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范:现状与问题

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范:现状与问题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协调性差,法律制度很难形成有效的协调关系。由于缺乏统一、完整的制度体系,使不同位阶法律、法规与制度之间的协调性也存在问题。目前民间融资体系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监管存在的问题,还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

我国民间融资法律规范:现状与问题

民间融资体系法律制度化和规范化有着一定的现实依据,应有理由得到法律的承认和规范,[78]这也是民间融资能够存在的根本性法律基础和保障之一,这已经在我国浙江温州地区试点,并且出台了民间融资的相关规定,但民间融资还是需要进一步规范。宪法从保护公民合法私人财产的角度出发,间接地肯定了公民对其财产所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而一定程度上认可了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民间融资可以合法化。[79]根据宪法精神,诸多法律中也由此相关规定。2005年5月份央行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首度明确了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80]但是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滞后于民间融资的发展,这也可以从多方面得以表现出来:一是民间融资相关法律规制模式主要仍是以行政管理为主、以刑罚为辅的基本结构。二是政策与行政命令的易变性特点,容易使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力度会随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监管的不稳定性也容易导致民间融资主体很难对民间融资做出预期,这也加大了目前民间融资的危险性。滞后的法律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若每次民间融资都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则民间资本的优势便荡然无存。因此,找出民间融资体系在规范上的关键问题,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民间融资体系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严重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民间融资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存在着协调性和操作性的问题,而且缺乏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

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诸多法律涉及借贷关系没有可操作性的东西。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协调性差,法律制度很难形成有效的协调关系。现行法律中对民间融资的规定散见于各种基本法律以及政府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通常多为原则性规定,这就导致对民间融资的相关规定存在着模糊性的问题。由于缺乏统一、完整的制度体系,使不同位阶法律、法规与制度之间的协调性也存在问题。民间融资的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还存在冲突,所以法律、法规和制度需要完善。

(2)目前民间融资体系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监管存在的问题,还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www.daowen.com)

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现行的许多金融法规都是在特定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时期出台的,而且通常以政策引导和行政命令为主要形式。许多规定压缩了民间融资的自由自治空间,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间融资的正常发展。特别是现行对民间融资的法律管制模式是一种行政管理为主线、刑罚为辅的基本结构,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立体性的架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趋势。在这种基于民间融资严格监管模式情况下,给民间留下的自主融资空间非常有限,同时也造成民间力量与政府监管的紧张关系。监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使民间融资监管空白或管理不到位的窘境,从而很难使其正常发展。并且在民间融资快速增长的同时,这种情况又容易造成民间融资的非活动,对经济发展造成阻碍。

(3)现实尽管存在法律规定,但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就成为司法部门面临的两难选择[81]

这是因为合法民间融资与其他非法融资行为的界限还不是很清晰。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制度,合法的民间融资与“非法经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的界限并不是很明显。政策和行政命令易变和过于原则又导致市场主体对从事的相关民间融资活动没有稳定的预期,这就会反过来进一步加大风险,从而形成相互促退的恶性循环。在某种程度上,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垄断和不当干预以及过度抑制。[82]我国当前金融制度的设计就是以国有金融为主的制度安排,这就导致不论民间融资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需求,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排挤和限制,导致民间融资的外部制度供给存在着很大的限制,需要改善。[83]这一问题不解决就会导致非法资金活动的打击和取缔难以进行,从而使民间融资很难得到正确的定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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