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特色小镇发展的最主要推动者,特色小镇的发展不仅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升级和就业人口的聚集,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收益。
(1)税收收入。特色产业作为特色小镇的核心,以特色产业为核心而发展聚集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将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税收收益和就业人口,从而带动地方的发展。
(2)土地溢价。特色小镇的发展成熟必将带来周边土地的溢价,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可以获得大量收入。
除了这些财政收益以外,特色小镇将为地方带来更多无形的收益,如城市环境的优化、民生的改善、城市影响力的提升、产业生态圈的形成、就业增加和更多高素质人才的聚集等,这些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社会经济环境改善,是地方政府大力推动特色小镇开发的重要动力。
(二)开发商
开发商是特色小镇的开发主体,涉及小镇开发的前、中、后全链条,从土地整理就开始介入,往往一直延伸到小镇运营。对于开发商来说,可以得到以下几点收益:
(1)政策性资金。对于旧工业区、旧城改造,政府往往有一定的政策性资金补贴和土地优惠政策,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前期投入成本。而在企业引入相关产业和项目落地小镇时,政府往往也有相应的招商奖励补贴。
(2)基础建设收益。这里主要是指土地整理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收益。如华夏幸福受政府委托对小镇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变毛地为熟地后,通过政府回购获得盈利。(www.daowen.com)
(3)项目运营收益。对于开发商来说,门票、交通、租金、经营性物业的营业收入和部分产权物业的销售收入以及关联产业的收益都是其长久运营小镇的收入来源。
(4)地产收益。通过特色小镇政策获得土地是不少房地产等开发商进入特色小镇开发的原动力。通过一定程度的地产开发用地和产业用地的配比,开发商可以短、平、快的地产收益平衡见效慢的产业开发支出,长短相济,长远发展。
(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介入特色小镇开发,除了作为资金供给方,还可根据自身特点通过以下方式盈利。
(1)产业循环收益。金融机构通过基金的方式介入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的开发等,通过企业自身产业与小镇产业的互动,既促进小镇产业的蓬勃发展,又反哺其自身产业的进一步提升,互利互惠,共同获得溢价价值。
(2)消费信托收益。消费信托从小镇开发的终端介入,将地产、酒店等的使用权、购买权、服务消费权等包装成消费信托产品出售,通过预付方式,形成由大量小额预付金构成的资金池,并获得其固定年限内的无偿使用权,再利用资金池进行投资,获得收益,同时也营销了小镇产品,促进了小镇的发展。
政府、开发商、金融机构因其介入角色不同,在特色小镇的开发中形成了不同的盈利点和盈利模式,但只有携手共进,才能让特色小镇真正焕发生机,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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