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在研究农业生产用地管理方面起步较早,1931年Webb在研究美国大平原农业社会时提出,农业生产用地管理转型取决于当地的水文变化。但没有对其他社会要素加以考虑。20世纪70年代,土地利用研究开始兴起以及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的发展,该领域的研究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
结合高山峡谷地区特点,日本京都大学亚非地区研究生院Shinya Takeda(2015)提出拉达克地的农业生产用地管理:上游山谷的牧民主义与中游和下游农田的灌溉农业相结合,支撑了他们的饮食生活。至于三个村的土地所有权,下村的大部分农田为下村的住户所有,而上村和库阿姆里克尤其是中村和下村的住户拥有一些混合的土地[1]。Takayoshi Yamaguchi针对印度北部高山峡谷拉达基村土地利用和水资源管理的变化,农牧业生计的变化带来了土地管理的变化,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海拔差异对温度的限制仍然是选择和引进经济作物的主要决定因素。Corrado Diamantini(2016)确定阿尔卑斯山城市的特征,尤其是结合当地持续性发展,指出:“许多阿尔卑斯地区仍然具有与低地城市不同的特征,建立一个巨大的农业园区,几乎涵盖所有这个城市化的领域,在实现可持续城市方面管理农业生产用地。”[2]Fuhrer J,Smith P,Gobiet A(2013)提出:“永久性作物(果园和葡萄园)的种植和畜牧业生产,最相关的影响是由预计的温度变化引起的,而不是由降水引起的;在高山较低的农田和牧场可能最需要应对与热有关的风险,而与水相关的问题在高山变得更加重要,畜牧业生产是农业用地的主要类型。”[3]
美国的土地规划是以公众作为主导,通过对新兴技术的运用,让利益相关者融入到相关环节。英国对于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划分为不同层级,具有严格的等级管理界限,规划体系由国家级、区域级、郡级、区级等各个等级组成,区级规划是比较详细的规划。
怒江匹河乡属于“直过地区”,当地的农业发展是在尚未进行彻底改造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其农业呈现弱质性、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始终与我国当前的农业经济地位不相符。与其他地区相比,该地区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发育缓慢等特点决定了该地的农业生产用地管理方式较为落后。
由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用地矛盾成为制约农业生产用地的关键因素,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征用开发,农耕地数量减少,专家学者在保护耕地、实现城市功能分区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工作。刘书楷等人分别从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其对于农业生产用地进行管控的重要意义。张全景等人于2008年从定量分析的实际数据出发,对中国土地的管制进行研究,并且在不同区域内进行差异化分析。
徐乾坤2009年提出:“在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政策的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民族的生计和长远发展,多种植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果。”[4]中国西部少数民族有着丰富的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传统知识,退牧还草不仅具有生态恢复的功能,同时也是人们恢复传统知识的契机,不同民族地区据地方特点更好地适应和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在研究中指出该区域农业生产空间非常狭窄,但林业就是怒江州的强项,今后要进一步巩固‘百里绿色长廊’建设成果,更加切实地实施‘四个百万’工程建设,使之成为带动山区广大林农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富民产业’。”[5]杨素仙认为,怒江高山峡谷地区的农业生产用地管理应该根据国家政策统一发展主导产业。“迪庆和怒江山川峡谷纵横,且坡地多、平地少,水田、水浇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狭小河谷或山间小盆地,旱地多集中分布在较高丘陵山坡上,受地形、气候和土壤影响耕地质量等别差距较大,因此呈现出较强的质量分布多样性和不均匀性。”[6]所以在匹河怒族乡农业生产管理绝对地受制于地形影响。(www.daowen.com)
土地利用管理变化引起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还应结合相关的土地政策以及相关的土地供给措施、区域的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影响因素,合理确定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田甜等学者2017年将1980—2010年我国七大地区植物性食物消费和动物性食物消费用地需求量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运用LMDI分解方法计算出食物消费结构、人口数量科技进步对土地资源总需求的贡献度。研究发现:“谷物类的用地需求量呈下降趋势,人均动物性食物用地需求显著上升,主要原因是动物性产品需求量增加导致饲料用粮增加。”[7]食物消费结构、人口数量和科技进步三大因素中,科技进步导致用地总需求量减少,食物消费结构和人口因素导致用地需求增加,而且食物消费结构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在构建农业供给侧改革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后,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农业供给侧改革能力增强,但要素贡献不均匀:西部地区技术匮乏,但具备优质牧场、特色农产品等特色资源,应采用西部‘多元化’的发展路径。”[8]
中国学界一直以来对民族的发展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杨成志等人进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调查,撰写《云南民族调查报告》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各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于1956年和1958年分别组织了若干调查组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和历史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并相继著成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即《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为我国的民族及其发展研究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外学术界对高山峡谷农业生产用地管理问题研究主要以城市发展为中心出发点。即它们都在以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发力点,来改变农业生产用地管理方式。国外学术界的研究从可持续性、经济发展等角度展开,顺应水文影响。所以,国外对高山峡谷农业用地管理研究在支撑经济发展上有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同时有阿尔卑斯地区农业管理与城市化进程成功结合的先例,这些内容值得在匹河怒族乡农业用地研究的过程中借鉴和参考。但国外的研究并没有针对我国高山峡谷区域特有的人文地理环境下应该怎样处理作出明确具体的阐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并在民族地区有更为复杂的表现。既要推动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稳定脱贫,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要在民族地区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任务比东中部地区更为艰巨,亟待深入研究。
根据国内学者研究,我国的高山峡谷农业生产用地管理应该既有管理结构的优化,也有农产品质量的提升;既需要机制体制安排,也需要根据农产品利益格局调整;既需要政府调控,也需要市场作用。同时管理方式转变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在创新驱动的视野中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既包括具体的农业生产技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等,也包括现代管理技术、经营技术等,同时也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色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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