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字下的长江水灾:历史悠久,千古奇灾

字下的长江水灾:历史悠久,千古奇灾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灾 是长江中游地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川水汇入长江后,与三峡区间和中游地区的洪水遭遇,酿成罕见洪灾,被称为 “千古奇灾”。咸丰十年 ,长江流域再次因暴雨涨水发生特大水灾,四川、湖北遭灾,“宜昌平地水深六七尺,公安县水位高出城墙一丈多,江湖连成一片。江陵县则民楼屋脊浸水中数昼夜”。光绪二十一至二十二年 ,江汉地区因连绵大雨被水成灾,二十二

字下的长江水灾:历史悠久,千古奇灾

水灾 (洪涝灾害) 是长江中游地区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翻阅地方志资料,水患侵袭的记载不绝于书,受灾地区既包括平原湖区,也时常发生在山区州县。湖北沔阳州,“沔郡地洼水锺,汉经其北,江经其南,无岁不受水患”;[5]监利县,“田畴常虞水患”;[6]湖南武陵、龙阳二县,“皆滨江,自古苦水患”。[7]

长江流域属水灾多发地。据史料记载粗略统计,自唐至清近1300年间,长江共发生水灾约223次。且愈到晚近,频率愈高 (见表1-1)。

表1-1 唐以来长江及汉江流域水灾统计表

注:本表根据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档案资料室 《长江历代水灾记载》编制,转引自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编:《长江水利史略》,水利电力出版社1979年版,第129页。

据上表的统计,长江流域水灾在唐代平均18 年1 次,宋、元时期平均5、6年1次,明、清时期则平均4年1次。

在水灾频率增加的同时,其为害也愈加严重。据统计,自宋以来,长江流域发生过4 次特大洪水,除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 有1次之外,其他3次均发生在清代,分别在乾隆五十三年 (1788 年)、咸丰十年 (1860 年) 和同治九年 (1870年),[8]每一次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

乾隆五十三年 (1788 年) 五六月间,长江流域连降暴雨,上游地区河流猛涨,山洪暴发,中游江汉—洞庭湖齐涨。川水汇入长江后,与三峡区间和中游地区的洪水遭遇,酿成罕见洪灾,被称为 “千古奇灾”。是年,长江沿岸城市多遭水袭,中游地区受灾最重:湖北被淹36州县,鄂西长阳一带 “平地水深八九尺至丈余不等”,汉川 “舟楫入市,民漂溺无数”。[9]荆州城损失惨重,据载,六月二十日,隄塍溃决,咆哮的洪水冲入荆州城内。一时间,城内水深丈余,城中兵民纷纷攀上城墙及屋顶、树杈逃生,躲避不及者多遭淹毙,所有文武衙署、兵民房屋以及仓库、监狱均被淹没,城内 “号泣之声晓夜不辍,登城全活露处多日,艰苦万状。下乡一带,田庐尽被淹没,诚千古奇灾”。这次水灾,据湖北地方官员奏报,荆州满城400余人被淹死,府城大小男妇1300 余名被淹毙,后来加上其他史料佐证,实际荆州城内共淹死1763人,倒塌房屋40 815间,仅两个官仓就损失米谷折银95 620余两。[10]湖南、江西也发大水。

咸丰十年 (1860 年),长江流域再次因暴雨涨水发生特大水灾,四川、湖北遭灾,“宜昌平地水深六七尺,公安县水位高出城墙一丈多,江湖连成一片。江陵县则民楼屋脊浸水中数昼夜”。这年年末,还出现少见的后期洪水,江西、安徽等地被灾。[11]

同治九年 (1870年) 的水灾是有记载以来长江流域最大的一次洪水,川、鄂、湘、赣、皖等省许多地方都遭水淹。中游地区以湖北公安县灾情较为严重,“岗峦宛在水中,水浸城垣数尺,衙署、庙宇、民房倒塌殆尽”。松滋石首、监利、嘉鱼、咸宁等地房屋田亩亦尽被淹没。汉江中下游地区宜城以下,江隄尽溃决,江汉平原一片汪洋。位于江汉汇合之冲的武汉大部被淹,受灾面积达三万多平方公里。湖南的安乡、华容等县,舟行城中,竞成泽国。江西的新建、湖口、彭泽等县,“江水陡涨,倒灌入湖,田禾尽被淹”。[12]

除了在这三次特大水灾中长江中游地区遭受水袭外,另如道光二十八年 (1848年) 至二十九年 (1849 年),长江中游地区连续决口,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等省遭受严重水灾,为前百年所未有。道光二十八年 (1848 年),湖南全省夏大水,入秋后大雨不止,滨湖围垸多溃。谷价昂贵,省城斗米千钱,客民就食于长沙者达数十万人。哀鸿遍野,饿殍满城。至全省淹没田庐人畜,不胜计,各种农副产品荡然无存。[13]道光二十九年 (1849年) 春夏之间,灾情愈重,沅水、澧水流域大雨连绵,数月不止,造成数县被灾。上游永顺、保靖县大水入城。武陵、安乡水暴涨,堤垸尽皆溃决,漂没民居无数。安福、石门等县亦淫雨成灾,致使禾稼无收,谷价腾贵,灾民颠沛流离,困顿万状。灾情延续至次年春天,惨遭饿毙和疫死的,不可胜计。[14]

除了上述流域性的严重水灾,由于境内河湖众多,山脉夹杂其间,因此,一般性的水患、久雨引发大水或山洪暴发等也经常困扰当地。此方面的记载俯拾即是,仅以湖北省为例,随取数条:

顺治七年 (1650年) 五月,沔阳大水,没西湖新兴、朱麻等二百余垸。夏六月,水淹二百余垸。

康熙七年 (1668 年),汉口、汉川、汉阳水。房县六月大水,坏民田庐,秋淫雨,稻不熟,七月,淫雨伤禾。当阳、沔阳大水。麻城五月大水,冲圮城墙二十余丈。

雍正五年 (1727 年),潜江、沔阳并武昌、荆州各卫所大水。汉口、当阳、枝江淫雨,江陵、荆门、公安、监利、石首、咸宁、黄冈大冶等县大水。黄陂,雍正四年、五年 (1726-1727年) 迭遭水患,城复圮。蒲圻春夏大水没城,长堤决,麦无收,谷贵,每石一两余。

乾隆七年 (1742 年),汉口、宜城、枝江、钟祥等省内数十州县被水。襄阳、江陵、荆门、天门等或因河水泛滥,或因雨水漫溢,低洼田地,多被水淹没。(www.daowen.com)

嘉庆七年 (1802年) 六月,汉川、沔阳、钟祥、京山等地连日大雨,江水骤发。松滋、江陵城内水深丈余,公安尤甚,卫署、民房、城垣、仓廒均有倒塌。……[15]

光绪九年 (1883 年),水多为灾,刘光第 《南旋记》 记录了沿途看到的水情和民众生活的惨状,行至汉阳三阳沱时,当地居民曰:“今年水大,低田变成泽国,终年勤苦,不足衣食。”自汉阳赴沔阳,“日行数十百里,陆地十无一二,弥望皆水。尺渚寸洲,波在门户。人家往来,皆以小艇。破茅湿薪,凄瑟满目。村娘小姑,卖鱼度活。……侣鱼虾者,其苦何告!甚至聚结匪徒,间成掠夺,甘冒法网,以苟延息,终不自全,深可悯恻!” 至监利县,“晚泊刘家庄,四面皆水。登岸玩微月,来老妪谈水灾流离状甚苦。田间遗灶废床,蛛丝尘网,皆其族人挈家湖南、江西逃荒去。……言田皆种木棉,三年未得收成,今年大水,并不能种。余睹其菜色惨淡,悯甚”。[16]

湖广总督张之洞对两湖地区的水情和水灾恐怕印象更为深刻。光绪二十一至二十二年 (1895-1896 年),江汉地区因连绵大雨被水成灾,二十二年 (1896年) 冬,张之洞将官员统计的罗田、麻城、黄冈等受灾州县人员死伤、土地受损等情况上奏中央政府,并深感忧虑,“惟是本年江、汉水势之大,较之上年未尝稍减,而秋汛势更汹涌,泛滥为灾,各属堤多漫溃,被淹既广且多,上年受灾之区,民困未纾,复遭水患,情形深堪悯恻”。二十三年 (1897 年) 春夏之交,淫雨连绵数月,江、汉水势汛涨,天门、汉川、孝感等县水漫成灾,五月二十九日,他再次详奏,“惟天门、汉川二县,地居下游,首当其冲,田庐多被浸淹,麦收失望,现仍一片汪洋,骤难涸复”。“又孝感县地方于五月初旬连朝暴雨,势若倾盆,山水、河水同时涨发,无可宣泄,东西南各乡濒临湖河,田亩概被漫淹,二麦无收,禾苗未能栽插”。连地处山区、历无水患的崇阳县亦因雨遭灾,并影响到地处下游之蒲圻等县,“又崇阳县地方于五月初六日震雷狂风,大雨如泻,众山之水,同时涌涨,顷刻高至长余,建瓴直下,如顶灌足。该县地处山陬,河港浅狭,未能容纳,一时泛滥横流,致城内及东南各乡一带地方悉被冲淹,房屋冲毁二千数百间,人口淹毙七十余名,禾苗概行漂没,田地多被沙压,遽难恳复。蒲圻县地处崇阳下游,同时暴雨盛涨,城乡亦被漫淹”。[17]

清代长江中游地区水患频仍,清中叶以后,不少州县几乎“无岁不水” “无年不灾”,不要说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就是生命本身都常遭威胁。民间有诗云:“沅流直湧长隄决,坏屋冲田骇浪高,出地蛟龙杂风雨,沸天人鬼共呼号”,[18]就是对水灾施虐的描写。

总之,从明到清,从清前期到中后期,长江中游地区水灾越来越频繁,这一趋势由下表湖北荆州府各州县明清水灾统计数据可以反映。

表1-2 明清时期荆州府各州县水灾统计表

续表

资料来源:光绪 《荆州府志》 卷76 《祥异志二·灾异》,第1-20页。

表中的数据采自光绪 《荆州府志》,凡注明 “大水” “水”的年份均录入。古人判断 “大水” 或 “水” 的标准我们并不清楚,也无从查证这样的记载是否准确和科学,但这些数据用于说明一个长时段内的发展趋势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可以看出:同样是250余年的时间,明洪武至万历末年,荆州府属七县和州城所发生水灾的总次数远远少于清顺治至同治末年;从单个县的情况来看,同样如此,如江陵县明代水灾次数为4 次,而清代是30次,相当于明代的7.5倍。公安县明代发生水灾6次,而到了清代是29次,相当于明代的4.8倍。而宜都县明代只有1次,清代达到12次,是明代水灾次数的12倍。从清代水灾发生的规律来看,若以乾隆朝为界,可以明显地看出:八州县中除监利县自雍正之后无记载外,石首县前后期水灾次数为4 ∶ 3,宜都县前后期水灾次数均为6 次,其余荆州城、江陵等五州县乾隆朝之后水灾次数均大于之前的统计。

再以湖北省为例,见表1-3。

据估计,湖北省1-19 世纪末发生较大范围的水灾计304次,表1-3是按洪水发生在府、州或五县以上为一次统计所列的结果,尽管可能并不是十分准确,但是仍然可以作为参考,分析水灾的走势。可以看出,从12世纪开始,水灾的次数是由少到多的,表明历史时期,湖北省的水灾次数是呈递增趋势的,17-19世纪发生在清代的水灾次数同样是愈来愈频繁的。

表1-3 1-19世纪湖北省水灾统计表

注:本表转引自湖北省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水利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

因此,长江中游地区的水灾总趋势是次数愈来愈频繁,灾情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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