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宗且有稳定货源的货物,发货单位可以与铁路部门建立协议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承托双方在货物运输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的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货物运单应载明的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3)货物名称。
(4)货物包装、标志。
(5)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www.daowen.com)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输费用。
(9)货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知识链接】
班列运输
货运五定班列(简称班列)是指铁路开行的发到站间直通、运行线和车次全程不变,发到日期和时间固定,实行以列、组、车或箱为单位报价、包干办法,即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的货物列车。班列按其运输内容分为集装箱货物班列(简称集装箱班列)、鲜活货物班列(简称鲜活班列)、普通货物班列(简称普通班列)。
目前,班列运行线中集装箱班列26条(其中预留线17条)、普通班列44条(含季节性鲜活区列2条),共70条,遍及京哈、京广、京沪、京九、陇海、浙赣等主要干线,每周开行220列上下。除不明到站的军事运输、超限货物和限速运行的货物外,其他都可以按班列办理运输。
班列运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运达迅速:班列运行速度双线区间为800千米/天以上,单线区间为500千米/天以上,运达速度快。
(2)手续简便:托运人可在车站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好手续。
(3)运输费用由铁道部统一组织测算并公布,除此不得收取或代收任何其他费用,透明度高。
(4)班列在运输组织上实行“五优先、五不准”:即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放行、优先卸车,除特殊情况报铁道部批准外,不准停限装、不准分界口拒接、不准保留、不准途中解体、不准变更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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