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包括海港、河港企业,主要经营货物装卸、堆存和其他业务。
1.港口业务成本核算的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港口企业成本核算对象为港口的货物装卸业务和堆存业务,其成本核算就是计算装卸业务的成本和堆存业务的成本。装卸业务成本可以以主要货种(煤、矿、石油、木材等)和责任部门(装卸队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堆存业务的成本可以以港口仓库、堆场等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期。港口企业成本核算均采用按月定期核算。
(3)成本核算单位。港口企业中,装卸业务的成本核算单位为元/千吨,堆存业务的成本核算单位为堆存元·吨-1·天-1。
(4)成本项目。装卸业务的成本项目可划分为直接费用和作业区费用。堆存业务的成本项目划分为堆存直接费用和作业区费用。
①装卸直接费用是指海河港口企业为装卸货物而提供作业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职工薪酬、燃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动力、折旧费、修理费、租费、外付装卸费、劳动保护费、事故损失和保险费等。
②堆存直接费用是指海河港口企业库场等堆存设备因堆存保管货物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其包括的内容与装卸直接费用基本相同。
③作业区费用是指海河港口企业所属作业区的管理费用和业务费用,包括作业区服务和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燃料费、材料费、动力费、折旧费、修理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通信费、差旅费、票据印刷及其他费用等。(www.daowen.com)
2.装卸成本和堆存成本计算
港口企业的装卸直接费用、堆存直接费用加上作业区费用,即构成装卸成本和堆存成本,将装卸成本和堆存成本分别除以装卸工作量(千吨)和堆存量(吨·天),即为装卸单位成本和堆存单位成本。
(1)装卸、堆存直接费用的归集。装卸直接费用通过“劳务成本——装卸支出”账户进行归集,堆存直接费用通过“劳务成本——堆存支出”账户进行归集。
(2)作业区费用的归集。作业区费用通过“营运间接费用”账户进行归集,月末再将这些费用按装卸、堆存支出的直接费用比例进行分配,分别计入“劳务成本——装卸支出”和“劳务成本——堆存支出”账户,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
港口企业月末应编制海河港口装卸成本计算表和堆存成本计算表,以反映企业装卸、堆存业务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情况,其格式如表6-6所示。
表6-6 海河港口堆存成本计算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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