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虽然广东省所有地市都引入了商业保险机构来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但在风险分担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广东省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湛江做法,由社保部门制定大病保险政策,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选定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大病保险承办方,将大病保险的资金管理、业务经办全部交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并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信息系统、人员进行管理经办,大病保险资金运行风险也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社保部门按服务协议对有关参与经办服务工作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监督。另一种是中山做法,由社保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政策,大病保险资金运行管理包括信息系统、业务经办等均由社保部门主导,大病保险资金运行风险也由社保部门承担,社保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经办人员和必要的设备等,参与大病保险日常经办服务工作,但不涉及大病保险资金运行。
湛江做法比较适合于经办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通过商业保险机构的投入,弥补诸如经办人员、信息系统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不足,但由于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资金运行风险,亏损后违约风险较高,可能导致对参保人服务的中断。而中山做法比较适合原有管理经办力量比较强的地区,主要是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通过商业保险机构投入经办人员和设备等,进一步充实社保经办力量,使服务更加精细化。同时,通过社保部门加强对大病保险资金运行风险的控制,可以有效减少商业保险机构违约风险的发生概率,对参保人的服务保障能够连续不中断。由于广东省对于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的资质要求较高,同时又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因此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比较集中,主要有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健康、中华联合、平安养老等。
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根据国家试点要求,2017年7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发布《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制定了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分段工作计划。2018年2月28日,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成功中标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服务项目,并于2018年4月3日签订该项目采购合同,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和增城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www.daowen.com)
此外,惠州市、中山市、佛山市等地已经允许参保人利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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