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贸易合作机制:重在实现双赢

建设贸易合作机制:重在实现双赢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1997年中国与东盟签订《联合宣言》确立了双方今后的贸易合作方针和基本关系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机制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机制进一步升级和完善。

建设贸易合作机制:重在实现双赢

自1997年中国与东盟签订《联合宣言》确立了双方今后的贸易合作方针和基本关系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机制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2002年11月,中国同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双边经贸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该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在自贸区框架下开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为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框架。2004年,中国与东盟签订《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除部分敏感产品外,规定其他产品都逐步取消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2005年起,开始降低正常产品的关税,对农产品实行"早期收获"计划,给予东盟非WTO成员贸易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制定反倾销反补贴和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及保障措施等贸易规则。2007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首个关于区域服务贸易的协议。2015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机制进一步升级和完善。(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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