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5是对2001~2006年间的滑雪场的不完全统计结果,虽然统计不是很全面,但按抽样调查理论,我们在上述人群随机抽取1 000人为调查对象,对产生如上伤害的因素进行了细化,并对个别受伤害人进行面谈,同时对滑雪场经营人员进行了取证调查,调查结果整理见表8-5。
表8-5 伤害因素类别分析
在实际统计的伤害人数中,我们对伤害原因进行了分类,参照表8-5的因素比较,我们确定如下伤害类型:
(1)冲撞型伤害:指在滑雪区域内,滑雪者由于其他滑雪者的冲撞而被动受到伤害。
(2)技术型伤害:是由于滑雪者本人的滑雪技术原因和生理原因,自身摔倒、冲撞障碍物等造成的伤害。
(3)器材型伤害:是由于滑雪者的滑雪器材陈旧,或其他器材方面的原因,而使滑雪者受到伤害,如雪板断,固定器失灵,雪板、雪鞋匹配不符合使用者条件等。(www.daowen.com)
(4)场地型伤害:是由于场地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中对场地进行改造而产生的长度,梯度、宽度、坡度等的变化对滑雪者造成的伤害,如初级道设计不合乎标准或超标准、高级道施工中苛求惊险地形等。
(5)设备型伤害:指大型设备在运行中对滑雪者造成的伤害。如造雪机漏电、拖索脱轨、索道变速快慢不均等,所导致的人员触电、砸伤、摔伤、冻伤等。
(6)防护设施缺陷型伤害:这是指滑雪场在雪道设置上缺少必要的保护、警示等措施,使滑雪者误入“歧途”而产生的伤害。如雪道缺少安全网,使滑雪者冲出雪道外受伤;雪道边缘的树木、大型设备等没有做好防护措施,使滑雪者冲撞受伤。
(7)雪况型伤害:是由于人工雪和自然雪的混合使用,对雪道上的雪况没有做加厚、填补,或没有对雪道雪况进行人工整理而产生的伤害。如雪未压、雪结冰、雪道铺雪厚度太薄等原因造成伤害。
(8)天气因素型伤害,这是由于在风力过大、降雪、降雾、能见度差、阳光反射产生雪盲等天气因素造成的伤害。
(9)其他因素型产生的伤害,滑雪者进入滑雪场,由于其他原因受到的伤害,如被雪杖扎伤、汽车撞伤、行走滑倒受伤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