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
(一)技术的观点
新古典经济学是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识企业的,在技术观点下,企业为一个生产函数。企业是完成投入产出转化过程的组织,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不仅取决于技术水平,而且取决于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效率。通过假设企业的生产实现了管理最优,或者称为技术有效率,或者称为X有效率,投入产出之间的关系就完全决定于生产的技术水平。用X表示要素投入向量,用Q表示产出向量,那么投入产出的技术关系可以表示为:Q=f(X)。
这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的表示方法,不同企业的差别就通过生产函数的不同来反映。从技术上说,一般而言,一定的产出都需要不同要素的组合才能生产出来,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定义,企业就是要素组合。由此,进一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区分不同的生产要素。新古典经济学的处理方法是根据要素的供给弹性的不同,区分为完全无弹性的土地、缺乏弹性的资本和富于弹性的劳动,以及把分散的要素组合在一起的企业家才能。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同一行业的企业的差别就通过企业家才能的不同来实现。
在这种思想方法下,企业只是一个黑箱,其功能仅仅在于实现投入产出的边际条件。
(二)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的观点
简单地定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数学形式,对单一产品企业,有:
C(q)表示一个企业生产产出q的总成本,假设成本函数是二阶可微的,从而成本函数可以设成:
如果对任何n个产出q1……qn,存在
成本函数被称为严格次可加的(strictly subadditive)。次可加性是指一起生产各种不同产品比分别的生产它们的成本低。
注意:严格的边际成本递减意味着严格的平均成本递减,严格的平均成本递减意味着严格的次可加性。但逆命题并不成立。
把次可加性一般化到多产品企业,那么q称为生产向量。令q1……qn代表n个这种向量。成本次可加性意味着存在
这样的成本次可加性意味着在多产品生产中存在范围经济效应,例如以两种产品为例,成本次可加性意味着:C(q1,0)+C(0,q2)>C(q1,q2)。C(q1,0),C(0,q2)被称为独立成本(stand-alone costs)。
新古典经济学强调企业的技术作用,运用边际分析法研究企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对理解企业如何进行最优生产选择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新古典经济企业理论存在弱点。因为它无法回答以下几个问题。既然市场交易是最优的,那么企业为什么存在?如果企业的规模是由技术决定的,那为什么许多企业的规模超过了技术要求?新古典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显然抽象掉了企业内部的激励问题,从而无法考察企业内部的组织安排。
▶二、现代企业理论的观点
(一)科斯:企业是行政协调代替市场机制
为了克服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科斯把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分析中,将生产的制度结构纳入经济理论中,提出并讨论了什么是企业?企业为什么存在?企业的边界由什么决定?
科斯把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到企业的分析中,他认为市场机制需要成本,行政协调也需要成本,企业是内部协调代替市场机制,节约交易成本。科斯提出,建立和使用资源配置的价格机制都需要成本。在许多情况下,通过企业进行直接协调可能是一种更便宜的机制。市场交易是需要成本的,包括搜寻价格的成本、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本、监督与执行合同的成本。在确定性条件下,这些成本是很小的。但是市场的不确定性随时可能存在,市场交易成本就非常大了。企业内部协调可大大减少市场交易的成本。科斯还提出,许多交易要求各方必须在一段相当长的不确定性中承担义务。但西蒙(Simon)提出的有限理性表明,契约人常常在处理、加工和贮藏信息方面的能力是不足的,既难以准确计算出对方的交易动机,又无法将自己的思想完全传达给他人,从而使市场不确定性直接转移到他人。不确定性还会引起逆向选择问题,违约现象会经常发生,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因此不确定性条件下市场交易成本是巨大的,这些成本除上面所述的成本外,还包括为减少或消除未来不确性和信息不完全带来的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问题所增加的成本。企业可以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企业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内部生产比市场更能节约费用。
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是实现资源配置并可相互替代的两种方式,当然两种方式都是有成本的。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些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比通过市场进行更能节约成本。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但是企业不能无限扩大,因为利用企业配置资源也是有成本的。当一个企业扩张到如此规模,以至于再多组织一项交易所引起的成本既等于别的企业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也等于市场机制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时,静态均衡就实现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也就确定了。
(二)威廉姆森:企业是一种为消除机会主义、不确定性的治理机制
威廉姆森从契约的角度,把交易成本定义为“运用经济体制”的成本。具体来说,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和事后两个部分。事前的成本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和保证合同实施执行的成本。事后的成本包括:交易偏离了合同所引起的错误应变成本;双方为纠正偏离合同错误的争吵成本;解决争端的成本;为使合同承诺完全兑现而引起的约束成本。
1.契约人。威廉姆森提出了“契约人”的概念,并将其作为研究企业等经济组织的出发点。“契约人”的特征是有别于“经济人”的理性特征。“契约人”特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限理性;二是机会主义。有限理性是阿罗引入的一个原理,就是指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的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
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易中,由于参加者很多,同一项交易很少重复进行,所以人们面临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环境,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越大,信息也越不完全;其二,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
机会主义意指人们以欺诈手段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它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种。前者为逆向选择,后者为道德风险。由于机会主义行为,经济组织或治理结构必须保证交易不受机会主义行为的侵害,交易才能顺利进行。
2.交易的三个维度。威廉姆森提出了交易的三个维度:
(1)资产专用性。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当一项耐久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具有专用性。如果交易不能顺利进行,所投入的资产将不能转为其他用途,使得投资的成本中包括部分或全部的“沉淀成本”。因此,保持契约关系的连续性意义非常重要。连续契约或组织可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企业这种治理结构之所以代替市场治理结构,就在于前者比后者能为这种交易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2)交易的不确定性。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使交易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能适应不确定性、应变性强的治理结构。
(3)交易发生的频率。选择一种治理结构是有成本的,如果交易频率较高,利用治理结构节约的费用带来的收益大于治理结构运行的成本,这种治理结构就是有效的。
3.治理结构。据此,威廉姆森根据两种交易频率类型和三种资产专用性程度,通过将具有不同性质的交易分派给不同的治理结构,提出了六种交易类型及其必须与之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以使交易成本最小化。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并确定了各种经济组织(主要是企业和市场)的性质和存在理由及其边界或作用范围。
4.纵向一体化的原因。在基于契约人假设及其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的假设下,威廉姆森从资产专用性的角度出发解释了企业纵向一体化的原因。他指出企业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当合约不可能完备时,纵向一体化能消除或减少资产专用性所产生的机会主义问题。因此他把企业看作连续生产过程之间不完全合约所导致的纵向一体化实体。当企业的纵向一体化代替市场时,机会主义就会受到企业家的监督,从而大大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
克莱因(Benjamin Klein)、克莱佛德(Robert Crawford)和阿尔钦(Armen Alchian)也根据专用性资产的可剥夺性准租金,解释了企业纵向一体化。他们认为,当一项专用性资产投入,就会产生准租金,机会主义行为也随之发生,纵向一体化被认为是避免机会主义者剥夺专用性资产产生的准租金的解决方案。(www.daowen.com)
(三)阿尔钦、德姆塞斯:企业是不完全信息下有效监督装置
阿尔钦、德姆塞斯在赞同科斯关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市场交易的费用越高,则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的比较优势越大的观点。他们从管理费用视角出发,认为企业管理费用低于市场交易配置资源的成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管理费用越低,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更有优势。将科斯的理论推进了一步。
他们认为企业是组织的队生产,队生产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确定投入行为的边际生产率。但是在不完全信息下,获得投入者的边际生产率和努力程度是很难的,所以才需要企业这样一个监督装置来组织生产,这是企业存在的原因。
为了解释企业存在的意义,他们提出了若干重要的概念,包括团队生产和与之产生的计量问题、监督、偷懒和剩余索取权。
1.团队生产。阿尔钦、德姆塞斯认为,企业的实质不是雇主和雇员的长期合约,而是团队生产。所谓团队生产是这样一种生产,即:
(1)使用各种资源;
(2)团队生产所使用的资源不属于一个人。团队生产的最重要的特征是联合产品及参与合作的成员的边际产出难以直接地、分别地、便利地观察和计量。他们还认识到要对企业成员进行激励。要使团队成员努力,须按边际生产率给予报酬,这本身就需要费用,而团队成员各有自己的信息和利益,只要不被发现就会偷懒,因此必须对团队成员进行监督。而监督最大的困难是如何计量团队成员的边际产出及努力程度。
2.计量问题。阿尔钦、德姆塞斯认为,经济组织有两个至关重要的计量需求,即对投入的生产率和报酬的计量。如果报酬的支付是随机的,不考虑生产者的努力,这种组织就失去了给生产者努力的激励。如果报酬与生产率负相关,这种组织就具有破坏性。
计量问题有时可通过竞争性市场上的产品交换来很好地解决。在许多情况下,市场可以使生产率与报酬之间建立密切的关系。在传统的经济学中,存在一个假设,即报酬、资源配置与生产率相一致。但是这种假设的前提就是存在零成本的经济运行方式,生产率可自动对应相应的报酬。然而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可能实现生产率与报酬的一致。在企业中,团队生产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是联合产品,每个成员的产出难以观测。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搭便车”问题,团队成员因能将偷懒的成本转嫁给别人,结果使团队生产率受到损害。如果这些偷懒和欺骗能被监测到,那么它们就可能不会出现。因此,需要找到能使观察费用和测度费用尽可能低的组织方式。
3.剩余索取权与代理人监督。减少偷懒的较好方式是在团队内形成一种可监督的机构,使某些人的职能专业化,专门从事监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工作,同时将剩余索取权赋予监督者。这样,监督者就获得了不偷懒的追加激励,他越是努力,其他成员也就越难偷懒,团队生产率就越高,要素报酬和监督者剩余也就越大。
那么由谁来监督监督者呢?或者,凭什么保证监督者自己不偷懒呢?这是一个激励问题,也是一个产权制度安排问题,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将部分剩余索取权赋予监督者。由此导致了监督者代理所有者行使监督团队成员的权利。
这样看来,古典企业之所以形成,就是因为通过代理人监督和计量团队生产的边际生产率和努力程度的信息是更经济的。因此,企业是一个特殊组织,是监督生产的特殊装置。
(四)哈特、莫尔:企业是一个所有权单位
哈特(Hart)和莫尔(Moore)和其他经济学家吸收了威廉姆森的主要观点,提出了企业的“不完全契约”和“产权”理论(Grossman &Hart,1986;Hart &Moore,1990;Hart,1995),也称为GHM理论。
GHM理论遵循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传统,认为由于各种交易费用的存在而导致了契约的不完备。也就是说,这些契约并没有对未来的偶然事件及其责任与权利做出规定,那么如果这些未被契约明确规定的情况出现,谁有权利决定呢?这种权利应该给谁呢?
他们认为,当明确界定产权的费用过高而使合约不能完备时,所有权就具有了重要意义。他们从分析财产控制权入手,首先对特定控制权与剩余控制权作了区分,特定控制权指在契约中明确界定的经济行为主体对财产的控制权利。如果契约是完全的,那么特定控制权就包括了全部权利。如果契约是不完全的,那么凡是契约中未明确界定的权利,在GHM理论中均被界定为“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天然地归非人力资产所有者所有,因为在契约不完备时,所有权是权利的来源。正是所有权的配置将影响行为和资源配置。例如,代理人没有拥有资产或互补性资产,他将不愿意投资于这些专用性资产。
在GHM理论中,企业被定义为一个联合拥有资产的集合。一个独立合同签约者和一个雇员之间的基本差别,或者说企业内部和企业间交易的差别在于谁拥有实物资产。独立的签约者拥有他的工具,而一个雇员却没有。如果一个人从事一项专用性投资,那么这项资产就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没有拥有这项资产,那他就必须服从于所有者的“要挟”。因此,按照这种理论,进行重要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的人应当拥有这项资产。
(五)詹姆森、麦克林:企业是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契约关系的联结
阿尔钦、德姆塞斯提出团队生产的计量困难及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让监督者代理所有者进行监督、组织团队生产。由此,阿尔钦、德姆塞斯解释了企业内部团队生产的激励问题。詹姆森、麦克林(Jensen &Meckling,1976)则从管理者不是企业所有者这一前提出发,分析了代理成本的产生。在公司内部,管理者(代理人)代表所有者(委托人)行使资产经营与管理职能,但是管理者和所有者存在着对立的利益,并且所有者很难识别管理者行为是否与所有者利益相一致,或者所有者用于监督管理者的成本极高,同时所有者和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不一致。哈里斯和拉维夫(Harris &Raviv, 1991)以及斯特尔茨(Stulz,1990)都分析了管理者和所有者在公司运行决策方面的差异与对立。在哈雷斯和拉维维看来,即使是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的破产清算是有利的,管理者也总是主张公司业务的持续运营,或者说,维持公司的长期存在而不是创造利润对管理有更大的吸引力。在斯特尔茨看来,管理者倾向于将所有的资金都用于投资项目,转化为公司资产,即使对于所有者来说以现金的方式存在更有利。由此,企业的价值小于他是企业完全的所有者时的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差异被称为代理成本。詹森和麦克林将代理成本归结为三个部分:一是委托人的监督支出;二是代理人的保证支出;三是剩余损失。
对于代理理论而言,关键的问题是在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监督的条件下,如何构造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契约关系,包括补偿性激励,从而为代理人提供适当的激励,促使其选择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行为。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看,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企业完全是一种法律假设,是一组个人契约关系的联结。
(六)青木昌彦:企业是获取“合作租金”的制度
青木昌彦将企业看作是一种制度,其产生的原因是企业的“合作租金”。企业的参与者可以看作是各个博弈参与方,他们都认识到合作可以产生更高的回报,正是这种预期使其愿意组成一个企业,而现有的企业形态正是各个博弈参与方博弈均衡的产物。
青木昌彦分析企业并不是从逻辑的角度,而是从进化博弈论角度进行分析的。他把企业看作是一种制度,而把制度概括为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
这些共有信念被参与方共同分享和维系,是由于具备足够的均衡基础而逐渐演化而来的。制度是由参与方的策略互动内生的,存在于参与方的意识中,并且是可自我实施的。
假设博弈在一个固定集合的参与人当中进行,每个参与人面临一个可行的行动集合,在一定时期,所有参与人选择的行动组合决定了每个参与人的报酬分配,假设每个参与人都试图使其报酬最大化,但最终结果不能由单个人的行动唯一决定。每个参与人最优的行动决策取决于别人的决策。假设博弈是重复进行的,由此演化出一个稳定的结果,每个参与人基于个人经验对博弈进行的方式形成了大致的认识。当参与人的信念与其行动形成一致时,我们称这种状态为纳什均衡。可见,制度是由有限理性和具有反思能力的个体构成的社会的长期经验的产物。企业也是这样。
另外,企业制度可以是多样性的,这是由博弈的多重性均衡决定的。由于博弈参与人的行动集合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约束,从而影响博弈均衡的状态。
(七)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是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多边契约
在詹姆森和麦克林(1976)看来,现代公司被认为是由各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结体”。
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中,企业是多边契约的联结体,签订契约的主体除了企业的所有者(股东)、经理人员、员工以外,还包括影响到企业生存和发展或受到企业生存和发展影响的个体和群体,如政府、供应商、分销商、债权人、顾客、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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