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国务院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将“治未病”健康工程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率先建立健全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2009年1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和康复网络,2020年覆盖全省。同年,广东省财政厅设立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出台《关于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试行医疗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调养咨询等12项治未病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省政府在《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明确将“治未病”纳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2010年,“治未病”试点单位试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得到延续,已覆盖所有“治未病”试点单位,试点范围已覆盖11个市、34个单位、2个市辖区(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宝安区)。试点单位中,既有省、市、区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又有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明确提出“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以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按区域需求进行规划。各级中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应设立“治未病”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治未病”服务点。依托“治未病”科和“治未病”服务点构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以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治未病”服务机构作为“治未病”服务的重要补充。基层“治未病”服务点应开展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中医医院应开展偏颇体质状态和常见病前状态的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基层“治未病”服务点可根据所在区域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服务项目。对于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基层“治未病”服务点为实施主体,按照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要求与“治未病”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督导、同考核”。
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应成为本区域内“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县区级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医院之间、医院与社区之间可通过培养相关人才、支持相关业务开展,构建中医“治未病”工作网络。
地市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作为“治未病”科学研究的主要承担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级中医医院开展一定程度的科学研究,鼓励各级医疗机构联合开展“治未病”科研工作。各区域的指导中心应加强对基层的专业技术支持和科研指导,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开展“治未病”科研探索,如居民中医健康状态监测分析、健康风险特征与识别研究等。
2.加大投入搭建“治未病”服务体系框架
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出台《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名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建设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省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业务联系片区安排的通知》等文件作为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配套,确立了一批示范建设单位,确立了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省级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承担中医“治未病”重点专科建设任务,协助省中医药局对各地“治未病”健康服务进行业务指导,以联系片区的方式,对联系片区的“治未病”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推广,开展“治未病”区域发展研究,协助指导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的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健康服务体系,2015年7月,省中医药局出台了《广东省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2015年版,试行)、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建设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各级中医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功能,构建多元化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
2015年7月,广东省中医药局组织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家省级“治未病”指导中心编写了《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并全省发布,成为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及基层开展建设“治未病”服务网络的指南。(www.daowen.com)
图3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架构
2016年4月,在既往工作成果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各级中医医院的预防、养生、保健服务,实施广东省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重点加强地市级和县区级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广东省中医药局出台《广东省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地级以上市、县区级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图4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基本服务流程
表2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分级实施表
(续表)
2016年6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到2018年,初步建立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和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含调理、康复、养老、旅游等)共同发展的,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广东省中医药局出台了配套落实《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工作的《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18年,初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框架。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科(中心)服务总量较2015年翻一倍,为基层培养“治未病”服务骨干人才3万人次,优化创新“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方案逾30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以县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40%,并力争每年提高5%。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能够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全省初步建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成100多个规范化“治未病”服务平台,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和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2017年,为加强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宣传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行业品牌形象,帮助提升行业及品牌在市场上的辨识度,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中医院联合设计了“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行业标识”,制定了《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行业标识使用规定》。同时,引导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建设中医“治未病”科,不断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研发能力和区域辐射影响力,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支持发展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省中医药局的组织下,广东省中医院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级管理评估结果将作为动态监测各级中医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建设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衡量各地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工作的重要维度。2018年3月,广东省中医药局公布“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行业标识”及《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分级管理方案》正式启用与实施。
图5 广东省中医治未病行业标识(广东省中医药局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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