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应付账款的实际操作流程

应付账款的实际操作流程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阅报告日之前签发的验收单,追查至应付账款明细账,检查是否有货物已收而负债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审计人员应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对应付账款的反映同会计准则相比较,以发现有无不当之处。

应付账款的实际操作流程

1.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

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或自行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以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账款的数额与其明细表是否相符。将明细表上的数额复核汇总,并与报表金额、总账金额和明细账合计金额相核对,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审计人员还可抽查明细表中的一些项目,同应付账款明细账和应付账款总账相核对,看其内容是否一致。

2.实质性分析程序

审计人员执行分析性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评价应付账款总体的合理性。常用的方法如下:

(1)将应付账款本期期末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

(2)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

(3)计算各种比率,并同以前各期相比较,以发现需要关注的地方。常用的比率有:

应付账款占进货比率=应付账款/进货

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比率=应付账款/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周转率=赊购净额/应付账款

(4)利用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判断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3.函证应付账款

在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不需要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其主要原因是函证并不能保证查出未入账的应付账款,而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即防止低估)又是应付账款审计的重要目的。同时,债权人会主动来函询证,而且审计人员能够取得购货发票、运输单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但是,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较高,某些应付账款户金额较大或被审计单位处于经济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选择函证账户时,审计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所选取的函证项目中,除了金额较大的账户,还应包括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供货商的账户,因为这些账户较之金额较大的账户,更有可能被低估。

(2)对于上一年度供应过货物而本年度又没有供货的,以及没有按月寄送对账单的供货商,应进行函证。

(3)存在关联方交易的账户,应进行函证。

函证最好采用积极式,在函证中不宜指明应付账款的余额,而由债权人填写。这样更能保证函证的有效性,以便于同应付账款进行比较和调节。同应收账款的函证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并要求直接回函。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决定是否再次进行函证。如果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审计人员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通常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4.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是应付账款审计程序的重要补充程序,其目的是防止被审计单位低估应付账款。审计人员在审查被审计单位有无故意漏记应付账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检查被审计单位在报告日尚未处理的不符合要求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以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并询问会计人员未入账的原因。

(2)检查购货发票与验收单不符或未列明金额的发票单据,审计人员应审查报告日的全部待处理凭单,确定是否有漏记的应付账款。

(3)审阅报告日之前签发的验收单,追查至应付账款明细账,检查是否有货物已收而负债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4)检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确定这些发票记录的负债是否应记入资产负债表日。(www.daowen.com)

(5)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6)抽样未结算的货物和劳务采购,检查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7)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查阅资本预算、工作通知单和基建合同,以发现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如果审计人员通过上述程序发现某些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应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入工作底稿,然后视其重要性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建议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5.审查应付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

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预付债款”项目进行反映。因此,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应付账款借方余额,并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一般情况下,应付账款明细账如果由于重复付款、付款后退款、预付货款导致某些明细账户出现较大的借方余额时,应将其重分类相应地列入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资产类账户。

6.审查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

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有无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如有,应查明原因,做出记录,必要时建议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

7.确认应付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审计人员应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对应付账款的反映同会计准则相比较,以发现有无不当之处。

【例4-3】 审计人员于2020 年1 月23 日审查甲企业应付账款时,发现2019 年12 月份应付账款中有一笔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 100000

贷:应付账款——乙工程公司 100000经过多方审查,证实乙工程公司并不存在。

分析:甲企业当年经济效益较好,为了给今后留有余地,年终以车间修理为名,虚列提供劳务单位,虚列劳务费用10 万元,作为应付款项处理,从而使当年的12 月的产品成本增加了10 万元。

审计结论:问题查清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调账。假设12 月份生产的产品全部完工入库,并已销售了60%,则结转的已销产品成本中,自然也就包括了制造费用中虚列的60%费用。结果虚减了利润6 万元,相应也偷漏了所得税1.5 万元。因此在查处后会计分录应作如下调整。

借:应付账款 1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5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00

(提取盈余公积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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