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对国内外大量滑雪资源开发实践的分析,一般来说,区域滑雪资源开发大体上可分为四个连续阶段:
(1)幼年期:丰富的自然、人文滑雪资源被发现并吸引部分滑雪者进入游览,但接待设施简陋。
(2)青年期:滑雪资源得到初步开发,可进入性和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滑雪区游客接待量增加,本身的范围向外扩展,更多的资源得到利用。
(3)成年期:整个滑雪区无论在游客接待量、滑雪娱乐设施的利用率及经济收入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由于区域发展,扩展的滑雪地和分化的职能中心也逐步联结在一起,但滑雪环境质量开始下降。
(4)衰老期:滑雪区商业化现象日益明显,环境质量进一步下降,滑雪者减少,滑雪业逐渐走向衰落。(www.daowen.com)
2.我国的滑雪资源发展阶段尚处于幼年时期,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滑雪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拥有可供滑雪的滑雪场约有260个,可供滑雪开发的区域有2 000个,仅有15%已开发;此外,适合开展滑雪活动的高山、雪岭等资源得到开发的比例也极为有限。由此可见,我国滑雪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颇低,但它同时也预示着巨大的开发空间和价值潜力。
(2)我国滑雪资源的组合效果不够理想。滑雪资源具有整体性,各种资源构成要素之间的组合状况直接决定了滑雪资源本身的价值。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滑雪资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考察价值和艺术审美价值,因而表现出一定的时空组合优势和自然、人文景观的组合优势。但换一个角度看,我国的滑雪资源开发仍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如滑雪景区空间分布严重失衡,已开发的滑雪区相对集中于东北部,而处于西北部地区具有巨大滑雪吸引力的资源却因其经济、交通基础条件的制约得不到应有的开发。
(3)我国滑雪资源开发的类型比例不够协调。我国的滑雪资源雪丰度虽然很高,这类也较为丰富,但在开发过程中经常出现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一些滑雪开发者看到其他有些地方的雪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就鼠目寸光地进行重复建设,丝毫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需求量,结果造成大批资金变相流失,大量滑雪区闲置而达不到原来设计的经营目标。因此,滑雪场之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互相拆台。例如在山西有2个滑雪场,距离仅近500米,互相之间为争抢客源,竟然发生群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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