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满足的条件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www.daowen.com)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房地产交换的价格。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市场公开报价);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现行市场价格的,可以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也可以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
上述所说“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遵循的规定
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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