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开释出逐利冲动,历史契机提供了逐利机会,工业革命在英国开启并不令人意外。用文化基因法可以从英国人对传统的重视、对等级的固执,以及其务实性格、妥协精神推断出工业革命在英国会成功过渡。
英国先生用“常理”去推测未来。这个“常理”其实就是基于英国民族性格、当时时代心态和历史背景。可以说,“文化基因”是“常理”的系统化。先看看他会怎样推测。
对于英国的前景,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帝国的扩张。七年战争是转折点。之前,天下三分:西班牙有南、北美洲;法国是全球帝国,有北美、加勒比、非洲、印度、东南亚;我们有北美13个殖民地,在印度则与法国分庭抗礼。打完七年战争,我们拿下差不多法国在北美的所有土地。当然西班牙的土地也占了不少,印度更全是我们的天下了。我们打赢了七年战争,既有运气成分,也靠战略——了不起的战略。我们利用普鲁士特强的陆军在欧陆大败法、奥联军;我们发挥自己特强的海军的优势在海外战场打垮法国的海军,夺得全球的制海权。今后,就可以用最低成本去维持和扩充海外帝国。只要有这支强大的海军和少量的陆战队就可以到处灭火,不用花大笔钱去派驻军。
海外帝国给我们原材料、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为这个地少人多的岛国提供移民出路,听说美洲殖民地的生活水平比这里更好。自从斯图亚特王朝开始,我们的清教徒就开始大批移民到那边,非但减轻了岛国人口压力,更要紧的是降低了宗教张力。七年前(1770)我们的南太平洋探险队发现了澳大利亚,帝国面积又再次激增。这些满脑子清教思想的激进分子总是要搞改革,就让他们移民到那边去搞吧!
我不明白这些移民为什么想完全独立。为什么搞到如此地步?这几天,全国沸腾,要跟独立分子打,并且认为会很快打胜。我的看法是,七年战争,我们在北美打败了法国,但留下两个后遗症:法国不服气,他们会帮助独立分子;我们曾经动员了北美的殖民者去打法国,他们学会了我们的用兵方法,这会对我们不利。当然,我们的军队有经验、有组织,正面交锋,独立分子绝对占不到便宜,但北美地广人稀,目标分散,如果他们打游击,我们不一定赢得快,如果拖下去,战场这么远,成本一定很高。这些都是未知之数。既然胜算不能肯定,就得想想万一之策。如果殖民区真的独立,我们要怎么办?
我对未来的预测是这样子的。
在今天的英国,赚钱的事情肯定有人去干,阿克莱特先生的工厂这么赚钱,相信越来越多的老板会建工厂。听说阿克莱特的工厂里有许多童工。是啊,童工便宜,而且他们瘦小,最适宜在车床中间、底下钻来钻去,扎线头,拾垃圾,但这些日夜不停的机器也实在吓人,小孩子一不小心就断手断脚,甚至小命也丢掉。听说阿克莱特老板喜欢雇用全家老小一起替他打工——孩子和妇女在厂里工作,男性在家织布。他甚至在工厂旁边盖了工人村。
这些乡下人多数都是圈地之后在农村断了生计,才离开家乡的。到工厂可能对双方都好:穷人生活有着落,老板有廉价工人。但他们的生活也实在苦得很。在乡下虽然收入低,但吃、住总能解决。到城里,他们住在陋巷的破房子里,不见天日,连吃的都比一百年前差,喝酒倒便宜。这样下去,老板们一定发财,但国家可能会乱。当今王上登基以来多有乱事,都是与“工业化”有关,不是因为工资低、环境劣,就是因为失业。会不会弄出大乱?
我相信小乱难免,但大乱不会。
(1)经济好了,政府收入多了,就会有能力去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水平。的确,有人很苦,现在的“劳动救济所”(workhouses)实在是人间地狱。失业的、破产的一朝踏入就妻离子散,一家人不能住在一起,而且脱身无望。虽说是有工可做,但工资少得可怜,七折八扣,怎可能还清债务,觅到生路?听说格拉斯哥(Glasgow)前两年(1774)开始试用“院外救济”(out-relief),也就是领救济品和救济金而不需入住劳动救济所,这是进步。我相信工业发展下去肯定有很多人发财,也肯定有人会指责求财就是剥削。工业发展会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吸纳乡下来的人,如果他们有足够糊口的收入,他们就不会觉得太受剥削,如果可以让他们拿到点福利,他们就不会作乱。当然,这会是第一代劳工阶层的想法,但如果到了下一代生活仍未有好转,而发财的继续发财,他们就难以忍受了。希望到时会有更好的福利制度去安抚那些没能从工业发展中拿到足够好处的人、那些竞争不上去的人。
(2)宗教也会有点调剂作用。这几年来的循道会[1]就是一种安定力量。传统的国教早已疲惫,教会只是社会上、中层人士兴风作浪的地方,下层民众对国教早已失望。但那些新冒头的、狂热的福音派倒很能满足他们的心理诉求:把不满、不安情绪升华为对神的虔诚和对教会中人的友情;以读《圣经》、唱圣歌去宣泄不满情绪,不搞政治,不搞斗争,这也有安定社会的作用。
(3)最能安定社会的将是越来越庞大的中产阶层。我们跟法国不一样,中产阶层非但不会动摇社会,甚至会巩固现存的社会等级制度。法国是上、下断层,我们的中产是接上连下,是等级架构的守护神。传统的尊卑观念和宗教意识一方面约束有钱的不过骄,另一方面约束无钱的不作乱。我们这个社会,谁都知道他的身份和等级。人人都知道的潜规则约束和调节着不同身份、不同等级的人的言行举止,不但人人坚守,更会监视别人遵守。乱得起来吗?
(4)我们英国人最务实。上、中、下层都认为赚钱最实际。斯密说得很准,个人逐利自然提高生产力;生产力提高自然国家富强。他的《国富论》不是叫我们应该怎样做,而是认为我们已经在这样做,而且这也是我们胜过法国佬的地方。逐利致富在我们国家里已经是种“气候”,我相信未来几十年不会有大的变化。我们的强项就是这种致富精神,这要归功于我们的宗教多元。我们是新教国家,但新教中有保守、有开明。在经济层面上,我们宣扬开明教义——非但接受赚钱,甚至鼓励逐利——富贵是神的眷顾,求财是为了光荣神。在社会层面上,我们宣扬保守教义——尊重传统,鼓励安分——国王是神的代表,等级是上天的安排。追求财富和尊重传统组合出一种奇妙的心态:越是拿得财富就越想拿得品位。不少人甚至把致富的企业放下,把生产的厂房、机器卖掉,到乡下买个大宅,捐一个以不事生产为荣的乡绅“衔头”。可见,我们的传统是如何根深蒂固,我们的等级如何深植人心。这样的社会乱得了?
(5)还有我们的帝国。现今,大英帝国是全球最强的海权国。【附录5:大英帝国(18世纪)】这个庞大帝国为我们提供原材料和市场,推动我们的工商业发展,同样重要的是它为工商业发展带来的社会不和、贫富不均提供舒缓和宣泄的渠道。无论什么人,不管是对宗教、社会、经济还是政治不满,都可以在帝国的海外殖民地和由我们支配的国家找到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国内的矛盾和张力有这些发泄渠道,国家就不会大乱了。
但是,也有阴霾。北美的13个殖民地要搞独立了。
帝国虽然庞大,少了13个州也会是很大的打击,起码在国威上很丢脸。法国佬可威风了,上次七年战争我们打败了他们,他们怎能服气,恐怕在美洲的事情上他们会插一手。但是,就算失掉了北美13个州,也不会是致命伤。我们还有庞大的印度次大陆,还有亚、非的很多地区。斯密大师不是说吗,殖民地这玩意是不划算的,需要大量成本去维持。你看,这次13个州搞出事就是因为我们为保护他们不被法国佬和印第安人骚扰,需要征税去支付驻军的军费。现在他们反咬一口,说没有征求他们同意。天啊,税是用来保护他们的啊!其实,驻军费用大部分还是我们付的,他们连象征性的茶叶税也拒交。斯密还说,殖民地不要紧,与殖民地自由贸易才要紧。如果13个州真的独立了,这一帮唯利是图之徒还是会跟我们做生意的。对我们来说,他们的独立是丢脸的事,但不是失财的事。当然,如果战事不速战速决,一直打下去,我们是远水,他们是近火,我们有可能既丢脸又失财。
我们的经济的确在扩张和发展。国内和海外都有很大的制成品市场。但是,我们的工业会不会是阿克莱特式和瓦特式的工业?
阿克莱特的工厂和瓦特的蒸汽机都是以机器取代人手和人力的工业化设施,目的是提高生产效率(以最少工人、最快时间做出最多产品),突破点在生产分工。这也是斯密力倡的。他在《国富论》头一章一开头就指出分工与效率的关系,以做扣针为例,他这样写道:“一个对造扣针一无所知的工人或者对造扣针机器一无所知的工人,即使他非常勤力,也许会一天造出一枚扣针,但肯定做不出20枚。但按照现在的经营方法,这行业本身不再是一个独特的行业,而是一个细分成很多个别的、独特工种的行业。一个人把钢丝拉长,另一个人把钢丝拉直,第三个人截切,第四个人把一头磨尖,第五个人把另一头磨平,以便装上圆头;做圆头同样需要两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工种。在这里要注意的是,造扣针这项工作被分成了18个不同的工种,在某些工厂每项工种由不同的人去做,在某些工厂同一个人负责两三个工种。我曾经见过这类小工厂,雇用10个人,其中当然有人要做两三个工种。虽然他们很穷,很缺必需的工具,但如果他们勤力,每天可以造大约12磅的扣针。每磅中大约有超过4000枚中型扣针,因此,这10个人每天可做出超过4.8万枚扣针。每个人造出4.8万枚扣针的10分之一,就是每人每天4800枚。但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地工作,他们每人每天肯定不能造出20枚扣针,甚至1枚也造不出。他们不但不能造出现在通过合适分工和集体生产造出的240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4800分之一,恐怕也造不出来。”
我不知道将来会发明什么机器,但我相信只要有需求、有市场,就总会有人发明。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分工的生产会是大规模的生产(小规模生产就很难分工且无须分工)。如果是大规模生产,机器与厂房的投资、原材料的供应都会是大规模的,因此需要大量资本。幸好我们英国人有的是资本,无论是这个世纪农业发展累积得来的,或是我们先进的金融制度筹措得到的,都可以用来创造和维持工业化。
规模生产也必会带来资本集中;还有,机器生产必会取代工人。在社会层面上,贫富差距扩大,可能会导致穷人造反;在政治层面上,资本支配加强,可能导致中产夺权。希望我们的政治体制(尤其是政党之间的妥协)和社会结构(尤其是社会等级的稳定)能够帮助我们安稳过渡。
我相信工业化不会是昙花一现,而是一种长久发展的趋势。“工业化”是industrial,与“勤奋”(industrious)是同一个词根。我们英国人确实勤奋,尤其是清教徒,勤奋是他们的教义,他们以勤奋来荣耀神。他们的工业化成就远远超过英国人口中的其他人群。这种勤奋精神已影响到非清教徒,因为不勤奋就没法在这个竞争力强的社会中出人头地,甚至无法生存。
我担心的不是我们会不会工业化——建立阿克莱特式的工厂和使用瓦特式的机器。有市场、有工人、有资源、有资金、有发明就肯定会走上这个方向。我们务实的赚钱精神会是最大的动力,我们崇尚行动的民族性格会使我们贯彻到底,我们善于妥协的党派政治、安稳的社会结构和庞大的帝国资源会帮助我们度过工业化过程中的政治和社会风浪。我担心的是竞争对手,尤其是法国。他们也在工业化,他们会不断骚扰我们,包括支持北美13个殖民地的独立。
英国先生说完了。现在用文化基因法去演绎他的观察与推测。按文化基因法,改变文明的动力来自民族性格、时代心态、历史背景和关键人事。工业革命生于英国,可以用他们的行动(务实)型性格和功利(赚钱)心态去解释;工业革命成于英国,也可以用他们的妥协(宗教与政治)性格和保守(社会等级)心态去解释。历史背景(宗教改革、内战共和、帝国扩张)不会改变根深蒂固的民族性格,但会孵育时代心态和催化关键人事。下面先交代民族性格,然后谈时代心态的成形,最后组合民族性格、时代心态、历史背景与关键人事去演绎工业革命如何生于英国、成于英国。
先谈民族性格。这里用的还是马达里亚加在《英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中的观察。他把英国人性格形容为“行动倾向”(action-oriented)。
行动是英国民族性格的底线(法国民族性格以理念为底线)。行动来自意志(will)——通过组织、纪律、控制把思想与行动有机地连在一起。意志是一种内心的力量,与外界阻力做斗争。在英国人的眼中,世事必须连上理性,但不应是理性的奴隶。为此,意志与理性的纠缠使他变得复杂,他往往是多逻辑、非逻辑甚至不逻辑(allogic/illogic)。他的思想是跟着意志走,所以他的逻辑往往是隐晦的(nuanced),但他不害怕矛盾,不会因矛盾而失措。他有实事求是的倾向,思想重心不在概念、理论,而在调查(inventory)、评估(evaluation),也就是放在计算(calculation)。他要知道行动需要什么,会拿到什么。这是功利,但不一定代表自私(自私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关注重心,功利是以利益的多寡为关注重心),但有物质主义和重视眼前利益的倾向。
英国人是实证主义(empirical)者,其做事态度与方法有如下特点:他以经验(体验)去掌握一种有局限性和条件性的知识;他信任“常理”(法国人信任“方法”):崇尚事实与道德(法国人崇尚思想与逻辑)。他的国民经验更教导他要合作、自制、自觉、集体团结。在行动时他不会左思右想,顾虑多多。他培养自然、物理、经济等实用科学。行动型性格使英国人有创造力,但都是在具体实在的事情上面,因此,他不会“高飞”(soar);他会犹豫、迟缓,但永不僵化。这种保守又开放的环境特别适合宗教少数派和政治少数意见的生长,尤其是当时的宗教异议者(Dissenters)、不追随者(Non-Conformists)、独立者(Independents)。
英国人视行动为一种竞技。在这种竞技中,个人小于团队,团队小于游戏。为此,他坚持“游戏的公平”(fair play)。这个坚持使他富有合作精神: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这也是社会纪律的条件);注重个人与社会的应有关系;在政治生活中老实;有服务公众的精神。[2]
这个倾向行动的民族是怎样思想的?
英国人认为生命是不规则的、不可预知的,而思想是规律的、固定的、规范的。他的思想既有逻辑又有非逻辑,因此他会做出逻辑上的妥协,称之为“有良知的虚伪”。由于他缺乏逻辑性(会计式的逻辑除外),讨厌未经实证的理论,所以他常常补充他的想法(after thoughts),甚至改变他的想法(second thoughts)。他以弹性去包容原则与生命的冲突,因此他说话时会给人一种不着边际(periphrases)或拐弯抹角(circumlocutions)的感觉。他不信任抽象的理念,对形而上、前定秩序之类的东西不关心。他对“意外”敏感,认为是“巧合的逻辑”(logical by coincidence),只不过比较模糊、概略(vague,blurred)和界限不明而已。他信任“常理”和“习惯”。
对他来说,“智慧”(wisdom)是理性(reason)加上非理性的知识(irrational knowledge),再配上经验。英国人的智力(intellect)可以很高效地用在行动上。为此,英国人虽是复杂、沉重、动作缓慢,但不容易失衡。
这个倾向行动的民族的感性是怎样的?
英国人以意志去控制欲念,因此他缺乏“自发性”(spontaneity)。他把欲念看成行动的奴隶,也就是他在行动中会保持欲念,但又适度控制。他镇定、有控制力,因为他把欲念的爆炸力收藏着,但若有一个意外的时刻,他的欲念就会迅速燃烧起来。
说英国人不起劲(phlegm)是错误的,他实在有强烈的欲念,但有更强烈的自制力。他控制欲念,而不是抗拒式地逃避欲念;他要自制,而不是在理智下容许欲念浮现(也就是不像法国人把欲念理性化)。由于他时常压制欲念,生命的流程就会被不断地干扰(生命流程的纯净和完整性被破坏),因此英国人的灵魂(灵性)比有欲念倾向的民族(如西班牙人)要敏感得多,少有内心的平静。可以说,英国人的欲念是非常复杂的,这也是“维多利亚式的虚伪”的根源。
他控制欲念是为了功用(utility)。但由于他对团体忠心,所以团体就成为功用的裁判,特别是清教主义。对欲念的控制驱使他产生强烈的伦理偏见,使他有“不吃禁果”的“禁忌”(inhibition)。他用这些禁忌去调节(规范和控制)他的思想。这些禁忌有强烈的社会集体性(social collectivity),而且是“不言而喻”的(taken for granted),也就是已经落入了潜意识。这些潜意识缔造了整个英国民族在思想上的黏合力(cohesion)和一致性。可以说,社会秩序就是出于这个社会黏合力。
英国人面临着个人自由与集体忠诚的矛盾,认为个人有“兽性”,但这个“兽”(个人)又知道“主人”(集体)在家,所以他把欲念升华为一种“情操”(sentiments,可译为感情),并以自制力去约束它。但他并没有放弃这些升华了的欲念,因为“情操”有“高尚”的味道,而且,如果约束得好,对团体是有贡献的。
英国人的撒克逊性格是内敛(没有表现欲)和寡言。这个岛国性格的特征是集体性的自满、自负、自制(相互监督)。他有很强的自觉和自省力。在集体之内他是含蓄,但对外则是自满。他更有身份等级问题上的势利(snobbery),而金钱只是衡量等级的一种标准而已。他爱国,他的爱国与爱民族是分不开的,是种本能。每个英国人就是一个“大英帝国”,爱国就是爱国王(国家的灵魂)、爱国家(国家的身体),因此英国人没有“祖国”(“父亲”)的理念。
他是个等级观念很强的人(class-man),甚至在言语上、发音上也会因等级不同而有差异(每一个地方不同,甚至每一代人都不同)。他接受出生的等级和这个等级的标准,甚至培养这些标准,把自己看作大潮流中的旋涡,就算在自己的幻想和胡来中他也是实际和乐观的。他相信存在一种传统(渐进)的等级。他把英国的“英杰一族”(aristocracy,也可译为贵族)看作英国的整体民族(the whole English race),也就是把整个英国民族看成是英杰一族,无论他个人在英杰一族中处在什么等级。
此处做一小结:英国的民族性格属行动型。他信任常理和实据;他功利但不一定自私;他务实但不一定讲逻辑;他在原则问题上可以妥协,但游戏要公平、有规则。他的岛国性格使他倾向抱团和排外,具有民族骄傲感兼社会等级观念。
这个英国特色的民族性格是工业革命的催化剂之一。另外一种催化剂就是时代心态。这要从亨利八世说起。
亨利的宗教改革并不是真的改革,他只是想摆脱天主教会,离婚再娶,所以改革生于暧昧,为后世留下严重的问题。在宗教层面上,国教没有反映改革的激情,从而催生出比国教更激进的各新教教派(特别是清教教派)。爱德华六世鼓励他们,“血腥”玛丽迫害他们,伊丽莎白一世容忍他们。清教徒得不到安宁,但也不愿妥协,从而产生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张力。另一方面,亨利没收天主教会的财产并重新分配给改革支持者,从而产生了一大批土地乡绅。他们入主国会,忠于国教与国王,构成一股强大的保守力量,成为一种“新的传统”。
都铎王朝之后,来自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有君权神授倾向和绝对君权意识,与有君主立宪倾向和传统权利意识的英国国会格格不入。此时,在宗教层面上国教是唯我独尊,而其他较激进的教派则渴望平等;在政治层面上则是国王与国会各不相让。宗教与政治纠缠不清,僵持不下,终于爆发内战。
内战其实是“争权社会”的产物,既是国王与国会之争,同时也是天主教(主要是代表外国势力,如爱尔兰和法国)与新教(国教与激进教派团结起来)之争,查理一世被擒代表国会与新教得胜。接着是国会中的国教分子与激进教派分子相争,查理被杀、克伦威尔建立共和,是激进教派得胜。到克伦威尔去世,共和结束,恢复王制,驱逐激进教派,是国教分子得胜。到此,争权暂息。
在“恢复期”,宗教容忍时紧时宽[3],激进教派分子处于政治弱势,政治上无法逞强,宗教上难求平等。对他们来说,一条出路是移民,另一条出路是退而求其次,以经济“强势”去弥补政治弱势。他们的教义(相对于天主教和国教)非但容许,甚至鼓励他们求财——财富非但可以保障生活,甚至可以换取政治地位。[4]如是,他们拼命地赚钱。[5]虽然是为荣耀神,但往往超过自给自足的需要,而走上“自私自利”了。
对当权的政府来说,容忍激进派分子也是缓解政治张力的办法;对激进分子来说,这代表有政治空间容许他们以金钱去换取政治权利。到了1776年,对赚钱的认可已经不只是清教的特色,而是已蔓延到整个中层了(上层社会对宗教的约束从来都是阳奉阴违)。在逐利面前,达官贵人与市井之徒人人平等。当权者(政治与宗教)对激进教派的教义或组织也许不会宽容,但对他们的赚钱意识已不再有微词,甚至乐意加入。
宗教对英国经济(赚钱有理)和英国政治(保守妥协)有关键的影响。英国的新教复杂得很。国教是个政治妥协的产物,集合了亨利八世的私心(离婚别娶)和野心(都铎王朝千秋万载)、路德宗对王权的肯定、天主教对传统的重视。但在教义上,国教吸收了加尔文宗的原教旨理想(重原罪、赖神恩)。这种“改革”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大气候里怎能令真正改革者满足?于是国教以外的新教教派涌现(甚至国教内部也出现深化改革的冲动),支配英国经济与政治的轨迹。这要从新教的两大宗,路德宗和加尔文宗[6]说起,可分为政治、经济和政经组合3个层面。
(1)政治层面。
路德有家长式的伦理观(patriarchal ethics)。他眼见理想的社会在崩溃,因此对经济剥削和暴力革命都不接受。[7]加尔文宗虽然来自路德宗,但没有后者浓厚的封建意识。它是一个国际性的运动,但它不是和平之手,而是战争之剑,所到之处都要闹革命。路德宗在社会行为上比较保守,对政治权威存有尊敬,突出一种个人的差不多是寂静的宗教虔诚。加尔文宗则是种动态的、激进的力量。不单个人要自我革新,教众更要重建教会和国家,把宗教注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是私人生活还是社会生活。可以说,加尔文宗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甚至可以叫它“加尔文主义”[8]。清教精神完全是加尔文宗的产品。
加尔文把“纪律”(discipline)形容为宗教的“神经中心”(相对地,路德把“信仰”形容为宗教的神经中心)。他的理想是一个教会与国家完全一致的社会。可以说,他要推翻天主教会的修道院,代之以一个庞大的俗世修道院。事无大小都完全控制在一个普世原则之下——“每个人知道他的位置和责任”[9]。
在17世纪,清教精神最浓厚的是那些经济自主、受过教育、对自己身份有自尊、决定过独立的生活、不向世上权贵屈膝的人,他们高傲地鄙视因性格软弱或经济无能而缺乏坚毅、活力和技能的人。代表性群体包括那些接触过城市生活和新思潮而对封建思想有所质疑的乡绅们,以及那些意志高扬、不甘为奴的自由人或自耕农,尤其是在英国东部自由土地制度较流行地区的人,但更多的是城镇的商人和那些把纺织和冶铁工业向农村扩展的农村地区的商人。[10](www.daowen.com)
有人称清教为“商业的宗教”(religion of trade)。[11]在内战期间,保王派的成员是绝对有财有势的贵人和绝对无财无势的穷人;反王派的成员则多是中产,他们既讨厌有财有势者,又鄙视无财无势者,自视为最好、最真的国民。
清教主义不仅是韦伯所说的纯粹个人主义。[12]它既有保守和传统的一面,也有革命的一面;它有集体主义铁的纪律,也有鄙视人间法律的典型个人主义;它有清醒和精明的权谋,勇于去追逐世间成就,也有不顾一切的宗教热忱,敢于去彻底改变世界。在英国,清教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跨越了从长老制到公理制、从高级贵族到平权派政客、从工商分子到理想分子的宗教派别、政治派系和社会阶层。它的宗教意识是要搞乱国教道统,它的经济意识是要抗拒约束个人逐利的教条。
清教主义对英国的影响大而复杂。城镇的中产阶层(主要是商人与工匠)和农村的自耕农(一般拥有土地不超过200英亩)都信奉了清教,并把清教教义当作他们的政治原则。清教徒们带头去争取政治自主权;广大的农民呼应和支持他们,并为他们提供武装力量。但成功后,贫苦农民非但没有分到好处,更成为新经济底下的“奴工”。古老贵族大地主被斗垮了,自耕农小地主消失了,贫苦农民被牺牲了,最后英国还是城镇资产阶层的天下。
(2)经济层面。
路德讨厌商人与贷款人支配社会和“经济个人主义”(economic individualism),正如他讨厌宗教的商业化。他对当时流行的,来自东方的奢侈品、国际金融、投机交易、合并垄断感到震惊。加尔文则没有农业社会的理想[13],他完全接受商业文明,并为这个文明的核心阶层提供一套信念。他是从一个“务实的人”(man of affairs)的角度去看经济。加尔文主义是一个城镇范围内的运动,通过商人到处做买卖,从一个国家传到另一个国家。加尔文宗的总部设在日内瓦。稍后,他最具影响力的信徒都集中于大的商业中心,如安特卫普、伦敦、阿姆斯特丹,绝大部分信徒从事工商业,是当时的“最现代”和“最进步”分子。这些人社会道德观很自然地来自他们对资本、信贷、大型商业、金融和其他实业、企业的认识和接受,自然而然地把来自贸易和金融的利润与来自劳动力的工资和土地的租金放在同等的价值地位上。加尔文对这些人持完全赞同的态度,他说:“做生意的收入凭什么不能高于来自土地的收入?做生意的收入从哪里来?还不是来自他的勤奋和努力?”
加尔文宗是基督信仰底下第一个认识和鼓励经济德行的宗派,这个宗派的敌人不是聚积财富的人,而是把财富用于满足私欲和拿来炫耀的人。它的理想社会是一个人人清楚应该耐心地约束人性,献身于取悦神的工作,以严肃审慎的态度去获取财富的社会。加尔文的经济理论中,资金与借贷是必不可少的,金融家不是个可憎的坏蛋,而是社会有用的一员;贷款收息,只要利率合理、不收穷人利息,本身不是种剥削,与其他的经济交易完全一样,是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加尔文很同意圣保罗说的:“如果一个人不做工,那他不应该吃饭。”他严厉谴责不分好坏地施舍和不分好坏地赚钱。他要求教会当局定期走访每一个家庭,去调查这家人有没有懒惰、酗酒,有没有做过其他不德的事。
资本主义精神早有,不完全是清教所生。但在清教教义中,资本精神找到了兴奋剂。清教运动的特色是结合了经济利益和伦理原则,有这样一种说法:[14]“精明与虔诚永远是好朋友……如果你懂得把它们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你会得到两者的好处。”意思是,如果你把你的生意作为对神的服务,你就无须为你的经济行为的道德价值辩护,因为生意本身就是一种宗教。一个生意人首要的责任就是要完全明白神要他做生意是什么意思,并精明地去做好。若此,生意行为和宗教责任就是相辅相成的。刚好地,基督信徒应有的德行——勤力、克制、清醒、节俭也同时是生意成功之道。最基础的是精明,而精明就是“把敬神的智慧用在实际事务上”。所谓实际事务就是做生意、办企业。
(3)政治与经济的组合层面。
政治与经济是分不开的,路德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纯真、简单的基督社会。他接受商业,但只可以是生存所赖的交易——卖方不能多收(超过劳动力的投入成本和风险成本)。他同样不接受懒惰和贪心,因为两者都会破坏基督团体的共存。在宗教上他想改革,在经济上他要保守。
但稍后的加尔文改革就走上了不同的路。这个改革散播到法国、荷兰、瑞士,但对英国的影响最大。它代表一个“新开始”。在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商业与金融活动在急速发展(成立股份公司、开拓殖民地,来自采矿、纺织、金融业的财富大幅增加),站在最前面的是工商人士。他们的赚钱意识长久以来被视为离经叛道(个人主义),受保守政治的压抑。内战时期的国会派指的是少数的乡绅、中产阶层、自由人和自耕农,特别是在城镇和农村中纺织和制衣的。伦敦是最典型的国会派,被视为“反叛的城市”,就算恢复王制后(1661年),在保王派支配的国会中伦敦选出的4个代表还都是“反国教者”(Dissenters)。在国会打压长老制教派的时候,伦敦却照顾长老制教派;在1681年主张宗教容忍的辉格党被詹姆斯二世打压时,伦敦包庇辉格党。有人批评伦敦培植了清教,因为它的贸易分布于全国,通过货币的流动,荼毒全国。北部的布雷德福、利兹和哈利法克斯,中部的伯明翰和莱斯特,西部的格洛斯特、汤顿和埃克塞特都是清教中心,同时也是工商业最发达的地方。
清教分子在工商业上的成就催生出一股亲商的政治力量。加尔文完全赞同社会企业化,并在日内瓦推行。在那里,他在经济企业化(个人逐利)上压下一个像宗教法庭一般的社会体制(集体纪律)。他的忠实信徒对他的社会道德教诲唯命是从,但对他的经济道德约束则阳奉阴违。[15]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半逻辑对英国人很有启发。对贵族地主来说,加尔文的经济道德解放了传统道德下他们要照顾农民的责任;对工商阶层来说,日内瓦的样板使他们可以完全分开经济与“宗教”。从此,封建贵族可以全无顾虑,中产阶层可以全无内疚地去共同赚钱。贵族地主们保存了金钱与地位(pelt and place)[16];金融、工业、商业的中产阶层也拿到了经济利益,并能左右国家政策。双方认识到他们的经济与政治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清教可算是真正的英国宗教改革[17](不像国教那样暧昧)。它最重要的不是外在公共生活,而是内在世界的改变;它不遗余力地追求“最终目的”,不达目的绝不罢休。[18]社会每个阶层——贵族、乡绅以至于纺织工人——中都有清教徒,都在发挥清教精神。
此处做一小结。工业革命的心态肯定发自清教的经济道德观,而清教的经济道德观得以在英国植根和成长其实很曲折:亨利暧昧的宗教改革带来宗教多元,清教得以植根;亨利贿赂的宗教改革埋下了利益之争,最终爆发内战;稍后清教在政治上失势反驱动它以经济发展去创造生存空间。清教徒赚钱是为荣耀神,但他们的成功吸引了主流的注意,开启人人逐利的局面。
英国人的行动型性格和清教伦理的逐利倾向怎样与历史背景和关键人事配合去牵动出工业革命,并支配革命的轨迹?这要从光荣革命说起。
光荣革命的成果《权利法案》强调对私产的保护,明确以经济挂帅,政治与宗教更加开明。到此,经济逐利意识开始取代政治平等意识。但自私膨胀,会导致失序、吃人。在这关键的一点上,英国人对传统的重视、对等级的固执,再加上他们的务实性格、妥协精神,共同强化了、稳定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过渡。
传统意识和等级观念一方面约束有钱的不过骄,一方面约束无钱的不作乱。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微妙的局面,就要从历史中去找答案了。
英国人好像特别注重传统——大一统的传统,这是可以理解的。这个岛国的前身种族多元、文化多元。不像法国都是法兰克人,英国有不列颠人、凯尔特人、维京人、瑞典人、德国人、法国人等。威廉大帝之后,才出现今日的英国。他其实也是外国人,所以当初还有盎格鲁-撒克逊人(本土,说英语的)和诺曼人(威廉从诺曼底公国带过来,说法语的)的争执。几个世纪才安稳。14、15世纪跟法国打的百年战争,严格来说是英国失败,差不多尽丧威廉大帝当初在法境的所有领地。但这场战争却团结了“英国人”,打造出一个文化与政治统一的国家:上上下下都说英语,国王宝座不容外人染指。12世纪开启的金雀花王朝(Plantagenet)当然被视为正统之正统,应该是延续千秋万载的王朝。但是,百年战争的败绩引发出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之争,打了一场玫瑰战争,两败俱伤。亨利七世异军突起,开启了一个都铎王朝。它的合法性基于亨利七世略带兰开斯特和约克血统,为宗法所容,而宗法是出自传统。这个新王朝对能够使它合法也可以使它不合法的“传统”当然特别敏感、特别重视,这包括政制、法制、宗教和社会等级等的传统。
亨利千方百计想保住的都铎王朝,终是一场春梦,但他在宗教上的暧昧和在社会阶层中注入新贵则引发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内战。内战期间,这些新贵站在国教和保王派的一边,在共和时期日子很不好过,到恢复王制才重见天日,这场战火洗礼使他们荣升为“旧贵”。他们成为社会等级体制中的核心阶层、等级传统的保卫者,维持社会安稳的主力。他们的祖先在波谲云诡的亨利八世与罗马天主教会的争斗中侥幸拿到的名位和财富,被他们在风雨飘摇的内战中舍命保住了,能不珍而重之?这些地方乡绅成了等级架构的守护神。从王上到乞丐,一层层尊卑分明的等级就凭他们在中间维持,容许攀登,但不容逾越。
在英国社会,谁都知道他身处哪个等级,久而久之就养成一种安分的社会文化。穷人当然不想穷,但也不觊觎有钱的;有上进心的人有机会发财,但诱人的高贵身份不能单靠财富,还要有人脉和政治关系才可以获取。社会就是凭这些复杂但人人都知的“规则”、柔细但坚韧无比的“链条”,去约束民众,使富的不敢倨傲,贫的不会造反。
工商逐利的“企业精神”(entrepreneurial spirit)——赚钱是光荣的,竞争是狠心的,人际关系是契约性、暂时性的——引发经济与传统之间的微妙关系。土地乡绅也逐利,但是他们仍受封建传统的约束,没有那么“拼命”。他们求“自足”多于“自私”,并且保留一点封建的主属意识,对“下人”多有照顾。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拖慢了企业精神的蔓延,但又中和了企业精神蔓延过程中产生的不平、不安。
17世纪后期,工商中产阶层已崭露头角,但仍属“谦恭”(包括心理与态度)。整个统治阶层的共同意识是控制和压抑庞大的劳动阶层。他们制造出一套浓厚的、以主仆关系为基础的等级观念。[19]当时的说法是某些阶层是“自然优越”(natural superior)于某些“自然低下”(natural inferior)的等级:一个店主是“自然优越”于他的助手、雇员、家仆的。
在光荣革命的时刻,英国仍是土地乡绅的世界。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社会从争权社会转变为争利社会。农业革命、金融革命带来的人口增加、需求增长,刺激了工商业的发展。到七年战争结束,帝国扩张,海外市场和原材料把工商活动大幅提升。英国人的行动型性格、务实倾向,加上他们清教徒式的勤奋、敬业,使营商致富的“企业精神”深入人心,而在人人想赚钱的大气候下,总会有人“发明”赚钱的办法。从生产分工到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不应是意料之外的事。赚钱推动工业革命,不是工业革命推动赚钱。“革命”的意义是怎样以低成本、新产品去满足大市场;“发明”出来的东西完全是为了赚钱(无论是降低成本还是增加消费),而非为增加知识。可以说,工业革命是技术的“创新”,不是科学的“发现”。赚钱是光荣(无论是光荣神或光荣自己的腰包),光荣哪有止境?这时的英国开始从一个人人平等逐利的争利社会,走向失序的掠夺社会。就在此刻,政府却变得保守起来。
经过半个世纪的辉格派独尊,托利党于1770年(诺斯任首相)开始主政。托利以保卫传统为己任,重宗法,重等级,权力基础是土地乡绅。他们保护传统是出于务实(利益),成于妥协(原则)。他们的所谓“传统”是宗教改革之后的国教和“新贵”的传统,而非改革前更古老的天主教和“旧贵”传统。他们的“贵”是上几代的先祖支持亨利八世宗教改革而得来的。如果比他们古老的天主教才是正统,就代表他们的权位和财富是非法得来的,这个肯定会令他们无法接受;但他们又想有一个“传统”去稳定社会秩序和保障他们的权利。在迎立威廉还是迎立乔治这一问题上他们是很尴尬的。迎立威廉是废詹姆斯二世,迹近政变,违反宪法;迎立乔治是不承认詹姆斯二世的儿孙,是违反宗法。[20]他们对传统的暧昧可以说是从自身利益着眼的务实,但久而久之他们对由都铎王朝在宗教改革后才开启的“传统”的坚持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成为对一切传统事物的坚持,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与此相似,辉格的权力基础虽是工商业人士,但他们同样通过保卫传统和等级去安稳社会,以便于他们发财致富。他们发财后更想提升等级,洗尽铜臭。两党虽然相争,但都有保卫传统和等级的共识。18、19世纪的英国首相有辉格党人,有托利党人,也有父子、兄弟、亲戚,更有人上任、卸任、再上任。可以说,他们都是“自家人”。[21]这是典型的英式务实。
以反对绝对君权、高举国会地位为己任的辉格派,主要是高级贵族和中产工商阶层。他们功利、务实,对他们有利的事他们才会去做。对他们来说,传统、等级只是工具。高级贵族利用他们的社会等级地位去发财,中产工商阶层发了财就去追逐社会等级地位。他们迎立威廉确实是因为害怕詹姆斯二世会推动天主教复辟,但更使他们担心的是,如果詹姆斯二世成功复辟天主教,就代表他成功重建绝对君权,国会就会失去地位,他们也跟着没有地位了。迎立威廉一事虽是他们的主意,但威廉入主不能算是他们的成功,甚至只能说是威廉的成功而已。在迎立一事上,威廉掌握主动,国会是配角;《权利法案》也不全是他们的成功,是威廉施展权谋达成妥协的工具而已。但迎立乔治一事则完全是国会的主意,也可以说是辉格党的主意。从此,国会的主动地位日高。乔治一世知道他的王位是国会给他的,特别是辉格派给他的,难怪他器重辉格党人,介意托利党人。从此,政党之争支配英国的政治。这也是西方政党政治的滥觞。
英国式的政党政治环境对工业革命的成长有很重要的意义。在一个深层次意义上,英国到此才踏上稳定的英国特色君主立宪道路。来自德国汉诺威的乔治王朝想要在英国站稳脚跟,就得迁就国会(无论是辉格还是托利做庄);国会中各派系(包括辉格与托利以及它们内部的小圈子和分裂出来的支派)互相争权也得利用和拉拢王室(特别是国王和王储)去壮大声势或获得加持。久而久之,国王与国会之间产生出一套游戏规则——互相利用、互相制衡。这些利用和制衡微妙地巩固了君权,也牢固了立宪;稳定了政治,也安稳了社会。典型的英式妥协创造出典型的英式君主立宪。务实与妥协保住了政局的稳定。这是1776年的情况,下章且看1776年之后发生了什么。
注:
[1] 在工业革命期间信众人数激增。1791年有5万多;1836年有30多万,1851年将近150万。
[2] 他们甚至有“敌对性的议会制度”——就算是反对党也是忠于国会、忠于国王的,所以也叫“忠心的反对党”(loyal opposition)。1661年的《法团法案》(Corporation Act)需要所有公职人员向国教宣誓效忠(1828年废)。
[3] 1662年的《统一法案》逐出“不遵从国教”(Non-Conformist,主要是长老会)的教士,要求所有教士都要有主教批准证,所有大学都要宣誓效忠国教教义(1689年废批准证,1871年废大学宣誓,驱逐令则至今仍执行)。
1662年的《贵格法案》(Quaker Act)禁贵格派(1689年废)。
1664年的《集会法案》(Conventicle Act)禁超过5个人的宗教集会(1670年废止)。
1665年的《五英里法案》(Five Mile Act)禁止没有许可证的教士在任何城镇周围5英里的范围内活动(1689年废止)。
1673年的《宣誓法案》规定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效忠国王、信奉国教(1828年废止)。
1678年的《禁教皇党人法案》(Papist's Disabling Act)禁天主教徒为国会代表(1829年废止)。
1689年的《容忍法案》(Toleration Act)禁止对不遵从国教者的刑事处分(至今)。
1697年的《亵渎法案》(Blasphemy Act)处分(包括死刑)异端人士和无神论者(1813年废止)。
1711年的《临时一统法案》(Occasional Conformity Act)禁异议者(Dissenters)任公职(1718年废止)。
1728年的《保障法案》(Indemnity Act)降低对异议者的处分力度,并容许担任公职(1828年《宣誓条例》和《法团法案》作废后就不再需要了)。
[4] 那时的国教对天主教徒特别仇视,绝不给予其政治权利。但对其他教派,即使是非常激进的教派,只要是“新教”,都留点情面。所以,就算是被排斥的激进教派,也可以用钱去购买社会和政治地位,如参与城镇管理的参政权。
[5] 这点与国教,尤其是与有天主教味道而又当权的国教高教会(High Church)很不同。天主教与国教高教会都鄙视赚钱,尤其是通过商业和金融去赚钱,认为其不道德。所以激进教派分子在商业和金融业上的占比高。但到后来,赚钱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了。
[6] 有关路德宗和加尔文宗的基本教义请参考《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的附录3《宗教改革时代各教派教义的分别》。
[7] 他认为世上真正的基督徒是很少的,因此“需要有严峻的人间法规,不然世界就会变得狂野,和平会消失,共同利益会毁灭……没有人会相信世界可以通过不流血去治理,治世之剑应该是而且一定是红色和血腥的。腐败和失德的天主教会不再是基督道德的保卫者,需要敬神的君主去取代”。这也是“两把利剑”的思路——神执天国之剑,君王执世上之剑——它成为绝对君权的基础。
[8] 加尔文主义有两个主要元素:在个人层面上强调责任、纪律和克己;在社会层面上营造一个有基督特色的社会体制。因此,加尔文宗的影响复杂而深远,远远超出教会与教徒层面。
[9] 在1576年左右,加尔文设计了一套完整的市政架构和权责分布图,其中的规条覆盖所有生活细节,从市集到工艺、建筑,从价格到利息、地租。他把日内瓦设计成为一个玻璃城市(city of glass),城里每一户每一天的生活都在一个“宗教警察”的监督之下。宗教议会与市政议会共同进退:前者把酗酒的、跳舞的、不遵守宗教规矩的赶出教会(在当时来说,教会与社会是同义);后者对这些被社会不容的人予以罚款,把他们投入监狱,异教徒要处死。
[10] 从17世纪早期清教牧师的分布中,可以看出清教徒的分布。在281名有记录可查的牧师中,35名在伦敦,96名在制造业集中的诺福克、萨福克和埃塞克斯等郡,29名在北安普敦郡,17名在兰开夏郡,其余104名分布在全国其他地区。这反映商业与清教的相关性。
[11] 清教主义是英国中产阶层的“教师”:提升他们的品德,但不谴责他们做生意时某些“有利己身的劣行”(convenient vice,例如竞争上的狠和对下属的苛)。就这样,清教给信徒一个定心丸:德行也好,劣行也好,背后其实是全能的神的永恒之法。
[12] 见《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第十三章。
[13] 农业社会的传统阶层有中古天主教和路德宗的神学理论背景。它是一个自然经济而不是一个金钱经济占主导的社会,农民和工匠只会在小市集上做一些小交易。工业能供给家庭的生活所需即可,消费与生产紧密地前后相连,而贸易和金融则是种偶有的事件,绝不是支配整个经济的动力。他们对经济不道德行为的批判主要是针对那些离开“自然”的行为——工业化的生产、对高回报的追求、无休止的竞争,也就是破坏了现存制度稳定性的“经济欲”(economic appetite)。
[14] 出自清教徒斯蒂尔(Richard Steele,1629—1692)的《生意人的神召》(The Reliqious Tradesman)。
[15] 日内瓦是由工商业有产人士统治的。他们会积极地约束华衣美服,或鼓励大众去听讲道,或送他们的孩子去教义班,但他们对加尔文的经济谴责热情不高。教士们讲道说不要出口平价酒,因为会引人酗酒,他们就说需要大量出口酒是因为需要钱来买进口的粮食。教士们指责贷款者收取“双重高利贷”,因为除了收息之外他们还从货币升值中赚了差价,他们就反辩说货币确实在升值,但货币也可以贬值。
[16] pelt是皮革,是有身份的人才穿的;place是地位。从亨利八世充公天主教会财产开始,“血腥”玛丽的复辟、克伦威尔的共和、帝制的恢复,一次又一次的“革命”都以土地去刺激革命热忱和褒赏革命功绩。每次革命用的钱都是从土地转换得来(其实是把旧地充公,“卖”给新主),制造了活跃的土地投机。大部分的土地都是由权臣以极低的价格“买”入,然后转到精明的富商手里,作为投机之用。这些富商中介买入零碎的土地,等到价高,又零碎地卖出。在伦敦,一队队的商人——做布匹的、卖皮革的、做裁缝的、酿酒的、做腊的——组成商团去炒卖土地。在农村结果是田租增加,以及农地被改为牧地,导致农民流离失所。这些庞大的掠夺连当时的国会(新教)也看不下去(掠夺天主教会财产是变相掠夺了天主教会办学和济贫所用的钱)。宗教改革后的头10年内,这些改革支持者参与了一场极大的赌博(有生命危险),自然把从这赌场赌博得来的收获看得极重,自然对产权保护看得极重,他们的后代更经历了天主教复辟、克伦威尔创立共和等事件,更视产权为神圣不容侵犯。有人批评说:“这些乡绅对天主教修道院的恶行批判得很无情,但他们与修道院的僧人之间的区别是,他们更贪心、更没用,对佃农更狠心,对自己享乐更自私,对穷人更无情。”
[17] 在英国,从加尔文宗延伸出三条分支:长老会、公理会和清教。长老会最古老,在伊丽莎白时代,经由苏格兰传来,曾有机会成为英国国教,虽然有了根但未能成正统。公理会坚持每个教堂就是一个教会,一个自愿和自治的组织,政府不能干预。这些教派在英国和“新世界”(美洲)力倡政治和宗教自由。清教没有派别,严格来说是一场宗教运动,非但提供了神学和教权的理论,更包括政治理想、经济关系、家庭生活乃至个人行为的原则。
[18] 它有一种不断膨胀的动力和精神,不单是重造自己的性格、习惯和生活方式,更重造家庭和教会、工业和城市、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努力在这个黑暗世界去荣耀神。清教徒把生活纪律化、理性化、系统化,像一个装有弹簧的发条(spring),以他的内在动力去摧毁一切障碍。
[19] 路德接受等级(social hierarchy),包括身份(status)和尊卑(subordination),加尔文在他的巨著《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1536)中更强调“每个人知道他的位置和责任”。
[20] 在迎立威廉时托利党中有人坚持不能废詹姆斯二世,认为他虽然有尊崇天主教的倾向,但仍是正统。威廉登位后,他们还有人暗助詹姆斯二世复辟;到了迎立乔治时,他们之中有人力主詹姆斯二世的后人才是正统。
[21] 父子关系的有老皮特(任期1766—1768年)和小皮特(任期1783—1801年,1804—1806年);乔治·格伦维尔(任期1763—1765年)和威廉·格伦维尔(任期1806—1807年)。兄弟关系的有佩勒姆(任期1743—1746年,1746—1754年)和纽卡斯尔公爵(Duke of Newcastle,任期1754—1756年,1757—1762年)。连襟关系的有老皮特和乔治·格伦维尔。岳婿关系的有德文郡公爵(Duke of Devonshire,任期1756—1757年)和波特兰公爵(Duke of Portland,任期1783年,1807—1809年)。远亲关系的有威尔明顿公爵(Duke of Wilmington,任期1742—1743年)和帕尔齐法尔(Perceval,任期1809—1812年)。重任的包括纽卡斯尔、罗金厄姆(任期1765—1766年,1782年)、小皮特、波特兰、威灵顿公爵(Duke of Wellington,任期1828—1830年,1834年)、墨尔本子爵(Viscount Melbourne,任期1834年,1835—1841年)、皮尔(Peel,任期1834—1835年,1841—1846年)、德比(Derby,任期1852年,1858—1859年,1866—1868年)、帕默斯顿(Palmerston,任期1855—1858年,1859—1865年)、迪斯雷利(Disraeli,任期1868年,1874—1880年)、格莱斯顿(Gladstone,任期1868—1874年、1880—1885年、1886年,1892—18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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