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层面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计划

国家层面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计划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为了落实新“国十条”,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2015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试点。

国家层面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计划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为了落实新“国十条”,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

2015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试点。经过1年多的试点以后,2017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将税优健康险政策推向全国,明确自2017年7月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可以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包括广州市在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要求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份指导意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护理险经办,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护理保险经办,开发适销对路的商业护理险产品,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www.daowen.com)

2016年10月,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该纲要提出:要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要“积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促进发展各类健康保险,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与其相结合的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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