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倡议。2014年,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开启升级谈判。经过多轮谈判后,中国与东盟十国于2015年11月22日在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版《议定书》)。该升级版《议定书》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是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举措。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总体自由化水平不高,尚未实现全面零关税,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较低,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程度较小,投资环境不够完善,满足不了中国与东盟经贸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世界经济发展低迷,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拓展国际市场面临激烈竞争。因此,升级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推进区域内部市场自由化和便利化,就成为中国与东盟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根据升级版《议定书》规定,货物贸易方面,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修改完善了原本只有单一“区域价值百分比40%”识别标准的原产地规则,加入“4位税目改变”识别标准,可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择一使用;简化海关通关手续,采用自动电子系统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减少通关成本,提高贸易双方法律法规透明度,并就贸易纠纷等存在的仲裁、复议与其他诉讼程序达成一致意见。服务贸易方面,升级版《议定书》对部分已达成协议的服务领域做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新增了许多开放领域,对诸如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计算机、教育、金融等方面的开放做出改进承诺;通过放宽外资占股比例限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等,扩大服务开放领域。投资方面,升级版《议定书》承诺推进投资便利化,不仅通过组织相关投资研讨会来促进双方投资,而且还简化投资批准手续,提高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信息透明化程度和更新发布速度,并为商界提供相关投资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其他支持方式;双方政府亦同意为许多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不仅推动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拓展了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领域、提升了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层次、增进了中国−东盟的经贸相互依存度、夯实了中国与东盟利益共同体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利于增进中国−东盟的政治互信度、民间感情,夯实中国−东盟的政治和社会基础,从而为推进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建设提供新的发展动力和保障,成为推动中国与东盟的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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