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路易,挡住外敌,团结的革命也随之解体。
化友为敌:罗伯斯庇尔、丹东、埃贝尔干掉布里索。
杀鸡儆猴:罗伯斯庇尔、丹东干掉埃贝尔。
路易一死,山岳派与吉伦特派的共识不再。吉伦特派多属中、上有产阶层,当初在国民公会拥有的和可仰赖的(特别是平原派中对9月大屠杀反感的)席位比山岳派的要多,但派里只求发国难财、吃政治饭的也比较多。同时,他们对山岳派的不断攻击和对官职的垄断使很多代表认为他们是在结党营私。相对地,山岳派的骨干分子虽也是中、上阶层,但对中、下阶层的苦况比较同情,为此能成功拉拢巴黎底层的长裤汉,作为政治斗争的武装力量。在国民公会中占多数的平原派则采取“超然”姿态,实质是骑墙者,主要按着长裤汉的激烈程度去决定行动取向。
从1792年9月20日在瓦尔密得胜到1793年春,法军处处得利,更占领了奥属尼德兰的属地。[1]可是人民的生活却没有什么改善,于是自然感觉没有享受到革命果实,以致埋怨甚至迁怒于当权的吉伦特派。因为面包价格居高不下,巴黎暴动频频。各地保王、保教会的反革命风潮也在蔓延。这是1793年开始时的局面。
所谓此消彼长,在吉伦特掌权派为平民愤、平动乱,心力交瘁之际,山岳派的道德光环和政治实力却迅速增长。为了政争,吉伦特派甚至拉拢保王分子,而山岳派就更加依靠长裤汉。长裤汉到处殴打反对路易死刑的国民公会代表,更想把他们逐出国民公会,好使革命力量更加巩固。
1793年春,路易被杀后,英国、荷兰、西班牙等联手对付法国。虽然有丹东的壮语——“欧洲的国王们胆敢挑战我们?我们要应战;就在他们的脚下扔下一个国王的脑袋”。——但战局开始对法军不利。1793年3月18日,内尔温登(Neerwinden)一役,法军被奥、荷联军大败,将领叛国。保王派又在西面起事,吉伦特派被指治国无能。在山岳派的压力下,政府成立革命法庭(Revolutionary Tribunal),加速处理反革命罪行;稍后更成立公安委员会(Committee of Public Safety),去肃清反革命行为。当然,吉伦特派也实在是害怕山岳派的威胁,决定先发制人,于4月12日,拿下比山岳派更激进的马拉,指控他发表言论鼓吹谋杀(特别指他鼓动1792年的9月大屠杀,其实指桑骂槐地针对山岳派首领丹东和德穆兰)和意图废除国民公会。但当时的革命法庭已被山岳派把持,再加上上上下下的民意都认定马拉是当时政坛上众多浑水摸鱼、表里不一的政客群中一个真正为民请命、为贫请命的爱国志士。结果,马拉全部罪名不成立,4月24日当庭获释。他在群众欢呼和簇拥中胜利游行。吉伦特派这一招非但弄巧成拙,更暴露了自己的弱点。
此时(1973年5月中),德穆兰再度攻击吉伦特派首领布里索(上一次是1792年3月的小册子《揭开布里索的面具》,见上),出版了《布里索派的历史》(L'Histoire des Brissotins,有说是罗伯斯庇尔主使他写的),也是日后布里索和吉伦特党人的“罪证”。他再用他擅长的刁嘴讽刺“证明”吉伦特派其实是保王派和反革命派的伪装。例如他说1792年9月成立的国民公会大部分代表都有保王倾向,去影射当时在国民公会占多数的吉伦特派就是保王派。当然,这是没有根据的,唯一的“推理”是当时国民公会与巴黎革命公社处于对立状态,所以它“一定”是反革命和保王派。他又说反话,“自古以来,除非引用上古政治哲人的德行,否则无法建立共和;但我们这个永垂千古的伟大社会却成功以恶行建立了共和”。他力主要把布里索派从国民公会“揪出来”,从革命法庭“斩下来”。
但吉伦特派仍想挣扎,于5月24日下令拘捕埃贝尔和其他派系的极端分子。埃贝尔派是个极端激进的左派,以保护贫苦人民为己任,是山岳派最炽热的支持者。[2]第二天,巴黎革命公社就号召要释放“爱国志士”。吉伦特派也趁机把矛头指向巴黎革命公社:“如果国民公会代表遭受攻击,我们以全国的名义对你们声明,巴黎将会被摧毁。”这措辞跟一年多以前的布伦瑞克宣言太相似了,由此招来大祸。翌日,罗伯斯庇尔呼吁起义;再一日,吉伦特派不得不释放埃贝尔。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革命公社动员的8万长裤汉起义队伍就在5月30日攻入国民公会会场,市内展开武斗;6月2日,山岳派逮捕国民公会中的吉伦特派分子[3],巴黎革命公社成为权力中心。几天后,山岳派更夺得公安委员会的控制权。此刻,政权实质开始转移到山岳派手中,不过大局还不稳定。
两股力量同时冲击国民公会:反革命武装力量因各省不愿听从巴黎号令而得以壮大;民众暴力因物价不断上涨而逐渐升级,难于收拾。山岳派知道局势严峻,决定先安内,尤其是安抚农民,个把月之内下达一连串的政令:从“出走者”那里没收的土地以小块的、多年期付款的方式卖给农民;按人头分配公有土地;全部取消残余的封建特权。但为使中产阶层安稳,山岳派政府同时下令保护私产和约束群众暴力事件。
当然,面面俱全是很难做到的。其实,1793年7月时,法国经济已面临崩溃,山岳派政府想尽办法去尽快通过新宪法[4],好使山岳派政府的政策有合法的宪法基础,也为稳定巴黎以外各地的民心。7月24日,山岳派终于通过新宪法(史称“雅各宾宪法”,但只是通过而没有公布),扩大自由与平等的范围,包括保障公共援助、工作岗位和公共教育,甚至“起义”的权利。
但局面仍然紧张、混乱:分离分子(federalists)在将近60个省份公开叛乱;[5]保教会分子在旺代(Vendee)形同割据。这些都反映保王与共和、教会与革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矛盾。看来,内战在所难免。幸好这些叛区都不在边境上,不然外敌会乘虚而入。但外敌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上面说过,1793年年初,路易被推上断头台,欧洲诸国马上组成大联盟攻法,法军全线崩溃。到7、8月份,几个星期内,普鲁士、奥地利、西班牙、皮埃蒙特、科西嘉等军队都杀入法境,英国则包围法国北部港口敦刻尔克,支援作乱的保教会势力。前线局势十分紧急,国内经济状况也急转直下。政府在8月份出台一连串的措施去控制粮食的生产和分配,严厉处分囤积和诈骗。就在此时,“恐怖统治”的引线被点着了。
3个多月前,吉伦特政府在群众压力下,释放了被视为人民英雄的马拉(见上)。但在7月13日他就被刚失势的吉伦特派同情者暗杀。群情汹涌,人们认为吉伦特派为夺回政权变得疯狂和没有人性。山岳派把持的国民公会发动大规模的镇压。在7月27日,罗伯斯庇尔进入公安委员会。第二天,21名吉伦特派的国民公会代表,包括布里索,被指名为“国家公敌”。整个夏天,长裤汉的骚动无日无之。
就在马拉被暗杀的同时,德穆兰也身蹈险境,被指犯了革命中的大讳忌——缺乏爱国心(incivism)。由于他好几次公开缺席国民公会,有人便借题发挥,说他与保王势力有联系。这与他为好友亚瑟·狄龙将军[6]的辩护有关。狄龙将军的保王倾向在当时是公开的秘密。德穆兰为他成功说项,但花了很高的政治本钱。最后,德穆兰非但自己付出了代价,连妻子也因此事被拖累。那时,有流言说狄龙与露西尔有特殊关系。事后,德穆兰出版《致狄龙将军信》,以自白方式公开他的看法:
我的一个朋友问他,“你认识狄龙吗?”“我当然认识他。我不就是因为他而与人发生摩擦吗。”
“你的太太跟狄龙是不是经常见面?”
“我想她一生见他不超过四次。”
“你这样达观,那你一定知道狄龙出卖了你,好像他出卖共和一样。你不是个俏男子。”
“绝对不是。”
“你的妻子有魅力,狄龙依然英俊,女人是如此的善变。”
“起码有些女人是这样。”
“我为你可惜。”
“请你放心,我看出你完全不认识我的妻子,如果狄龙出卖共和,就像他出卖我的话,那他一定是无辜的,而我也一定会为他辩护。”
德穆兰为狄龙辩护是对妻子表示信任,但他还要向雅各宾派交代。这一次,罗伯斯庇尔助他过关。在《致狄龙将军信》中,他还不留余地地批评当时的政治红人,包括公安委员会的委员。其实,他对自己言多必失已开始有所警觉。[7]这也反映革命开始出现人人自危的先兆。
大变终于来临。9月4日,巴黎各区的革命委员会召集兵马(长裤汉)意图彻底清除吉伦特派。各区兵马包围国民公会,要求成立革命军,逮捕所有有反革命嫌疑的人,清理各委员会内的不忠分子。国民公会代表们在“刺刀”面前屈服。但为了不陷入无政府状态,国民公会把“恐怖”(terror)一词列入当天正式议程,并表决通过:“恐怖是当今的秩序。”(terror is the order of the day,也可译作“恐怖是今天的命令”)法国大革命的“恐怖统治”(Reign of Terror)就是在1793年9月5日“正式”开始。
恐怖统治不是个普通名词,是个法国大革命的专有名词,是当时法国政府的官方名称,也就是将恐怖“合法化”,为期差不多有一年(1793年9月5日到1794年7月28日)时间。9月6日,恐怖政治正式开始的第二天,山岳派委任更多同路人进入公安委员会,加以完全控制。12个委员有不同的背景、倾向和风格,但共识是“指挥、战斗、征服”。他们面临的共同危险和对行使权力的优越感使他们团结一致、有商有量。所以“恐怖”并不全是罗伯斯庇尔的责任,公安委员之间也有不同政见:有与国民公会紧密联系,甚至与平原派互通声气;有对恐怖绝对支持,也有对恐怖带有保留;有为了顾全大局而暂时支持恐怖。但在1793年的夏天,他们共同的目标是铲除共和的敌人和粉碎封建的复辟。委员会以国民公会的名义去行使权力,但又同时支配着国民公会;利用群众热情但又同时约束群众破坏力。这场赌博是胜负难料的。
接下来的两周是一连串的革命性行动,差不多完全按9月5日革命群众的要求:正式组建“革命军”,其实就是长裤汉武装部队;规定粮食最高价(跟着马上更扩大到包括所有物价和工资);改组革命法庭;颁布《嫌疑法》(Law of Suspects),即无须证据即可捉人;指令各地方革命委员会提供嫌疑犯名单。
与恐怖统治差不多是同义词的罗伯斯庇尔是这样说的(《徳行的共和》[“Republic of Virtue”],1794年2月5日):
我们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和平地享受自由与平等……我们想达到的境界是,所有可恶和凶残的情绪不再存在……在我们的国家里,我们希望道德取代自我……一言以蔽之,我们想满足大自然的理想、达成人类的宿命、守护哲人的承诺,把神灵从长久的罪恶和暴政中解救出来。怎么样的政府能实现这些美事?只有民主和共和的政府。但是,民主和平民政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也就是说,维持它和推动它的真正力量是什么?是德行。为古希腊和罗马带来那么多美事的公众德行(Public Virtue)一定会为共和的法国带来更多使人惊讶的美事;这些德行中没有哪个比得上对祖国的爱和对它的法制的爱。如果在和平时期,平民政府的力量是德行,在革命时期,平民政府的力量是德行和恐怖;没有德行的恐怖是灾难,没有恐怖的德行是无能。恐怖只不过是立时的、严峻的、不让步的公义;因此它是从德行中散发出来的;它不是一个特殊的原则,而是在祖国有急需时普遍民主原则的一个后果。有人说,恐怖是专制政府的力量,那么,我们的恐怖是否就像暴政的武器?专制政权以恐怖去统治那些被摧残的子民,这是真的专制;以恐怖去压服自由的敌人,这才是真正的共和建设者。革命政府是反专制的自由专制。
恐怖统治虽然在1793年9月5日正式颁布,但真正的行动要等到10月份部署充分以后才展开:首先宣布暂停行宪,以“革命政府”为最高权力机关,“直到和平到来”;王后安托瓦内特以叛国罪被定刑,随即送上断头台;通过反宗教法,凡没有宣誓效忠革命的教士和支持者,见一个杀一个(death on sight);革命法庭宣判被指名的21名吉伦特派国民公会代表(见上)为人民公敌,几天以后全部送上断头台,为首的是布里索。
布里索判刑是德穆兰革命历程的转折点。他开始明白文字的威力,他看到他的文字的毁灭力量,这使他转向温和,甚至宽仁。革命法庭成员之一约阿希姆·威拉特(Joachim Vilate,1767—1795)的回忆录中有一段史家常用的记载,是如此写的:“我和卡米尔·德穆兰同坐在陪审团席前的凳上。陪审员们(按规定是12名)商讨完毕后回到席上。卡米尔站起来上前想跟最后进来的一位说话,但见此人脸色一变,卡米尔大声跟他说:‘我可怜你,你从事的是可怕的工作。’当他听到陪审团的宣判,整个人便倒在我臂膀里,表情痛苦而悲伤。‘啊,我的主,我的主!我杀了他们!我的《揭开布里索的面具》啊!我的主,这毁了他们!’。被告们进来听判决,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们身上,深沉的寂静笼罩整个大厅;主控官最后宣判他们死刑。可怜的卡米尔昏了过去,失去了知觉,随后他颤抖地说:‘我要走,我要走,我一定要出去!’但他没法移动。”一个不可思议的改变即将发生,鼓吹暴力的德穆兰开始发出宽仁的呼声。
恐怖统治的特征之一是公安委员会派出全权专员到各区、各地,尤其是反革命活动较多的地方去动员当地的革命委员会去揪出反革命分子,审讯、判刑。这些专员按当地实情和他们的个人风格去处置反革命,有的一个人都没有杀,也有的嫌断头台杀得慢,选择集体枪决。[8]
这段时间是埃贝尔派的权力高峰。他们出自丹东(加上德穆兰的大力支持)一手建成的科德利尔派。但自从在6月推倒了吉伦特派之后,丹东以为大局既定,又加上续弦恋家,就开始享受其半退隐生活,遂大权旁落在比他更激进的埃贝尔和同党的手里。埃贝尔支配科德利尔派,科德利尔派支配长裤汉,长裤汉支配国民公会;埃贝尔意气风发。这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决定把法国改造成一个无神论社会。1793年11月10日,他率领巴黎群众在巴黎圣母院举行盛大的“理性崇拜”(Cult of Reason)仪式,表示理性打倒了宗教。这触犯了属于有神论者但又不是基督教徒的罗伯斯庇尔的大忌,他认为极端的反宗教加剧了地方上保教会的叛乱,影响革命的顺利进行。
1793年12月4日,国民公会通过“革命政府法”。在名义上,国民公会是权力中心,但实质权力则集中在公安委员会。它的职能是演绎国民公会的法令及制定执行方法、管理所有政府机关和人员、指挥军事与外交行动、委任将领和其他各委员会的成员——不过最后仍须国民公会来认可。为此,它拥有军权、公安权和民生保障权,这不但将几个月来的各种高压恐怖政令和制度固定下来,甚至把巴黎革命公社和长裤汉队伍都收入公安委员会的控制之下。
一连串的经济管理措施的确使得生产提高、物价稳定。但失利的是农民(因为国家强买粮食)、商人和技工(因为国家管制物价);得利最多的是城市,特别是巴黎的工人(工资提高、物价稳定)。为此,巴黎确实安定了些,尤其是长裤汉都当了正规军或受雇于兵工厂,或加入了不断扩充的政府部门,再没有时间和动机去暴动了。
军队的质和量也在提升。全民动员固然增加了兵源(但征兵制度也成为外围各省反政府的原因),更大的改变是将领人才。将领委任不再由贵族垄断,而是各凭才干。军事学院大量培训来自基层的子弟,产出全欧洲第一支真正的、庞大的、训练有素的国家部队(这也是拿破仑日后称霸欧洲的军事本钱)。这支部队在1793年底平定了内乱。在旺代地区击败以保王室、护教会和反征兵为号召的最有实力反共和政府武装,6000人被处决。随后几个月,政府军实施焦土政策和恐怖镇压。到1794年2月底,肃清了地方的反抗。与此同时,对外的战事也稳定下来,进入相持状态。看来,恐怖统治确实有效。
不到一年前,面对国内外的保王势力,山岳派(雅各宾派的激进分子和同路人)和吉伦特派的共同目的是共和。共和是得到了,但共识却失掉了。两派相争之下,山岳派以激进、平等来号召中下阶层,取得了成功,也拿到了政权,但面临反革命的威胁。山岳派以恐怖为手段成功镇压了后者,但自身又分出“温和”和“极端”两派。在人心厌暴和激进过激的情况下,“更激进”分子先被消灭,“激进”分子也余日无多。革命由兴奋,到疯狂,到痉挛,到虚脱,到强人出现,终达百川归海。革命打倒君权,却换来帝制。请听慢慢道来。
其实,早在1793年9月(也就是恐怖统治刚开始时),激进革命分子已开始分裂为两派。两派都来自科德利尔会。首先是埃贝尔派(虽然埃贝尔本人从未做正式领导人),主张彻底战斗,又采用仇富、扶贫的政策,在长裤汉的支持下实质上支配了巴黎革命公社。他们跟山岳派合作,是想通过山岳派去支配国民公会。另一派是丹东派,以丹东为首,德穆兰为辅。他俩原本是科德利尔会的领导,但领导地位已被埃贝尔派篡夺了。他们开始不满山岳派政府的权力过度集中,尤其是委员会(特别是公安委员会)的独裁。他们的支持者是国民公会中较温和的分子,包括平原派。公安委员会不想迁就任何一方,因为它知道如果迁就埃贝尔派就会破坏革命的团结,迁就丹东派就会破坏抵抗外敌所依赖的经济管制以及种种恐怖措施的效力。因此,它必须在两者中找平衡。
有一则近乎传奇的史料。1793年夏天,吉伦特派被消灭后,恐怖统治还未开始,丹东退隐于奥布河畔的阿尔西(Arcis-sur-Aube)前的一个黄昏,他和德穆兰两人在国民公会开完会,回家路上经过河边的一个码头,夕阳的天空反映在河水上,一片紫红。丹东停下来,凝视着这片诡异的光芒,转过身来,颤抖地跟德穆兰说:“瞧,多少血!塞纳河流的是血呀,流的血太多了!来,拿起你的笔去写,力求宽仁——我会支持你。”德穆兰重新动笔,创《旧科德利尔》(Le Vieux Cordelier)期刊。第一期在1793年12月5日出版(也就是恐怖统治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说是期刊,头四期是5天一次,接着就差不多隔一个月才出一次,直到德穆兰被捕、被杀,它反映了当时的政局变化和德穆兰的个人遭遇,可以说是恐怖政治的见证。这要从头说起。
丹东隐退后,罗伯斯庇尔对德穆兰的影响比之前更大,头几期的《旧科德利尔》肯定反映罗伯斯庇尔的想法。德穆兰的笔锋正好匹配罗伯斯庇尔的辩才。德穆兰绝对有理由相信罗伯斯庇尔对他的支持,对宽仁的支持。但是罗伯斯庇尔也有“苦衷”:他要维持民望,这是他的权力基础,而当时极端激进派势头正盛;他在公安委员会中虽是万能,但不是全能,这让他多有顾虑。
丹东东山复出,重返巴黎,12月3日在雅各宾会上发言[9],要求会员们抗拒那些把民众带离革命原旨的、煽动“超革命”(ultra-revolutionary)行动的分子。对于丹东摆出的这个“不冷不热的革命态度”,会场上一片哗然。罗伯斯庇尔为他辩护,众怒才稍为平息。从此,丹东派就被扣上姑息派的帽子。德穆兰的《旧科德利尔》的“旧”就是针对“超革命”的“超”。当年,科德利尔派是丹东和德穆兰创立的,如今,新的科德利尔派已被极激进的埃贝尔分子把持了。
在《旧科德利尔》第一期(1793年12月5日,也即丹东在雅各宾会上出事后的两天)德穆兰用上反讽笔法,如同当年的《巴黎街灯》。在《巴黎街灯》中,他说反革命分子用“激将法”来刺激革命者采取过激行动,以致触发人民对革命的反感;在《旧科德利尔》第一期,他“祝贺”革命大敌英国成功以“激将法”推动革命极端化,以颠覆革命。“我必须动笔,我必须放下慢工出细活来写革命历史的铅笔,重新拿起那支使人呼吸窒息的钢笔来书写革命狂潮,追踪革命敌人的新诡计。罗伯斯庇尔只给你们说了个大概:他在公安委员会的繁重工作让他无法像我一样更为深入.......没有任何报刊说出真相,起码不会说出全部真相。我以全部的真诚和勇气重返政治舞台。”德穆兰哪知道这些真诚和勇气日后会给他带来什么!
“胜利属于我们,因为在众多的德高望重之辈都纷纷倒下来之际,罗伯斯庇尔仍屹立不倒,因为在我们的爱国斗士、‘旧科德利尔’的永久主席[指丹东],在桥上独抗拉法耶特和他的四千军队时,他曾伸出援手[指战神广场大屠杀]。”德穆兰肯定认为罗伯斯庇尔是站在他的一边。但公安委员会诸公则认为德穆兰的革命意识明显地“倒退”;在他们的压力下,罗伯斯庇尔要求德穆兰把以后的《旧科德利尔》在出版前交审。
第二期在12月10日出版,罗伯斯庇尔的影子清楚可见,尤其反映在对罗伯斯庇尔的政敌(11月10日“理性崇拜”的推动者埃贝尔)的批评上。“肖梅特[10]好像以为他们推动了理性巨轮,但实在是反革命。天主教在法国其实快要老死和闷死,教会的财富跑不掉,总要流入国库。但是,我可以保证,你排斥和迫害参与弥撒的人只不过加强了保教会的政治势力。”在这一期,德穆兰主要攻击的对象是愤激派(极激进分子,见“第六章),因为埃贝尔派利用愤激派中的长裤汉武装实力,而愤激派则利用埃贝尔派在公安委员会和国民公会的影响力。
我们的敌人已经计穷了,只得用上当年罗马元老院的故技。元老院无法推翻爱国的格拉古[11],就设下毒计。他们指使一个护民官去故意夸张格拉古的政策。当格拉古提出一个受民众欢迎的政策,这个护民官就会提出一个更受民众欢迎的政策。最后,爱国与原则被夸张的爱国和夸张的原则谋害了。如果一个雅各宾派的格拉古建议把面包的最高价定位一块八毛,保王派的德鲁苏斯[12]就建议定为六毛。这条诡计很成功,起码在一个短的时间里,民众不会以为格拉古是最先进的,而是转向德鲁苏斯,继而对这个真正的人民保护者冷淡下来。一旦如此,代表贵族利益的西皮奥·纳西卡[13]就会发难,把他拉倒。
德穆兰很会谈古论今,给人的印象是深度和理性,很受知识分子欢迎。但对下层百姓,尤其是长裤汉们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就不如埃贝尔的俚俗和充满野性的《杜谢恩老头》。德穆兰的重武器是他的影射、暗示、诽谤和半真半假的证据,最成功的是把疑惑、顾虑植入人心。
第三期在12月15日出版,在词锋和道德意义上是最有名的一期。他的箭头指向恐怖统治中最恐怖的《嫌疑法》(1793年9月17日颁布,见上文)。表面上是规劝极端激进分子不要误用、滥用,但对他们来说这是致命的指责,尤其是德穆兰用上了借古讽今。他自知会惹祸,但他要挑战他的敌人,去看看他们敢不敢压迫言论自由。现在把精要部分翻译过来。
现今,共和政制与君主政制正做生死斗,最后胜利只能属于一方;如果我们从历史中知道君主制度的胜利是怎样子的,我们怎会不希望共和制度胜利?罗马史家塔西佗[14]留给了我们一个朴实和不加修饰的描述。我现在向尊敬的读者们介绍。
奥古斯都大帝是头一个把反革命定为王法的。一旦文字可以用来定罪,那么眼神、愁容、怜悯、叹息,甚至沉默都能轻易用来定罪。很快,努西亚(Nursia)城[15]的老百姓为纪念参加征伐莫德纳(Modena)而捐躯的士兵立碑也是罪,因为那时派兵的奥古斯都是站在布鲁图斯[16]的阵营。
格米努斯[17]的妈妈为她被害的孩子哭诉也是反革命。如果你不想得罪统治者,你就要对朋友之死、亲人之死表现得欢欣鼓舞。任何事情都可能开罪暴君。
你受人爱戴吗?那你就是君皇的竞争对手,肯定是想挑起内战。可疑。
相反地,如果你躲避追捧,藏在角落,你这个退隐的姿态更使你惹人关注。可疑。
你有钱?你对人的馈赠可能就是收买人心。可疑。(www.daowen.com)
你穷!等一等!无敌的君皇,你要紧紧盯着这个人。没有人比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更有野心。可疑。
你性格忧郁、不修边幅?那你肯定是对国家的繁荣有所不满。可疑。
但,相反地,你吃喝玩乐,你明知皇帝患有痛风,虽然未出大事,但你肯定想蒙骗皇帝,使他不注意身体。可疑。
他德行高、行为检点;好家伙!这是个新的布鲁图斯,他用他那苍白的面色和短发去质疑和蔼可亲和盛行卷发的法院。可疑。
若他是个哲学家、演说家、诗人又当如何?那他就有可能比统治者更有声望。一个住在屋顶阁楼的作家会比住在皇宫的皇帝更有声望,岂有此理!可疑。
最后,如果有一个人以军功显名,他的才干只会更加危险,最好是除掉他。主上,您可否立即解除他军职,要他解甲归田?可疑。
做奥古斯都大帝的孙子或亲戚也不是好事,因为有一天他会觊觎帝位。可疑。
接着,德穆兰用了很大的篇幅去论证反革命(他以英国首相皮特为代表)在利用极端激进分子。到结尾处,他更直言不讳地以古譬今。
毫无疑问,在第三期以及我对塔西佗的翻译中,心怀恶意的人会在那个可悲的时代和我们当下的时代之间,找到某种相似性。我对此甚为了解,所以我要用我的笔武装自己,只为一个目的:保证我们不再重复历史,不让自由变成暴政。……在这期里我不会指名谴责……让那些在读过本文之后,发觉自己的行为与暴政有些相似的人,赶快修改他们的作为,因为古代最伟大的画家、历史哲学家[指塔西佗]所绘制的暴君肖像,没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成加图[18]或布鲁图斯的肖像;并且,塔西佗在16个世纪之前称为暴政和最劣的政制的制度,在今天也无法令人信服地改称为自由和最优的政制。
要感受德穆兰在第三期“一针见血”的笔锋就必须明白极端激进分子是如何演绎《嫌疑法》,而德穆兰又如何抨击这些演绎。德穆兰在第二期指名攻击的肖梅特就是极端激进分子的代表人物。肖梅特在巴黎革命公社上(1973年10月12日)对《嫌疑法》做了怎样的解读,而让德穆兰在《旧科德利尔》第三期(见上)中将之比作奥古斯都的暴政?下面是肖梅特的说法。
以下是可疑分子:
在群众聚会中以精练辩词疾呼、厉色去激动群众的;
那些小心谨慎、神神秘秘议论共和的危机,叹息民生的困难和装着愁眉苦脸去传播坏消息的;
那些说话和行为像变色龙,对保王派和分离派的罪行默不发声,对爱国志士的小瑕疵多有指摘,却说不是批评的;
装模作样的共和分子,装模作样的朴素生活,装模作样的严肃态度;
那些对革命没有做出积极贡献,以为可以用爱国捐献去抵赎的;那些对共和宪法冷漠的和那些对宪法的制定与延续假惺惺表达担心的;
那些没有对自由做出破坏,但又没有做出贡献的;
那些疏于参与区内的政治集会,推说他们不懂发言,或因私事不便的。
极端分子看到德穆兰在第三期对他们的描绘怎能忍受?第三期的出版轰动了巴黎,据称全国共卖出五万份,这在当时是天文数字。当然,保王分子也利用它作为攻击革命的宣传武器。因此,共和分子对德穆兰的“敢言”大有亲痛仇快之感。
第三期出版后的几天,一个妇女请愿团来到国民公会哭诉,要求代表们释放被囚禁的亲属。代表们大受触动,议决公安委员会成立“公义委员会”(Committee of Justice)去复核无辜人员,可以说实现了德穆兰在那时倡议的“宽仁委员会”(Committee of Clemency)(见下文)。但罗伯斯庇尔可能害怕德穆兰所属丹东派的势力会由此扩大,就以他的辩才诱导国民公会收回成命。
第四期在1793年12月21日出版,一清早就卖光,二手转卖的越卖越贵,价钱高出好几倍。同情、怜悯的呼声,响遍整个法国。首先,德穆兰那时仍然绝对相信罗伯斯庇尔是支持他的。在这期间他这样写道:“啊,我亲爱的罗伯斯庇尔啊,我的老校友同志,你还记得在历史和哲学课里我们学到的爱比恐惧更为强大、更为持久?你已经走近这理想。”在这期的页首他引用卢梭的《民约论》:“最强者也不可能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强转化为理。”在这一期,他特别为不够爱国的指控做自辩:
很多人不满我的第三期,他们说我恶意引用比拟去贬低共和和爱国志士。其实他们应该说贬低共和和爱国志士的是那些失度的革命和爱国冒险家。
不,这个从天堂降下来的自由不是一项红小帽、一件脏衬衣,或一身破外套[德穆兰是指长裤汉]。自由是幸福、理性、平等;她是公义,她植根于《人权宣言》,植根于你那高贵的宪法。你想不想让我认识她,进而俯伏在她脚下,为她流血?打开你的监狱,放出你称之为嫌疑犯的20万公民吧,因为在《人权宣言》中只有收押罪犯的监狱,没有收押嫌疑者的监狱,那里只应有被法律定罪的犯人,没有被怀疑的人。不要以为这项措施会危害共和,这其实是最具革命意义的举措。你想用断头台去消灭你所有的敌人!还有比这更愚蠢的做法吗?你能否做到,在吊架上杀掉一个敌人而不会让他的十几位亲人和朋友成为你的新敌人?
在此,德穆兰更强调挤在狱中的并不是共和的死敌,只不过是妇孺老弱和懦夫——没有大志大勇,也不会是大奸大恶。
第五期在1794年1月5日发售(但在1793年12月25日已完稿),他逐个指名批判他的政敌。最犀利的词锋指向埃贝尔,特别是他出版的《杜谢恩老头》(德穆兰撰写这一期的时间正是埃贝尔影响力最大的一刻,他刚在11月10日才主持了“理性崇拜”盛典,见上文)。
埃贝尔,你不知道吗?当欧洲各国的暴君要诽谤共和,当他们想使人相信法国是被黑暗和野蛮笼罩,相信巴黎的光彩与品位背后住的都是野蛮人;你不知道吗,混蛋,他们只需抄录你写的东西放在他们的报章上?你以为皮特先生[19]会像你一样,相信法国人都是这么无知和愚蠢的吗?你的脏话就能代表法国吗?塞尚河就是巴黎的一条污水沟吗?
埃贝尔屡次攻击德穆兰娶了个富女,这次德穆兰做出回应和反击:
有关我的老婆,我只说一句话,我一直都相信灵魂不灭。为了自由和人民的幸福我做出大大小小的牺牲和奉献,在被迫害得最厉害的时候,我曾经说过“好事总应有好报的”。我的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生活使我害怕,害怕我在今生已得到了好报,会使我失去对灵魂不灭的信心。但你对我的迫害、你的愤怒、你的诽谤又使我完全恢复信心。至于我老婆的财富,她带来的4000里弗就是我的全部财产。我可以说,在这场革命中,我曾经担任过分量不轻的角色,我做过政治作家,不同的党派一次又一次地游说我。在8月10日[进攻杜伊勒里宫,第二次革命]事件之前的一段日子,他们想花钱让我闭嘴,并且出很高的价格,终于他们还是发现这样对我无效呀。还有,在这革命中我先后做司法部的秘书长和国民公会代表,我的财产并没有增加一毛。埃贝尔,你能这样说你自己吗?
这非但反驳了埃贝尔,更暗示埃贝尔通过政治关系去销售《杜谢恩老头》的不光明收入,非但刺激了埃贝尔,更直指他的死门,日后更成为他的“罪证”。
在这段时间,尤其是在1793年11月的“理性崇拜”后,罗伯斯庇尔就不断攻击埃贝尔派,德穆兰的《旧科德利尔》是他的犀利武器之一。
1794年2月,一个属埃贝尔派的督军[20]因镇压保教会派时滥杀无辜,被召回巴黎。埃贝尔派恐事件牵连扩大,就想重演像几个月前(1793年6月2日)推翻吉伦特派的把戏,3月4日,在科德利尔会开会时以布幔覆盖自由神像,象征“起义”。他们想逼国民公会驱逐罗伯斯庇尔和他的山岳派同党。但“起义”未能得到巴黎革命公社的武装支持,彻底失败了。公安委员决定趁机铲除埃贝尔派,就在13日逮捕了他及其支持者,并同时逮捕若干“出走者”(出走的贵族),把他们也算作埃贝尔派,遂构成了埃贝尔“与外国构谋”之罪,24日上断头台。这是典型的杀鸡儆猴。当年埃贝尔帮罗伯斯庇尔打败吉伦特派,现今罗伯斯庇尔却拿埃贝尔开刀,以平息众怒。但是,“极端”的埃贝尔派既被铲除,“温和”的丹东派的平衡作用也就消失了。
注:
[1] 法军是打到哪里,吃到哪里,所以战事得利的同时也能养活很多长裤汉,被收编为正规军的长裤汉在日后倒变相地削弱了山岳派的武装力量。
[2] 埃贝尔个人强烈反宗教(娶了一个还俗的修女),是无神主义者(这是他日后与罗伯斯庇尔的最大矛盾),出版了一份极受底层社会革命分子欢迎的刊物,叫《杜谢恩老头》,以一个修炉老头的口吻去批判时政,并通过属他派系的“战争部部长”,免费把刊物分给部队观阅(他本人当然收到钱,也因此在日后成为被控腐败的罪证)。
[3] 布里索逃跑,但在6月10日被捉回。
[4] 1792年8月10日的第二次革命后成立国民公会就是为制定共和宪法,以取代君主立宪,只是因为发生了山岳派和吉伦特派的党争才推迟了。现今山岳派当权,当然就想立下山岳派意识形态的宪法,以求千秋万世。
[5] 这些分离分子的势力主要集中在吉伦特派的根据地(法国南部,尤其是马赛和里昂),号召进兵巴黎去恢复吉伦特政权。闹分离的原因主要是地方绅士们对巴黎“独裁”的反感,但他们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山岳派政府(虽内里仍有残余吉伦特派分子)成功镇压了叛乱,有些地方兵不血刃,但有些地方却血腥异常,其中以里昂的镇压最严重。里昂城经两个月包围才最终被攻陷,有近2000人被处决,这是日后恐怖统治的样板。
[6] 亚瑟·狄龙(Arthur Dillon,1750—1794)是英国贵族,但投身法军,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和大革命战争。在大议会上代表法国殖民地马提尼克(Martinique),为保王民主派。身为贵族,在革命军中很不爽意。瓦尔密一役后不久就被召回巴黎问话,随即被捕。此后,狄龙被诬告在狱中阴谋造反,而德穆兰妻子被牵涉其中,这成为丹东与德穆兰的“罪证”。1794年4月13日,狄龙与德穆兰妻子、埃贝尔妻子同时被处决。
[7] 穆德兰在8月10日给父亲的信中就说:“附上我刚出版的《致狄龙将军信》。两天来它的惊人畅销使我有些恐惧,因为我并没有因此而自责。我需要深入心底去问自己,我以前的爱国心未有改变,这样,我才可以在‘仇者快之际原谅自己’。”
[8] 镇压反革命的确是风声鹤唳,连当年力捧雅各宾派的奥尔良亲王也难以幸免(1793年11月6日被杀),其中一个罪名是他囤粮大发国难财。
[9] 虽然科德利尔和雅各宾是两个不同社团,但无论新、旧的科德利尔人都往往同属雅各宾会,经常在雅各宾会的会场上骂战。
[10] 肖梅特(Pierre Gaspard Chaumette,1763—1794)是激进分子中的极端。年轻时的兴趣是生物与科学,并修习外科手术,革命开启后就放弃行医,先加入雅各宾会,继而加入科德利尔会。口才很好,长裤汉很受他煽动。由于他私生活无瑕,所以公认是个典范革命家。1792年8月第二次革命后被委任为巴黎革命公社检察长(日后他是以此身份主持由埃贝尔倡导的“理性崇拜”),继后被选为公社主席。他成功发动长裤汉组建革命军,并力主路易判死。他是吉伦特派的死敌,在国民公会中担任审判布里索和同党的主控官。1793年9月他带领群众逼国民公会宣布恐怖统治成立。当时,他跳到会场的桌上,叫道“现在是贫与富的正式开战”,呼吁立即动员革命部队去各农村打开粮仓,惩罚囤粮的富农富商。他极度憎恨基督宗教,认为它迷信、荒谬,把教会(天主教)与反革命视为一体;他改名换姓,以希腊古哲取代他受洗的名字(有史家说他憎恨天主教与他“爱男童”有关)。他和埃贝尔的狂烈反宗教立场触犯了罗伯斯庇尔的大忌(德穆兰在1793年12月10日的《旧科德利尔》第二期点名指摘他之后两天,罗伯斯庇尔就在雅各宾会上谴责他,随后开除其会籍)。1794年初,多次有人指他为反革命。刚好碰上埃贝尔在3月发动“起义”失败,他就同时被捕,但并没有跟埃贝尔同上断头台。稍后,他被牵涉“狄龙将军支持德穆兰妻子狱中谋反案”(见下有关丹东、德穆兰受审的内容),在1794年4月13日被推上断头台。
[11] 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前168—前133)虽然是高级贵族,但以为贫请命称著。他在公元前133年被选为护民官,团结城市贫民和有产平民(有点像法国大革命的第三等级),倡议把罗马新近征占的土地平均分配,并控制个人占地量。元老院反对,双方坚持,渐成拉锯。德鲁苏斯属元老院派,与格拉古斗法,每次格拉古提出改革方案他就提出更“利民”的改革,以让格拉古难堪。格拉古的护民官任期届满,面临被起诉和被暗杀的危险(罗马宪法是国家绝对保证护民官的人身安全),就想再次竞选连任,但宪法不许马上连任(需要中断才可继任)。格拉古要竞选,元老院无法阻止,于是煽动西皮奥·纳西卡(格拉古的表亲),率众冲入会场,将格拉古乱棍打死。几年后,西皮奥·纳西卡在睡梦中被杀,应该是格拉古支持者的报复。
[12] 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前168—前133)虽然是高级贵族,但以为贫请命称著。他在公元前133年被选为护民官,团结城市贫民和有产平民(有点像法国大革命的第三等级),倡议把罗马新近征占的土地平均分配,并控制个人占地量。元老院反对,双方坚持,渐成拉锯。德鲁苏斯属元老院派,与格拉古斗法,每次格拉古提出改革方案他就提出更“利民”的改革,以让格拉古难堪。格拉古的护民官任期届满,面临被起诉和被暗杀的危险(罗马宪法是国家绝对保证护民官的人身安全),就想再次竞选连任,但宪法不许马上连任(需要中断才可继任)。格拉古要竞选,元老院无法阻止,于是煽动西皮奥·纳西卡(格拉古的表亲),率众冲入会场,将格拉古乱棍打死。几年后,西皮奥·纳西卡在睡梦中被杀,应该是格拉古支持者的报复。
[13] 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前168—前133)虽然是高级贵族,但以为贫请命称著。他在公元前133年被选为护民官,团结城市贫民和有产平民(有点像法国大革命的第三等级),倡议把罗马新近征占的土地平均分配,并控制个人占地量。元老院反对,双方坚持,渐成拉锯。德鲁苏斯属元老院派,与格拉古斗法,每次格拉古提出改革方案他就提出更“利民”的改革,以让格拉古难堪。格拉古的护民官任期届满,面临被起诉和被暗杀的危险(罗马宪法是国家绝对保证护民官的人身安全),就想再次竞选连任,但宪法不许马上连任(需要中断才可继任)。格拉古要竞选,元老院无法阻止,于是煽动西皮奥·纳西卡(格拉古的表亲),率众冲入会场,将格拉古乱棍打死。几年后,西皮奥·纳西卡在睡梦中被杀,应该是格拉古支持者的报复。
[14] 塔西佗(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55—120),被称为罗马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特别以客观态度写史。
[15] 又称诺尔恰(Norcia),地居意大利中部翁布里亚(Umbria)大区,为罗马提供军队。
[16] 布鲁图斯(Marcus Junius Brutus,前85—23)是刺杀恺撒的主要人物。有史家怀疑他是恺撒的私生子。在政治上,他站在恺撒的敌人庞贝一方。恺撒很得民望,但有独裁野心。恺撒与庞贝启动内战,下令手下不得伤害布鲁图斯。庞贝战败,布鲁图斯投降,恺撒马上赦免了他,并授他高官厚禄。恺撒被委为终身独裁者,元老院害怕罗马共和会因此完蛋,说服布鲁图斯加入他们铲除恺撒的阴谋中。公元前44年3月15日,恺撒在元老院被刺杀,相传最后一刀是布鲁图斯所刺。随即与恺撒分掌军权的安东尼建议元老院大赦行凶者(其实就是自己人)。但看见民情汹涌,安东尼就反悔了,布鲁图斯与其他共谋者被迫离开罗马。恺撒的侄儿屋大维(日后的奥古斯都大帝,罗马帝国的创始人,法国大革命中人视之为暴君)要报仇,与安东尼合兵,在公元前42年10月大败布鲁图斯及其党人。布鲁图斯见大势已去,解下佩剑,令两军士紧握,然后把自己身体挺入剑尖,死前诅咒安东尼“宙斯神,不要忘记罪恶的始作俑者”,法国大革命中人把布鲁图斯视为牺牲自己、保卫共和的殉道者。
[17] 可能是指格米努斯(Gaius Fufius Geminus),被奥古斯都大帝的继位者提比略皇帝所杀。提比略的生母改嫁奥古斯都,所以他是奥古斯都的继子,后又娶了奥古斯都的唯一骨肉、女儿朱莉亚(Julia)为妻。但朱莉亚因奸淫被奥古斯都放逐,格米努斯的父亲牵涉其中。这可能是格米努斯被杀的原因。
[18] 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前95—前46)是罗马共和后期的雄辩家、政治家,“斯多葛派”(Stoicism)哲学家——“清廉、操守、正派”,2000年来受人崇敬。他反对以恺撒与庞贝为首的三人统治团。日后恺撒与庞贝反目,引发内战,加图站在庞贝一方。庞贝战败,加图不愿生活在恺撒统治之下,甚至不愿接受恺撒赦免(因为他认为接受赦免就是承认恺撒权力的合法性)在公元前46年4月自杀。根据目击者的记录,他是用剑划开腹部,肠脏破裂,流血不止,但没有死去,惊动了家人。大夫想把肠脏放回腹腔,加图醒来,推开大夫,再次撕开自己的腹部,立毙。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23—79,罗马政治家、科学家、军事将领)追赠他“乌地森西斯(Uticensis)”称号。(罗马共和时期颂扬特殊军功的做法是,以军事胜利的地点去颂扬胜利者。加图在乌地森西斯这个地方自杀,叫他乌地森西斯就是指他在乌地森西斯大胜暴君恺撒。)从中古到启蒙,加图都有崇高地位。法国大革命中人更以他代表共和的殉道者。
[19] 皮特(William Pitt the Younger,1759—1806),也称小皮特,英国首相,任期为1783—1801年与1804—1806年,被视为共和大敌。
[20] 卡里耶(Jean Baptist Carrier,1756—1794)于1793年10月初派往南特(Nantes)地区镇压反革命和教会。他在当地组织“马拉部队”(Legion of Marat,取名于鼓励极端暴力的马拉,见后第八章),为人凶狠,特别以残杀囚犯著名:他把囚犯押到船上,开到河中,打开船底活门,淹死船上所有人。更有传他在溺人之前把年轻的男女,赤身露体地一双双绑在一起,称之为“共和成亲”。1794年初被召回,9月开审,他拒不认罪,直到“马拉部队”成员指证。12月16日上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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