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利润表编制过程中常见错误与疏漏

利润表编制过程中常见错误与疏漏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编制利润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错弊。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所得税”将在利润表的底部出现,而增值税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无法反映出来。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利润表编制过程中常见错误与疏漏

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编制利润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错弊。诸如:期间三费的混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内容不完整,“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频现等种种错误。下面就经常发生的问题做详尽的介绍。

错弊一:不清楚新准则报表结构

新准则利润表中已经不单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而是只列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改在报表附注中列示。相应的,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在新准则中依次的各自作为一项列示。

错弊二:销售退回未冲减相关收入和成本

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该按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除根据准则规定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而不是计入费用或作为往来款项外,还不应忘记根据权责发生制下配比原则的要求,同时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成本。

错弊三:“营业税金及附加”概念性错误造成的数据不准(www.daowen.com)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税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项目如图3-16所示。

图3-16 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包含的项目

应当注意,“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几个税种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所得税”将在利润表的底部出现,而增值税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无法反映出来。再有“营业税金及附加”仅反映主营业务缴纳的税款,还没有包括由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引起的应纳税额

错弊四:期间费用结转与生产成本之间混淆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与当期产品的管理和产品销售直接相关,而与产品的产量、产品的制造过程无直接关系,即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是不能列入产品制造成本,而在发生的当期从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直接从企业的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由于当期的期间费用是全额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因而,其发生额不会影响下一个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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