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奖惩制度对企业运作的作用

奖惩制度对企业运作的作用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奖惩制度的把握,是企业管理者的必修课。把握得好,奖惩制度的作用将充分、积极地体现,这将构成企业软实力的重要部分。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小吴触犯了这个标尺,符合惩罚条例第九条的第一项和第九项,所以,小吴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由于小吴认错态度较好,公司限期让他归还所有借款,并将其辞退。

奖惩制度对企业运作的作用

在企业运作中,单一的管理制度只是对员工日常工作的要求和约束,要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就必须使他们看到奖励的利益、看到犯错的损失。无论这个利益或损失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作产生极大的作用。

1.奖励的作用

对于个人的奖励,不单单是一种物质利益的给予,更重要的是对于其自身价值和努力的承认。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驱使个人成长和创造的动机,是由数个需求层次组成的,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人的一生都在围绕这些需求展开努力和行动,努力和行动的目的就是获得别人的认可。因此,如果顺应个人的努力和行动,对其表现进行积极肯定甚至奖励,将极大地激发个人积极性。

2.惩罚的作用

与鼓励相对而言,惩罚的作用就在于否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某些观念、行为,以激发其自身的反省能力,对于之前的观念和行为进行改正,以获得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素质。

惩罚对于个人而言,有着强大的压迫作用。因为从生存的角度,惩罚是对其生存价值和可能性的否定,激发个人的逆反和反省心理,使其正视自身问题、成功处理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具备相应的能力,可谓“知耻而后勇”。

(1)激发员工羞耻心。借此提升员工的荣誉心和责任感,这将对企业活动产生极大的助推作用。

(2)提升员工能力。知耻的过程便是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涉及问题的细节,对于问题细节的处理,能够锻炼员工处理问题的能力。其实,有反省心、知错就改的员工仍然是优秀员工。

3.奖励和惩罚的副作用

如果奖励过多,将使员工变得唯利是图;如果惩罚过多,又会极大地摧残员工的进取心。奖惩是把双刃剑,各有利弊。对于奖惩制度的把握,是企业管理者的必修课。把握得好,奖惩制度的作用将充分、积极地体现,这将构成企业软实力的重要部分。

案例导入4-2

企业奖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董事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①大会表扬;②奖金奖励;③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绩效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www.daowen.com)

员工上述表现突出并符合《晋升制度》《奖金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和相应的奖金。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程序:①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②工会或行政人事部审核;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三、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经营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公司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由监察部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二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三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情境分析4-4

“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企业的奖惩制度就是建立规矩的标尺。小吴触犯了这个标尺,符合惩罚条例第九条的第一项和第九项,所以,小吴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由于小吴认错态度较好,公司限期让他归还所有借款,并将其辞退。在职场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一个职业人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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