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政府指导、市场需求的健康服务业人才供需平衡机制
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满足社会的人才需求是教育的终极目标。长期以来,医药院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主要面向医疗卫生行业和医药研发机构,专业与人才培养目标均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当前中国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全方位人才需求。
随着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不仅需要高端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研发人才,还需要大量知识传播与咨询人才、服务贸易人才、基层医疗服务人才和中医药养生与调理服务人才等,增加了对不同规格、不同层次、不同出口的健康服务业人才需求。
要及时满足社会需求,就需要扩大中医药院校从专业设置到办学模式上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健康服务业存在刚性需求,如果任由市场起作用,则势必会发生市场失灵现象,因此政府的宏观指导必不可少。
政府部门应根据统计数据和发展现状,对健康服务业人才的需求做出科学预测,以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业人才为主要目标,并提出人才需求规划,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人才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引导确定合理的招生规模,对社会急需的与健康服务业相关的专业给予政策性扶持;另一方面要做好统筹安排,杜绝一窝蜂上新专业和盲目开展各种培训,防止教学资源不配套而造成教育质量下降及若干年后人才过剩的情况发生。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出台健康服务产业相关科研奖励政策,增加扶持力度,出台对健康服务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开展健康服务业创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3.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健康服务业人才成长周期长,成本高,并且需要大量实践经验,政策应逐步加大科研设施、教育的经费投入,解决高水平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高额成本,为培养高水平健康服务业人才提供资本保障。
4.扩大学科专业设置上的自主权
可以选择部分中医药院校进行试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情况,在学科专业设置等环节给予更多的自主权。简化申报新专业层层审批的繁杂手续,节省审批时间,使学校对社会市场需求的反应更为敏锐,有利于培养符合社会发展、满足人民健康服务需求的人才。避免出现“人才短缺”与“人才过剩”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在人才培养上的主导功能。
5.扩大办学模式上的自主权
建立并完善政府宏观指导下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机制,教育管理部门应尽量少干预人才培养的具体问题,让各中医药院校根据具体办学实践,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结合中医药专业特点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国内外人才市场需求状况,不断探索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在医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中,教育层次应该根据健康服务业高端、中端和低端的人才需求进行差异化发展。对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和中医药研发的高端人才应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基本稳定本科教育,逐渐减少取消专科教育,对中药类的专科发展可适当放松;对健康服务业的中端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依托稳步发展;对中医保健旅游、体育健身、中医美容、中医足疗、药膳等低端人才则应当发挥职业教育的人才输送功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www.daowen.com)
为适应健康服务业的发展,高校要充分利用区域内外的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创办职业院校,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办学,建立完善的教学联合体。建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机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医药职业教育体系。
制定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及培训基地标准,建立相应培训、实训、鉴定基地,出台配套考核办法,并充分利用教学基地资源,实现专业培养和用人岗位的对接。大力开展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增加中医药预防保健、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等领域健康服务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实施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人员培训专项计划,开展中医健康养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探索发展中医药成人教育、函授和远程教育,提升目前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
7.建立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评估机制
“胜任力”最早由哈佛大学教授戴维·麦克利兰提出,是指能将某一工作中有卓越成就者与普通者区分开来的、个人的、潜在的深层次特征,胜任力的特征中有些是与生俱来的,有些则是需要后天培养形成的。从中医药院校教育培养的角度来看,胜任力是判断一名学生能否胜任未来和中医药相关的某项工作的特质,是决定并区别未来业绩好坏差异的个人特征。
因此,在医学院校教育中,高校或教育机构应该着力培养胜任力的后天特征,结合人才市场的用人需求,通过有意识地规划、设计、组织教学和教学实践活动,从而培养并提升学生在毕业之后从事相关岗位应该具备的岗位胜任力。为此,首先应确定中医药教育的目标是解决健康问题,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健康服务人才;再确定社会中工作岗位对院校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需求,然后根据能力需求制定院校教育的培养方案,以使学生具备这些能力;最终按能力标准对学生进行评估,并以毕业生能力评估作为评价院校教育的主要依据和指标。
中国教育领域已基本建立了全面的教学评估体系,但在医药教学评估体系中应更加注重能力培养,通过以毕业生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教育评价机制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同样,在健康服务业继续教育领域也应该引入和建立这种能力导向的评估体系,以规范和评价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成效,这将有利于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并完善一系列中医药教育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为培养以岗位胜任力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最终为中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输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业人才。
8.规范健康服务业人才培训制度
从制度上规范健康服务业人才考核机制,加强对健康服务业人才管理,通过技能级别认定,保障相关健康服务业人员的素质。在发展健康产业、完善健康服务中加快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传统医疗卫生服务重在治疗疾病,新型健康服务则重在促进形成健康的环境治理、社会生活和个人行为方式,通过减少致病因素、预防疾病发生达到个人健康和公共健康目标。为此,要调整优化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培养大量社区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身专家、营养顾问、旅游休闲顾问等健康服务人才,以及健康产业从业人员和职业经理人,将日常健身、合理营养、医疗护理的理念引申到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领域,推动全社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的观念,形成清晰健康的生活方式。
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的制定、鉴定,开展相应培训,以明确对中医药健康服务行行业各执业名称和工种的诠释。完善职业工种职业培训和鉴定的工作体系,包括培训师资、考评员、学习教材、培训计划、培训目标、考核考试等,规范各类工种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现有从业人员。同时,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与中医药中专、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有机衔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9.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各级医疗机构、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养生机构、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健康服务事业的发展,一流的管理可以造就一流的服务。我们需要多层次、全方位地提升医疗卫生、健康养生、养老护理等管理人员的各种素质,包括医院管理干部、养生保健机构负责人、保健机构技术骨干等,以利于促进健康服务机构的科学发展。
10.开展中医药特色技能培训
要提高医疗机构、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养生机构、养老机构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水平,关键在于中医药特色技能的再学习、再提高,包括小儿推拿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养生、中医药文化旅游等培训项目,特别要做好基层医疗、养老机构等医护人员的中医药项目培训,建设一支专业技术过硬、医德优秀的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队伍,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养生康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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