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质性程序——主营业务收入优化方法

实质性程序——主营业务收入优化方法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假定某一般制造型企业在货物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两条审计路径实施主营业务收入的截止测试。

实质性程序——主营业务收入优化方法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

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1)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与同行企业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3)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3.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及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企业会计准则》分别对“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和“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做出了规定。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够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因此,审计时需要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商业模式和日常经营活动的了解,判断被审计单位的合同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据以评估被审计单位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测试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其既定的会计政策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通过对所选取的交易,追查至原始的销售合同及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单据和文件记录,以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核对收入交易的原始凭证与会计分录

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的会计分录为起点,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如订购单、销售单、发运凭证、发票等,以评价已入账的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发生。检查订购单和销售单,用以确认存在真实的客户购买要求,销售交易已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销售发票存根上所列的单价,通常还要与经过批准的商品价目表进行比较核对,对其金额小计和合计数也要进行复算。发票中列出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和客户代码等,则应与发运凭证进行比较核对,尤其是由客户签收商品的一联,确定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履约义务,可以确认收入。同时,还要检查原始凭证中的交易日期(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日期),以确认收入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

5.从发运凭证(客户签收联)中选取样本,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以确定是否存在遗漏事项(完整性认定)

也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测试收入的“完整”这一目标,起点应是发货凭证。为使这一程序成为一项有意义的测试,注册会计师需要确认全部发运凭证均已归档,这一点一般可以通过检查发运凭证的顺序编号来查明。

6.函证本期销售额

结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实施销售截止测试(www.daowen.com)

对销售实施截止测试,其目的主要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记录归属期是否正确:应记入本期或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推延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

注册会计师对销售交易实施的截止测试可能包括以下程序:

(1)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发运凭证,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凭证,与发运凭证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2)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4)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销售。

实施截止测试的前提是注册会计师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收入确认会计实务,并识别能够证明某笔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关键单据。例如,货物出库时,与货物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可能尚未转移,即客户尚未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仓储部门留存的发运凭证可能不是实现收入的充分证据,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有客户签署的那一联发运凭证。销售发票与收入相关,但是发票开具日期不一定与收入实现的日期一致。实务中由于增值税发票涉及企业的纳税和抵扣问题,开票日期滞后于收入可确认日期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通常不能将开票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日期。

假定某一般制造型企业在货物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两条审计路径实施主营业务收入的截止测试。

一是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追查至记账凭证和客户签收的发运凭证,目的是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发货并由客户签收,有无多记收入。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直观,容易追查至相关凭证记录,以确定其是否应在本期确认收入,特别是在连续审计两个以上会计期间时,检查跨期收入十分便捷,可以提高审计效率。缺点是缺乏全面性和连贯性,只能查多记,无法查漏记,尤其是当本期漏记收入延至下期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尚未及时登账时,不易发现应记入而未记入报告期收入的情况。因此,使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防止多计收入。

二是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已经客户签收的发运凭证查至账簿记录,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已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上述两条审计路径在实务中均被广泛采用,它们并不是孤立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同一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审计中并用这两条路径。实际上,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各异,管理层意图各不相同,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多地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便于筹资等目的,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则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推迟缴税时间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因此,为注册会计师需要凭借专业经验和所掌握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做出正确判断,选择适当的审计路径实施有效的收入截止测试。

8.检查销货退回

存在销货退回的,检查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结合原始销售凭证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结合存货项目审计关注其真实性。

9.检查销售折扣与折让

企业在销售交易中,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向客户提供销售折扣与折让。销售折扣与折让直接影响收入的计量。注册会计师针对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实质性程序可能包括:

(1)获取折扣与折让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折扣与折让的政策和程序,抽查折扣与折让的授权批准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

(3)检查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检查主营业务收入

检查主营业务收入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例3-1】 M 公司2019 年6 月的利润表“营业收入”项目为7 650 000 元,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项目为960 000元,各种产品均适用13%增值税税率,经审计发现:

(1)6 月30 日盘点存货时发现乙产品账面数量大于库存数量200 吨,经询问销售部门及仓库保管人员得知,6 月25 日发票已开具,购货方已提货,双方约定1 个月后付款,公司以未收到货款为由,没有做任何会计处理,该公司既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也未对其实施控制。该产品销售单价为1 600 元,单位成本为800 元。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本例中M 公司200 吨产品交易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为当期销售。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该公司调整报表。审计调整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361600

贷: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乙产品) 3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1600

借: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

贷:存货(库存商品) 160000

(2)有一笔预售G 公司565 000 元的货款,甲产品已于2019 年5 月3 号发出,G公司于5 月6 号收到。

解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本例中M 公司已于5 月发出货物,对方已经收到,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为当期销售。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该公司调整报表。审计调整分录为

借:预收款项(预收账款) 565000

贷: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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