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产业组织学的一个分支部分,纵向产业组织理论也同样是应用SCP范式来集中研究产业链纵向关系的,其形成与发展无疑都是以产业组织学的理论延伸为基础的。因此,早期的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倾向于对纵向一体化的否定态度,与此同时,在美国这段时期企业间的纵向一体化和控制行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制约。

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一、纵向产业组织理论

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是一门研究产业链纵向关系上企业间的组织形式及相互关系的经济学理论,它属于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观察到千姿百态的与纵向产业组织有关的经济现象,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商品都经过了数个中间产品市场才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如苹果手机需要经过原料采购、组装加工、经销商,最后是分销商对消费者进行销售。这些产业链上的纵向关系必然引发很多的经济问题,如一些垄断产业如电力铁路的改革问题,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的定价问题,制造商与分销商之间价格和非价格控制问题,等等。因此,需要对产业间纵向关系给出明确的理论指导。

产业组织学传统的研究框架是SCP范式,即研究产业的市场结构、企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三者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作为产业组织学的一个分支部分,纵向产业组织理论也同样是应用SCP范式来集中研究产业链纵向关系的,其形成与发展无疑都是以产业组织学的理论延伸为基础的。但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也有着自身的独特之处,最主要的特征是其研究的领域涉及产业链的纵向多个产业市场间的相互影响关系。

▶二、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及发展

(一)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萌芽

对于产业纵向关系的研究最早始于亚当·斯密(1776)的社会分工理论。斯密认为,社会分工能形成专业化,每个人专注于自己的专业领域将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此使得整个产业链上的总体效率得到改善。实际上斯密所说的社会分工可以看成是纵向产业组织理论里的纵向分拆,通过产业链上的纵向分工、合作来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

如果说斯密的社会分工理论强调的是纵向分拆对社会财富的增加,那么科斯(1937)关于企业本质的论述则是解释了产业组织纵向一体化的原因。科斯认为,纵向专业化分工虽然提高了各个环节的生产率,但同时必然产生了纵向的交易活动,这些中间产品市场的增加会带来更多的交易成本,例如价格的搜寻成本、缔约成本和监督成本等。因此,通过纵向一体化的企业组织可以节约社会分工所带来的额外交易成本,由此科斯利用了交易成本理论解释了企业产生的本质。

与此同时,美国在内战结束之后开始出现的一系列产业垄断现象,使得反垄断问题得到了大量的关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业生产的集中十分迅猛,在钢铁、石油、铁路、汽车、采煤、制糖、火柴、烟草等各个部门,都先后形成了规模巨大的托拉斯。这些托拉斯不仅在单一市场上形成垄断势力,同时也影响着产业链上下游的市场,例如1880年代组成的标准石油托拉斯,在控制全美炼油产业的同时,又向上游垄断了原油生产领域和管道运输领域。源于许多产业内垄断势力的形成及其纵向扩张,美国在1890年制订了第一部联邦反垄断的法案《谢尔曼法》,同时关于产业纵向组织关系的理论也亟待研究。

(二)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www.daowen.com)

作为产业组织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纵向产业组织理论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而出现。从1940年代开始,以梅森、贝恩等为代表的哈佛学派发表了一系列经典文献,提出了著名的SCP范式,对以后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早期经济学家们把SCP范式与企业纵向一体化和垄断联系起来,提出了杠杆理论。该理论认为,纵向一体化和纵向约束可以作为一个垄断势力在多个关联市场之间进行传递的杠杆。在产业链上具有垄断势力的企业可能会通过纵向一体化或者各种纵向约束方式在其下游市场(或者上游市场)中延伸其垄断势力,对下游市场(或者上游市场)产生了反竞争效应,侵吞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从而造成了消费者福利和社会福利的损害。因此,早期的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倾向于对纵向一体化的否定态度,与此同时,在美国这段时期企业间的纵向一体化和控制行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制约。

(三)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

1960年代后期,以Robert Bork、Richard Posner、Stigler、Demsetz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对哈佛学派的纵向产业组织理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们批评了早期哈佛学派关于企业通过纵向一体化来获得上游市场(或者下游市场)更多利润的观点,指出在产业链纵向市场中并不存在多个垄断利润,企业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纵向控制也只是为了保留其在单一市场中的垄断利润,而非在相邻市场拓展其垄断势力。当纵向一体化或约束并不能带来企业利润的增加时,即使垄断企业具有在其上下游实施垄断势力的能力,也没有行使的激励。企业的纵向一体化或约束并未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甚至有时会带来效率的提高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因此他们反对反垄断法对于垄断企业实施纵向一体化所使用的“本身违法”原则。

随着经济学家们关于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更多成果丰硕的研究,我们可以把1980年代以来的研究观点归结为新纵向产业组织主义。Rey &Tirole(1986)、Mathewson &Winter(1987,1997)、Rey &Stiglitz(1988,1995)、Whinston(1990)、O'Brien &Shaffer (1997)、Ellison &Snyder(2001)和Spigel &Yehezkel(2003)等人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激励、纵向外部性等角度进一步阐明了后芝加哥学派对于纵向约束的态度。他们认为,纵向一体化和约束可以用来恢复垄断势力,但不会在其上下游关联市场上拓展垄断企业的垄断势力。另外,虽然由于假设条件等不同,研究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但结果表明,纵向一体化和纵向约束在可能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可能起到反竞争的作用,造成部分消费者福利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因为需要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下对其谨慎分析。

▶三、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学术地位、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是伴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必然是把它作为产业组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也是产业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从某个行业的横向角度来进行SCP范式研究的,不过随着经济中主体结构的演变,单纯的产业横向研究已不能涵盖诸多经济现象,越来越多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需要研究,因此纵向产业组织理论作为产业组织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同时也对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进行了十分有意义的扩充,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学术价值。但至今产业组织理论本身对于纵向关系的研究也还没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急需得到补充与完善,例如由于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相对局限于简单的上下游两个市场间的关系。随着未来的不断充实,相信纵向产业组织理论必将拥有更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价值。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能看到许多与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有关联的经济现象。我国的电信、电力等行业都在经历着分拆重组等结构性的改革,但是对于这些改革所带来的效率提高与否都缺乏一个明确的理论指导。虽然有国外许多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生搬硬套显然不适合。现实中这类问题的大量存在为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纵向关系研究提供了一个广泛的研究基础,因此纵向产业组织理论极具现实意义。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现有纵向产业组织理论的框架研究不断完善,与现实经济中的问题间的缺口不断得到填补,其必将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改革提供更多指导,为政府对许多经济现象的政策规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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