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将“互联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后国务院制定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互联网+医疗”作为11项专项行动之一进行推广。在2016年8月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专门指出“要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2016年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是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更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的健康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该纲要将互联网与医疗健康行业融合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医疗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2016年11月,原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医生执业的区域注册制,即在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注,并实行电子证照,建立医师执业全过程、动态化和高效能的管理模式,实行注册信息公示制度。明确将“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列入医疗机构认定范围,允许在职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办诊所等。同时,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情况发展具有特色的“互联网+医疗应用”。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宁波市、银川市等地先后制定了针对互联网+医疗的建设规范、监督管理办法与服务定价方案,并将远程医疗纳入医保报销,为国家制定互联网+医疗配套政策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2017年1月,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为打造“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人工智能带来社会建设的新机遇。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约束等挑战依然严峻,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城市运行、司法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将极大提高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人工智能技术可准确感知、预测、预警基础设施和社会安全运行的重大态势,及时把握群体认知及心理变化,主动决策反应,将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7年12月,《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发布,它作为对7月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补充,详细规划了人工智能在未来三年的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对医疗人工智能等方向的目标作了更加细致的量化。(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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