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状况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政府权力的干预
(1)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大范围存在着政府权力干预过度或者不足等问题,权力的越位、缺位对收入分享权的侵害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当前,我国的收入是按权力分配,而不是市场化的按要素分配、按劳分配,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2)公共权力在保护私权主体的初次分配前的政治权利、初次分配过程中的经济权利和再分配过程中的社会权利等方面存在着不足,从而侵害了私权主体收入分配前的条件和机会、分配过程中的规则和标准、分配结果的调节规则、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公正。在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部分合法不合理,即在现有法律政策容许范围内却又是不合理的政府组织行为;部分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即政府部分组织和掌握公权力的官员违反现有法律政策进行权力寻租,其目的是获取某个部门或集团、个人利益。[16]这也导致了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公权力的不作为。
2.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与劳动者报酬比重下降的现象有着紧密的关系
公权力不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收入分享不平等的重要原因。
(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报酬普遍偏低。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使长期以来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压制了工资水平的上升,导致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www.daowen.com)
(2)收入分配向资源性和垄断性行业倾斜,使之分享了更多的国民收入。目前,我国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这不仅是由于资源性行业侵占了正常经营收益以外的资源收益,而是由于垄断利润调节税缺少和国有企业分红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垄断性行业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社会监督,分配制度的透明度较低。
(3)土地管理制度对收入分享的巨大影响。当前,土地管理体制使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得益,中等收入阶层背负沉重的住房负担,低收入阶层则被高昂的房价阻挡在住宅市场之外,从而形成分配不均。地方政府则在利益上与这些既得利益阶层紧密联系在一起。部分地区土地出让金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也给权力寻租、政府腐败、公共资金流失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4)“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使得国民收入分配难以平等。许多制度和法律界定模糊的地方,一些收入无法明确界定其合法与否。这说明现行制度不够健全,存在相当多的漏洞,如果不尽快制止,则会易导致内部腐败,社会冲突激化。
(5)当前税收征管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个人所得税漏失严重,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收入之间税负不均衡,特别是各类非劳动收入的税收征管很弱,由此,越是高收入阶层,实际税负反而越低,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17]这些都是国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主要原因。
福利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只要总的国民所得不减少,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以富有阶级实际收入的等量减少为代价,贫困阶级实际收入的增加一般都会带来经济福利的增加。[18]国民共享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改革初期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率先发展和率先致富,发展到一定程度,要实现共同富裕。当前一部分地区加快发展,率先致富后,就应该要求其带动落后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经济发展是全体国民的贡献,所以必然的分配要求就是使各类社会主义劳动者群体都得到分享,而国民收入分配平等就是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之一。[19]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20]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1]这些就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对现阶段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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