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初步实现铁路提单控货功能,优化流转控货机制

初步实现铁路提单控货功能,优化流转控货机制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铁路提单相对于铁路运单在铁运物流金融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其本质是对铁路运单流转控货机制进行了重新设计,培育了铁路运单的控货功能。国内进口商付清信用证项下款项后,开证行向国内进口商交付全套单证正本,国内进口商向货代方提交铁路提单正本办理提货。国内开证行通知国内进口商提单等议付单据到达,并提供提单副本。货物运输与货权流转实现分离,铁路提单的金融功能得以初步发挥。

初步实现铁路提单控货功能,优化流转控货机制

铁路提单相对于铁路运单在铁运物流金融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其本质是对铁路运单流转控货机制进行了重新设计,培育了铁路运单的控货功能。控货功能主要体现在铁路提单物权凭证效力与实物控制效力两个方面。

第一,在物权凭证效力方面,明确以铁路提单为核心融资单证,开展相关业务的各方通过事前协商,一致同意采用铁路提单背面条款、铁路提单货物进口业务四方合作协议等《合同法》下的贸易规则与协议暂代《海商法》,对提单货权凭证起到法律支撑作用,构建起委托人、货代方、银行、金融物流服务公司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使铁路提单在法理层面初步达到同海运提单一样的物权凭证效力。其中,重庆物流金融服务公司(简称“物流金融公司”)有着重要支撑作用。该公司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设立,由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管并监管的创新型综合类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持有担保、小贷、商业保理、结算和资产管理等金融牌照,在铁路提单融资业务中,监制铁路提单签发,并为申请铁路提单融资的企业提供增信等综合物流金融服务。

第二,在实物控制效力方面,明确货权归银行掌控,货代方接受银行指令,承担全程跨境运输的控货责任。运输时,为避免与铁路运单冲突以及确保控货机制的封闭性,约定将铁路运单的收货人调整为货代方及其分支机构,保证了货物实物在承运人运输过程中始终在货代方控制之下。提货时,货代方只认可铁路提单正本是最终提货的唯一凭据,提货人必须是提单正本的记名收货人或银行指令并记名于铁路提单正本收货人中的受让人。构架了货物实物由货代方代为运输、保管及控制,货权归银行掌握的分离方式,形成货物与货权在运输环节分离,在境内交付环节合并的闭合机制,有效实现了银行通过货代方对货物实物的控制。

重庆市创设的铁路提单流转控货机制的重点环节解析如下。

一是铁路提单的内容与签发。在确保纳入必需的国际铁路联运信息前提下,铁路提单从形式到实质都尽量与海运提单保持一致。根据其功能要求,其核心内容包括:货物收据证明部分、运输合同证明部分和物权凭证部分,分正面条款和背面条款(物权凭证部分则涵盖物权凭证的声明)。同时,作为全式提单,铁路提单还含有签发人批注事项、签章等。其中“收货人”应为“To order of××bank”(凭银行指令)或满足要求的记名收货人,但不能为不记名收货人,即不设置除银行外的其他背书、流通和转让功能。铁路提单设置正本和副本,采用三正三副方式,以防止遗失和毁坏。正本作为提货的唯一单证,副本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一份正本提货后,其他正本自然失效。在提单的内容设置上,铁路提单物权凭证的范式已完全具备。

铁路提单仅由设定的综合实力强、资信程度高的货代方签发,目前作为签发人的只有中外运重庆公司、渝新欧(重庆)物流有限公司、民生物流有限公司。签发依据为承运人签发的铁路运单以及包括境外监测机构在货物发运地出具的监测报告和国内进口商出具的货物符合性申明在内的其他单证。货代方在签发铁路提单后,即保管铁路运单,在整个货代环节不交付给第三方。铁路提单与铁路运单相互衔接,货代方通过持有铁路运单,实际上从货物交付承运人开始,就从源头上实现了对实物货权的有效控制。

二是铁路提单的流转。货代方将签发的铁路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交付给境外托运人。境外托运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连同其他单证向境外银行(国内开证行的代理行)交单。境外银行再向国内开证行传递铁路提单及其他单证。国内开证行收到铁路提单及信用证项下其他单证并严审无误后,国内进口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付款赎单,或办理远期承兑手续,或申请进口押汇。国内进口商付清信用证项下款项后,开证行向国内进口商交付全套单证正本,国内进口商向货代方提交铁路提单正本办理提货。全流程为:

(1)国内进口商和境外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

(2)国内进口商与物流金融公司签订一体化物流监管及开证融资增信合作协议。

(3)物流金融公司、货代方、国内开证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标明各方权利和义务。

(4)国内进口商向银行申请信用证融资业务,物流金融公司提供增信支持。(www.daowen.com)

(5)国内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向境外代理行发送电文。

(6)境外代理行收证,通知出口方备货出口。

(7)货代方验货后,向承运人办理托运并装车,承运人签发运单给货代方。

(8)货代方根据运单等单据,签发铁路提单交付出口方。

(9)出口人将铁路提单等议付单据交给境外通知行

(10)境外通知行向国内开证行传递信用证全套议付单据。

(11)国内开证行通知国内进口商提单等议付单据到达,并提供提单副本。

(12)国内进口商若对单据无异议,则准备资金支付信用证款项(如资金不足可以向开证行申请进口押汇等融资)。待信用证剩余款项结清后,开证行向进口商提供提单正本。

(12)国内进口商用提单正本向货代方提货。

全流程铁路提单与铁路运单互相衔接,铁路提单作为物权凭证进入银行系统流转,铁路运单随车流转,用于货物运输的需要。货物运输与货权流转实现分离,铁路提单的金融功能得以初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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