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90年代,随着BPR(业务流程再造)、ERP(企业资源计划)等理论的流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ERP软件厂商。大浪淘沙,大部分ERP软件厂商如今已经不复存在[3],但是ERP的流行却成就了诸多的IT咨询公司。由于ERP软件刚刚出现时,客户在众多选择面前不知道究竟该选择哪一种,也不知道如何将自己的业务流程与ERP软件相结合并加以改进,因此客户们都需要IT咨询公司的帮助。它们至今活跃在商业舞台上,有的已经发展成信息技术与管理咨询的跨界“航空母舰”。
同样的逻辑,共享经济的大发展也给那些给共享经济平台服务的企业带来了美好的商机。
第一类企业是为共享经济平台提供用户“信用数据”的企业。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信任是共享经济得以发展的关键要素。但是现在存在一种共享的悖论,即共享经济平台之间并不共享用户的“信用数据”。即便一个用户在Lending Club网站上评价很高,但他第一次去Airbnb平台上租房的时候,可能房主无法知道他是个诚信的好人从而拒绝了他的请求。又如,有个驾驶员在Uber上屡受差评,但他在申请成为滴滴快的的驾驶员时
企业可能也无从知晓。不仅共享经济平台之间,共享经济平台与其他平台及传统商业之间也存在这种问题,一个eBay和亚马逊上的五星卖家,如果想在Etsy网站上出售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还是得从头开始建立信誉。(www.daowen.com)
针对这种情况,已经出现了一些企业来管理并提供用户在各种平台、各种商业行为中的“信誉资产”。例如TrustCloud公司,其口号就是“Data for the people”(人的数据),专门打通不同平台间的个人信用数据。又如Checkr公司,专门为那些招募自由职业者的企业和Instacart公司、TaskRabbit公司之类的共享服务平台提供个人背景调查服务。不需要烦琐的人工流程,各家公司能够通过在线表单或者在招聘系统中整合Checkr公司的API完成对用户的背景审核。
第二类企业是那些提供所谓“白标”(White Label)服务的企业。这些企业提供各类模板与框架,能帮助各种共享经济企业迅速搭建其平台。其中有的企业专注于平台的通用性,无论平台上共享的资源是物品还是车辆,是智力服务还是劳力服务,其代表为NearMe公司;也有的企业专注于某一行业,如Jugnoo公司就主打交通出行领域。这些企业还提供二次开发工具和实施能力,支持共享经济平台的客户化工作。
第三类企业是应用物联网相关技术的企业。由于在很多共享或交换资源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无法见面,需要借助物联网的技术进行解锁、上锁、定位等功能,如自行车共享BitLock公司、雨具共享UmberllaHere公司、汽车共享Car2go公司等。有人已经预言,在未来万物互联(Internet of Things)将发展成万物共享互联(Internet of Shared T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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