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运单+应收账款池增信融资案例:成功实例分享

运单+应收账款池增信融资案例:成功实例分享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目前,企业在浙商银行入池出口应收账款5200万美元,入池银行承兑汇票2.2亿元人民币,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3200万美元,办理国内信用证2000余万元人民币。该笔业务通过“公路运单”等主要单据的审核,未占用卖方工商授信额度,为卖方宗申机车提供了一笔无追索的信用融资,使卖方提前实现6个月后应收货款的回笼,为企业资金周转提供了新的渠道。

运单+应收账款池增信融资案例:成功实例分享

一、浙商银行巴南支行“公路运单+涌金出口池”融资案例

(一)客户情况

重庆光宇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光宇摩托车”)是一家集摩托车整车、发动机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针对该公司传统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存在的“一一对应”局限,浙商银行响应国家对外贸稳增长的要求,在分析出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创新互联网+”应用和“池化”融资业务模式,打造出口企业流动性服务创新产品——“涌金出口池”。

(二)业务试点模式

“涌金出口池”业务是该行资产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打造流动性服务银行的主要服务手段之一,其服务对象为有出口业务的企业。企业首先需在浙商银行获得授信额度,然后可以将各类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企业需要用款时,将出口池内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浙商银行,同时将出口公路运单单据、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通过线上电子流程“质押”进入出口池,按照一定比例打折后生成可用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的授信额度。企业在可用金额内通过线上方式提款,用款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等。

(三)业务开展情况

2018年,浙商银行巴南支行向光宇摩托车共计办理4笔“公路运单+出口池”业务,该企业将出口缅甸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浙商银行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的承保确认,公路运输单据、海关口岸关单、贸易合同和发票作为佐证,以此确认货物运输的真实性,并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2018年,光宇摩托车共获得融资4笔,合计金额103.2万美元,期限均为6个月,融资利率在5.23%~5.68%。

(四)业务拓展

“涌金出口池”作为池化融资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该行“涌金资产池”“涌金票据池”打通使用。企业除出口应收账款外,大量票面金额小,出票行分散的银行承兑汇票也可入池,额度可打通使用,这有效盘活了企业“闲置”资产。在解决企业流动性管理难题后,浙商银行还进一步通过产品组合,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如利用外币融资相对人民币融资利率较低的优势,配套掉期产品,在锁定汇率风险的前提下,帮助企业使用到一笔低成本人民币资金(利率低于一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使企业享受到服务创新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银企双方合作关系也进一步紧密。截至目前,企业在浙商银行入池出口应收账款5200万美元,入池银行承兑汇票2.2亿元人民币,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3200万美元,办理国内信用证2000余万元人民币。

二、中国银行巴南支行“运单融资”案例

(一)客户情况

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系宗申产业集团旗下核心子公司,其主要经营销售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宗申机车将两轮摩托车业务与进出口业务、国内销售业务、关键零部件业务等八个业务板块进行整合,由重庆宗申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宗申销售”)承接其国内摩托车整车销售。双方结算通常采用挂账3~6个月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受经济影响,近年摩托车行业销售回款较慢,故在销售端回款延迟的情况下,宗申机车作为主机厂承担应收账款延迟收回的问题,故期望通过不占授信方式提前收回账款。

(二)业务试点模式

中行巴南支行本次运单融资试点业务结构为“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融资”方式,即卖方凭买方开立的国内信用证、公路运单等相关单据到银行进行交单融资,不再占用卖方工商授信额度,卖方提前收回有账期的应收货款,解决资金周转难题。

(三)试点客户、业务概况

本次试点客户:买方宗申销售,卖方宗申机车,基于其真实贸易背景办理此项业务试点操作。

试点业务具体流程为:

(1)买方宗申销售通过中国银行巴南支行开立国内信用证200万元作为给宗申机车的货款支付凭证,并在国内信用证中约定“公路运单”作为交单支付单据之一。付款期限:交单后6个月支付货款。

(2)宗申机车组织生产并发货,发货交单后,向中国银行巴南支行提出信用证下货款提前收回的融资申请。(www.daowen.com)

(3)中国银行巴南支行根据宗申机车收到的该笔200万元人民币国内信用证以及发货后按照国内信用证上提交的“公路运单”等相关单据,给予国内证承兑以及融资。

该笔业务通过“公路运单”等主要单据的审核,未占用卖方工商授信额度,为卖方宗申机车提供了一笔无追索的信用融资,使卖方提前实现6个月后应收货款的回笼,为企业资金周转提供了新的渠道。

(四)运单融资模式试点后续反馈

“运单融资”作为解决生产企业应收账款提前收回的方式,从核心企业方面来看,能够不占其授信额度而使其解决融资问题;从应付款企业方面来看,需占用应付款企业授信额度,应付款企业需要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行支付;从银行角度来说,目前“运单”在融资环节可以作为补充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证据,但暂时还不具有替代融资担保的功能。

建议:探索建立陆上贸易融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物流企业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和陆运提单,进一步推进“运单在法律层面的认可度”,同时,建议主管部门针对运单担保事宜,建立专业的保险或担保机制,连同银行共同推进运单融资创新工作。

三、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公路运单+出口信保”融资案例

(一)业务开展背景

2018年年初,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巴南中心支局就依托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综合保税区,开展企业“公路运单”融资业务方式方法开展共同调研和探索,双方分别从国家外汇政策监管、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服务实体经济等多方面问题展开广泛讨论。

(二)客户情况

2018年11月初,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在开展贷后检查过程中,与该行存量信贷客户重庆光宇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例行交流,该公司提出其有一笔出口缅甸的摩托车订单,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仅能提供公路运单和报关单等贸易背景佐证材料,希望该行能够提供贸易融资支持。了解到企业的相关需求后,该行积极行动起来,一方面与信贷管理部门积极探究现行信贷管理政策对于该业务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与中国人民银行巴南中心支行取得联系,确保业务符合我国的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三)业务试点模式

该融资方式为:光宇摩托车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光宇摩托车)、保险公司(中信保)与银行(农行巴南支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赔款的第一受益人;贷款前,企业需向农行巴南支行提供贸易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公路运输单据,农行巴南支行在收到中信保出具的承保情况通知书并审核货物运输的真实性后,进行贷款发放。

银行总体流程为:前台部门调查,后台部门审查,最后放款中心发放贷款。从调查环节开始,最快一周时间能够完成放款。贷款第一还款来源为企业出口收汇的货款,第二还款来源为中信保的出口信用保险金。追加企业实际控制人做担保,无须企业提供其他的抵押物作为抵押担保。放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根据企业实际发货金额和时间来确定,与企业实际出口收汇金额和时间相匹配。该融资方式可在确保贸易真实性的情况下,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四)业务开展情况

2018年11月6日,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支行为光宇摩托车这笔出口缅甸的,采用赊销(OA)180天方式结算,金额约为111万元人民币的出口业务办理了出口贸易融资,融资金额76.5万元人民币。该笔出口业务光宇摩托车已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庆营业管理部办理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费率为保险申报金额的1%,出口信保公司赔付比例为90%,且农行巴南支行与出口信保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明确该行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赔款的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前农行巴南支行收到出口信保公司出具的承保情况通知书,同时收取了客户提供的合同、发票、报关单和公路运输单据,并核实原件,公路运输单单号与海关报关单上的单号一致,且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收到以上相关单据后,农行巴南支行在确保客户无征信或诉讼风险后对光宇摩托车进行放款,本笔贷款利率为6.1%。到期日按客户约定收款日延后17天执行。

截至2019年9月,农行巴南支行共为光宇摩托车发放9笔该类贷款,贷款金额1150.3万元人民币,期限均为180天。为了进一步支持辖内小微及民营企业的发展,该行今年将企业的融资利率下调至5.8%,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在中国人民银行巴南中心支行的悉心指导下,通过农业银行巴南支行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该笔业务成功办理,使光宇摩托车加速了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缓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为进一步探索“公路运单”这一全新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下的贸易融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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