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对于影响滑雪场经营安全类型和原因作了比较和探究,发现致使滑雪者受伤的安全隐患。如何减少滑雪伤害,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对滑雪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建立考核机制。对安全事故的预防、现场处理方式、设备使用进行定期演练。设立初级的安全防范程序,做到小事故可以现场应对处理,大事故可以及时快捷转移救治,最大限度保证滑雪者的安全需求。滑雪场每日经营结束,要有巡检人员对雪场雪况进行检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滑雪者人身财物的损伤或遗失。
滑雪场建设的前期规划论证很重要,由于滑雪场的投资者对论证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不经论证匆匆上马。建设中改变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屡见不鲜。投资者或管理者的一句话可以改变专家的设计规划,使滑雪场建设先天不足,最终成为畸形雪场的事例很多。在滑雪场开发建设前,进行科学规划不应是形式和过场。
(3)强化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滑雪场的大型设备一般分为电动设备和机械设备。如造雪机、索道等属于电动设备,雪地整形机、轧雪车、雪地摩托等属于机械设备。一旦电动设备漏电,对人的伤害是致命的。对这些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各雪场应设置专业人员进行管护。做到日用夜检,时时管护。
(4)规范滑雪器材使用
滑雪器材的租用以滑雪租用者的身体状况和技术水平而定。视体重身高来匹配雪具。鉴于每一个滑雪者的熟练程度具有差异性,雪具的技术参数设定也不同。各滑雪场必须对雪具实行个性化设置,规范指标参数,建立滑雪场独立的滑雪器材匹配系数。(www.daowen.com)
(5)建立完善的滑雪场安全设施标准
建立统一的具有强制性的滑雪场安全设施标准是我国滑雪业的当务之急。在标准的制定实施方面,我国尚属于空白,对安全标准的认定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建立标准实施细则,不仅不会阻碍滑雪业的发展,反而会增强滑雪场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6)建立滑雪场经营的第三方监督制度、年检认证制度
对滑雪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目前游离于旅游和体育部门之间。管理的重叠和空隙并存。明确滑雪场的监管归属,建立滑雪场安全年检认证制度,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滑雪者的安全。
(7)强制执行滑雪场经营器材的报废更新制度
滑雪器材的使用寿命与使用频率和保养技术密不可分。滑雪器材的自然损耗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我国的滑雪场使用的滑雪器材,大部分是国外淘汰的“二手货”。滑雪器材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国际公认的出租用滑雪器材的生命周期在7~9个雪季,由于使用的频次原因,生命周期相应变化。而我国的滑雪场的滑雪器材有的已经达到20个雪季。雪具老化,劣化严重,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很多,甚至成为滑雪场的“安全杀手”。经营者从经营成本角度出发,会尽量延长滑雪器材使用寿命。但是从安全的立场考虑,安全隐患与使用寿命成正比。必须建立强制性的滑雪器材更新报废制度。
(8)强制执行“滑雪伤害保险”
滑雪旅游是近年兴起的旅游活动,但是,由于滑雪的刺激性和高风险性,在我国还没有专业的滑雪伤害保险。在北京仅有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代理滑雪保险。由于缺乏明晰理赔条款内容,滑雪保险往往打“擦边球”,在保险理赔中容易产生矛盾和扯皮现象。由于滑雪伤害对滑雪者和滑雪场经营者的双向影响,缺乏保险保障已制约滑雪业的良性发展。实施滑雪强制保险已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实行滑雪者和滑雪场双向的强制保险,也是滑雪产业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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