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根据国家的指导文件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广东省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
为落实新“国十条”,2015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广东省新“省九条”的文件明确了广东省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同时要求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按照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要求,总结推广“湛江模式”,做好受托承办工作,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以及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201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成为全省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同时,要求创新健康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商业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www.daowen.com)
2017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鼓励发展集医药、医疗、商业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业集团;支持健康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动第三方医疗卫生相关服务和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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