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产业的部门结构是否合理是直接关系到其经济效益好坏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初始历史时期,加之滑雪业起步晚、底子薄的现实原因,使我国的滑雪产业部门结构并不完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滑雪产业部门结构的完整性问题。滑雪产业的综合性决定了在滑雪经济运作过程中,相关行业部门如旅行社、饭店、交通、餐饮、购物、娱乐等都必须同时启动,共同在一致目标下合作经营。虽然在滑雪业较发达的地区,提供食、宿、行、滑、购、娱等各方面的综合服务并不太难,但对于一些比较偏远的或新近开发的滑雪场,则存在着诸多困难,如作为黑龙江省的林区,有的林业局处于深山老林,由于地处偏僻地带,交通、餐饮、娱乐等许多方面的服务都受到限制。而众多具有自然亲和力的滑雪资源又恰恰“藏在深闺”,其滑雪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都比较薄弱。因此,第一步要解决这类这滑雪地滑雪部门结构的完整性问题,才能保障其顺利持续地发展。
其次,是滑雪产业部门结构的协调性问题。这一直是我国滑雪产业经济难以生成良好综合效益的症结所在。明确地说,我国滑雪产业各行各业“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人为障碍和行业壁垒等多种原因,使得滑雪产业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经济联系被割裂,难以实现一体化经营和管理。所以,寻求一种强有力的行业联动机制,树立全局经营的观念也是推动滑雪产业全面发展的一种需要。(www.daowen.com)
最后,要解决的是滑雪产业部门结构的稳定性问题。季节性特点和日益激烈的竞争时常使许多经验和实力不济的滑雪企业难以适从,一次较大的市场波动可能使这类企业陷入举债或倒闭的窘境,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更加大了中小型滑雪企业市场生存的压力。我国的滑雪产业部门结构中隐藏着巨大的不稳定因素,这同样是值得我们认真去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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