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原则是计算产品成本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是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使企业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过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及时性原则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项。
(1)成本项目发生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2)当企业管理者提出一些特殊成本信息要求时,能及时提供。
(3)按期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及时提供成本资料。
3.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的成本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计价,但在最后计算产品成本时,要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在应用上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1)某项成本发生时,按发生时的实际耗费数确认。
(2)完工入库的产成品成本按实际负担额计价。
(3)由当期损益负担的产品销售成本,也按实际数结账。(www.daowen.com)
遵循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可以减少成本计算的随意性,保持成本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
4.一致性原则
成本核算中所涉及的成本计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计算方法以及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一致性原则包括四方面内容。
(1)某项成本要素发生时,确认的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等。
(2)成本计算过程中所采用的费用分配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如材料费用分配方法等。
(3)同一产品的成本计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如品种法等。前期选定一种方法后,后期不应随意变更。
(4)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的确定前后期应一致。
5.重要性原则
尽管产品成本的构成要素很多,但是每个要素在整个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和对成本管理所起的影响差别很大。重要性原则指的是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在成本项目中所占比例很小的内容,则可以从简处理。
6.分期核算原则
企业为了计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要将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此外,还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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