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中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
之所以要编制财务报表附注。首先,是因为它拓展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内容,打破了主要报表内容必须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又必须同时满足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限制。其次,它突破了揭示项目必须用货币加以计量的局限性。再次,它充分满足了企业财务报告是为其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信息的要求,增进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最后,它还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比如,通过揭示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事后的影响,可以使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从而便于进行差异分析(见图6-1)。
图6-1 财务报表附注的必要性
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也十分丰富,不仅包括财务报表的信息,还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这样的信息,具体内容如图6-2所示。
图6-2 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
1.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说明包括企业概况、经营范围和企业结构等内容,必要时,还可对诸如上市改组时资产的剥离情况进行说明,如图6-3所示。
图6-3 企业基本情况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是指财务报表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还是非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的。企业一般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清算、破产属非持续经营基础。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如图6-4所示。
图6-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披露说明图
很多朋友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不太清,这主要是对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概念有所混淆,如图6-5所示。
图6-5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概念图
区分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遵循下面的方法,如图6-6所示。
图6-6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区分
(1)常见的会计估计变更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由原采用的一种方法改为其他的估计方法);
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摊销年限的变更等;
④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净残值;
⑤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
⑥债权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⑦预计负债初始计量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⑧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的改变;
⑨资产减值准备原来按照分类来计提,现改为按照单项计提。
(2)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从原规定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
②坏账准备核算从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
③所得税核算方法从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④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⑤收入确认由完成合同法改为完工百分比法;
⑥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⑦研发费用原来确认管理费用,现在确认为无形资产(会计确认的变更);
⑧原来属于固定资产现在变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列报项目的变更);
⑨存货由历史成本改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量基础的变更);
⑩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企业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主要包括以下重要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披露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及期初、期末公允价值等信息。
(2)应收款项
企业应当披露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和客户类别以及期初、期末账面余额等信息。
(3)存货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②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③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④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4)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②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合计金额;
③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
④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
⑤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5)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②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④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⑤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6)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
②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③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④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
⑤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⑥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7)无形资产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④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⑤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8)职工薪酬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www.daowen.com)
②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③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④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⑤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⑥其他职工薪酬。
(9)应交税费
企业应当披露应交税费的构成及期初、期末账面余额等信息。
(10)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企业应当披露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构成及期初、期末账面余额等信息。对于期末逾期借款,应分别贷款单位、借款金额、逾期时间、年利率、逾期未偿还原因和预期还款期等进行披露。
(11)应付债券
企业应当披露应付债券的构成及期初、期末账面余额等信息。
(12)长期应付款
企业应当披露长期应付款的构成及期初、期末账面余额等信息。
(13)营业收入
企业应当披露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企业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5)投资收益
企业应当披露投资收益的来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6)减值损失
企业应当披露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7)营业外收入
企业应当披露营业外收入的构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8)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当披露营业外支出的构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
(19)所得税费用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②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
④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20)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②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④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⑤其他。
(21)政府补助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
②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③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22)借款费用
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①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②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7.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这些重要事项主要包括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
(1)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由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常见或有事项如图6-7所示。
图6-7 常见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可分为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或有负债若确认为负债,则需确认支出,不确认为负债时只需做相关说明;或有资产不记入收益。
或有事项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①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②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③或有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④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⑤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⑥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③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④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⑤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⑦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⑧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当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对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应披露以下内容:
①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②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当期发生的变化;
③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④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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