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中国的两大生活服务与信息平台58同城和赶集网宣布合并;10月8日,O2O两大巨头美团和大众点评网宣布合并。同年,国内最大的两家共享驾乘服务与打车平台公司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宣布合并。这一切是那么的出人意料,但仔细推敲,也合乎逻辑。
毕竟恶性的大规模持续烧钱的竞争不可持续,从最大化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这种整合是所有投资人共同的强烈期望。在合并以后,可以避免更大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加强协同效应,提升盈利水平。更重要的是,能够将蛋糕做到更大,真正使得成为下一个超级大公司的愿望成为可能。
因此,在“红海”中,这种整合不可避免,但是要选择好合适的时机,充分照顾股东、创始团队、员工、客户的多方利益。
有整合,就有退出。“风物长宜放眼量”,有的时候退出更能帮助反思,发现新的机会,上一次的失败可能会成就下一次的成功。从这种角度来看,退出也不见得都是坏事。
本章小结
在本章,我们讨论了共享经济企业所面临的三重挑战,即来自监管机构和重监管、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行业的挑战,来自传统商业模式下企业的挑战,以及来自同业的挑战。(www.daowen.com)
我们可以看到,来自监管的趋势总体是乐观的,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了共享经济的价值。但是共享经济企业也需要更智慧地应对、更好地自我监管,以服务回报社会,并制定合适的政府战略,与监管机构展开合作。传统企业对共享经济有打压,但更多的会是参与。同质化的竞争会使曾经的创新变成“红海”,因此,如何重构价值曲线进行差异化竞争、如何去发现还没有竞争的市场、如何去精细化地运营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对于面临惨烈竞争的企业来说都异常关键。
[1]即Quasi Public Good,是指具备有限的非竞争性与/或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公立教育、非私营的水电煤供应、出租车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相对于纯公共产品(如国防、公共安全等),准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是有限的;相对于私人产品,一个人对准公共产品的使用不能够排斥其他人的使用。但由于“拥挤效应”,很多准公共产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
[2]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合作关系。
[3]网络中立原则指的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可以按自己的选择访问网络的内容、运行应用程序、接入设备,并选择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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