后,再次砍伐烧荒,播种粮食。锄挖地主要种植玉米、荞麦,1930年以后,由于黄连外销获利较大,因此许多怒族农民将锄挖地改种黄连。

挖地的多寡也反映了生产水平的高低。一般说来,生产水平较高的村寨,锄挖地比例较小,牛犁地的比例较大;与此相反,生产水平较低的村寨,锄挖地比例就很大。

(3)牛犁地

据怒族老人说:一百多年前,怒江地区黄牛很少,那时有一些白族纳西族人将黄牛牵到江地区以换取怒族、傈僳族的鹿茸、熊胆、兽皮,以及黄连、贝母等特产。当时黄牛输入怒江地区后只作为一种财富看待,基本上不作犁地之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汉族、白族、纳西族进入怒江地区,怒族、傈僳族才从他们那里学会用牛犁地。20世纪40年代,牛犁地已经成为怒江匹河地区的主要耕地方法。

牛犁地多为附近地势平缓、土质肥沃的固定耕地。牛犁地所占比重的多少同样反映了该地怒族农民的生产力水平。一般而言,牛犁工效比人力高6—8倍,这对于原始的锄挖农业当然是一次革命。原碧江县第九行政村总耕地面积为1 071亩,其中牛犁地只有228亩,仅占总耕地面积的21.3%。过去,第九行政村是怒族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还保存着浓厚的原始共耕制和氏族制度。

(4)水田

怒族种植水稻的历史很短,凡是过去受汉族、白族影响较深的乡村,水田的比例较高。例如福贡县老姆登村,过去是殖边队和国民党设治局职员居住过的地方,水田较多,该村总耕地面积为1 040亩,其中水田有53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1.0%。原碧江第九行政村的水田最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只有13亩,占该行政村总耕地面积的1.2%。

牛犁地和水田由于坡度较小,肥层不易丧失,此类耕地为固定耕地,一般逐年耕种,不间歇,产量比较稳定。每亩[13]水田从播种到收获,约需13个人工、2个牛工。牛犁旱地每亩约需7个人工、2个牛工。

在20世纪50年代,按照这四种耕地划分方式,碧江县一区九村以前三种为主。水田占耕地面积极少,如甲加、罗宜益两村33户占有的土地中,水田只占2%,手挖地11.6%,牛犁旱地21%,火烧地占65.4%。从整个九村来看,火烧地的比重很大。根据1956年对九村实际耕地的调查推算:九村火烧地占75%,牛犁旱地占14.5%,手挖地占8.3%,水田占2.2%。火烧地的耕作特征:砍伐一次之后可以在此耕种1—2年,随后的4—12年间要抛荒,等到树木长成再次进行砍伐耕种,这些耕地都是不固定的。这种农业生产用地管理方式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的。由于火烧地生产间隔时间较长,利用率低(利用率约为实有面积的1/7),因此,尽管火烧地的面积广阔,但每年实际的耕种面积较少。根据1956年的农业生产用地数据统计,九个自然村的实际播种面积,火烧地约占37%。

根据对甲加、罗宜益两村33户土地占有情况的调查,全村33户共130人,劳动力85个,共有耕地1 081亩,各种耕地所占比重如表3-4所示。

表3-4 甲加、罗宜益33户耕地种类比重

注:表中信息为作者整理匹河怒族乡政府资料而来。

从表3-4统计中可以看出,耕地中固定耕地——水田、牛犁旱地、手挖地有379亩,占全部耕地的35.06%,非固定耕地——火烧地702亩,占总耕地的64.94%。这33户中,有一户无私有土地,这是由于该户对党的政策不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卖了私人占有的土地。因而与在正常情况下丧失土地的情况不同,自当别论。其他32户占有土地的情况如表3-5所示。

表3-5 甲加、罗宜益32户耕地占有情况

注:表中信息为作者整理匹河怒族乡政府资料而来。

从表3-5中可以看出,多地和少地户比重不大,都没有超过10%,两极分化不明显。由于各户人口不同,若按每户人口计算,最多的一户,每人平均有8.4亩;最少的一户,每人平均3亩;一般农户每人平均5—7亩,在占有耕地数量上相差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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