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崛起和商业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崛起和商业发展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商人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周王室衰微,多元的政治格局迫使东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统治者纷纷以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为首要任务。此事虽小,却足以看出郑国对商人地位的重视以及对商人利益的保护。

春秋战国时期商人的崛起和商业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商人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两周的分封制为春秋战国的多元政治埋下伏笔。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周王室衰微,多元的政治格局迫使东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统治者纷纷以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为首要任务。

为增强国家实力,齐桓公起用商人出身的管仲为相,使齐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区区之齐”一跃而成为“春秋首霸”。管仲在辅政的四十年间,大力发展手工业商业和对外贸易,把它们放到与发展农业并重的地位,作为增加齐国经济实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发展对外贸易方面,管仲采用免税的方法,吸引外来商人到齐国经商,同时还在饮食、住宿等方面对外来商人实行优惠措施,使“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齐国与其他的诸侯国之间的贸易迅速发展起来。

春秋时期的郑国也非常重视商人的地位和作用,郑国是个小国,地处南北交通要冲,既是各诸侯国进入中原的必争之地,也是各国商贾往来的必经之途。在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政治环境下,郑国将发展商业视为国家存亡的关键,而长期以来郑国商人在经济上、政治上对国家的支持,使得郑国一直把发展事业、保护商人利益作为其重要国策。其中两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有力地说明了商人对国家的重要作用以及国家对商人的重视与保护。

公元前626年,秦国准备偷袭郑国,当时郑国的商人弦高和奚施正好西行去周做生意。路上遇到秦国的军队后,弦高当机立断谎称自己是郑国国君派出的使者,用四张熟牛皮和十二头牛来犒劳秦军,同时又暗地让奚施回国给郑国国君报信。秦国的军队以为郑国早有准备,只好打消了袭击郑国的念头。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弦高犒师”的故事,充分展现了春秋时期商人对国家的责任心,同时也说明商人与统治者的利益关系休戚相关,商人把国家的生死存亡与自己的生存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商人在国家政治、经济发展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还有一个故事说的是郑国执政大臣子产拒晋使强购玉环的故事。

公元前526年,晋韩宣子到郑国访问。他有一只玉环,另一只在郑国商人手里。因此他趁访郑之际,要求子产给他配成一对。子产坚决不同意。他说,政府与商人世有盟誓:“尔(指商人)无我救,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意思是说,以前郑国先君恒公就已经与商人订立盟约,只要商人不叛国,国家就不强买或夺取商人货物,不干涉商人的经营活动,商人有值钱的宝物,国家也不过问。这个盟约双方一直信守至今。因此,不能违背盟约向商人索取玉环,并且威胁说,如果韩起一定要得到玉环,就会“失诸侯”。此事虽小,却足以看出郑国对商人地位的重视以及对商人利益的保护。

春秋战国时期,身份自由,独立经营的私营工商者大量涌现,自由商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逐渐发展成为颇具影响力的社会阶层,其中最著名的代表有范蠡、子贡、猗顿、郭纵、乌氏倮、白圭等人。范蠡和子贡是山东最早的大商人,后世商人所称道的“陶朱事业,端木生涯”,即指这两人而言的,陶朱是范蠡,端木是子贡,他们都是中国早期成功商人的代表。

范蠡是春秋末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实业家和经济学家。曾辅佐越国勾践。兴越灭吴,勾践复国后,范蠡急流勇退,选择了当时的商业中心陶邑(今山东定陶)定居,自号朱公。商成巨富,终藏于定陶。当时范蠡之所以选择陶为最终定居之所,是因为当时陶地处“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范蠡认为,陶地处于天下的中心位置,交通方便,是各国货物聚集、交易之地,“为生可以致富矣”。范蠡在陶定居后,“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致赀累巨万”。范蠡不仅经商有道,同时在他身上还充分体现中国商人济世爱民的美德,范蠡因商致富后,虽三致千金,亦三尽家财,将其资财“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

子贡,姓端木,名赐,字子贡,春秋后期卫国人,是孔子的得意门生。后弃官而去从商,成为卫国的大商人。子贡的这一选择得到了孔子的赞同:“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孔子周游列国,子贡在经济上予以大力的支持,正如司马迁所言:“夫使孔子名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者乎。”子贡在卫鲁两地经商,“结驷马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意思指子贡所到之处,各国国君都是以对等之礼相待,由此可以反映出商人在当时的社会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这些大商人不仅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得到统治者的重视,而且还以其卓越的经商才能跻身统治阶层,进一步提高了商人基层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春秋时期的子贡“常相鲁卫”,范蠡离开越国后曾为齐相,战国后期的大商人白圭也做过魏相。还有著名商人吕不韦更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吕不韦以千金之巨帮助落难赵国充当人质的秦昭王的孙子子楚。后来子楚继承王位,为秦庄襄王。子楚即位后立即任命吕不韦为丞相,还封为文信侯,赐给他河南洛阳十万户为食邑。

春秋时,陇蜀的丹漆、旌羽,荆阳的皮革、象骨,江南的楠、梓、竹箭,燕齐的鱼、盐、氈、裘,衮豫的漆、丝等,都是各地的土特产品,由于商人的贩运,调剂了余缺,满足了各地的需要,使产品变成了商品,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春秋时期开始,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各国先后进行田制和税制的改革,井田制逐渐崩解,土地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化,这为土地的自由买卖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商人将经商赚来的钱一部分用来购买土地,部分商人开始兼具新兴地主的身份。另一方面,商人还通过高利贷的形式获取了大量的土地。当时的封建领主由于财政困难,往往用土地或税收等特权作抵押向那些富商巨贾贷款,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将抵押品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者。

据《史记》记载,猗顿原本只是“鲁之穷士也”,长年辛勤耕作却得不到温饱,“闻朱公富,往而问术焉”,他听说了范蠡弃官经商且迅速致富的消息后,于是前往定陶求教致富的方法。陶朱公告诉他:“子欲速富,当畜五牸。”“牸”就是母牛的意思,泛指雌性牲畜。因当时猗顿家境贫寒,手无余资,因此陶朱公建议他先畜养少量的牛羊,逐渐繁衍壮大,必当致富。猗顿听从了陶朱公的建议,迁徙到西河(今天山西南部地区),“大畜牛羊于猗氏之南,十年之间其滋息不可计,赀拟王公,驰名天下”。后来又从事河东盐池的产销,成为巨富。致富后的猗顿在当地修建了陶朱公庙,以此表达对陶朱公的感激之情。白圭是战国时期专门从事农副产品贸易的大商人,善于观察市场、预测行情,提出了“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经营原则。他特别强调“时断”,即掌握购销的有利时机,根据季节变化,随着营销不同的商品。当五谷成熟时收进粮食而出售丝、漆;当蚕茧上市时收进帛、絮而出售谷类。白圭和范蠡都被后世商人崇奉为治生之祖,他们的“治生之术”数千年来被奉为商界圭臬。

(三)唐宋时期商人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影响

唐前期沿袭秦汉以来的抑商政策,商人的社会地位与其经济地位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商人被登录于市籍,不得入仕做官,商人与士大夫之间的交往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下,但是自唐中后期开始直到两宋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商人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商贾的势力崛起,商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不断地提升。自唐中后期开始,商人开始入仕做官,且入仕途径已与士庶平民略无差别,这成为商贾势力显著发展的重要标志。唐朝时的陈会、顾云、常修等人均为商贾之子,他们都名登科第,仕至达官。到了宋代,商人势力进一步发展,商人入仕途径更加多种多样,宋英宗治平元年允许商人中有“奇才异行者”参加科举,这就为商人入仕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宋代大量商人入仕为官,甚至出现了“商之子之能为士”、“天下之士多出于商”的新局面。从唐后期开始,士商之间的交往开始增多。在文人文集和小说中,也时常可以看到对商贾的赞誉之词。《太平广记》卷一百一十七《刘弘敬》记载长庆年间的彭城商人刘弘敬:“世居淮、淝间,资财数百万,常修德不耀,人莫知之。家虽富,利人之财不及怨,施人之惠不望报。”作者对富商刘弘敬的富且修德的行为颇为称道。文中还描写刘多行善举而大积阴德,最后被延长25年的寿命,且“富及三代,子孙无复后祸”。

唐朝前期实行市坊制度,商业区和居民区有严格的划分,不得杂居。唐代后期,随着商人经营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展,这种制度开始有所突破,在市场附近的住宅区,也出现了小手工业者在作坊前设摊出售产品,商人摆小摊或开饮食店等商业活动,如唐德宗年间,在都城长安,在法定的东、西两市商业区之外,在热闹的坊曲之处也出现了商贩的身影,甚至还有人开设了金银珠玉铺。唐朝时期,市坊分设的格局虽有所改观,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被打破。

到了宋朝,随着商业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市坊分设的限制完全消失,两宋的城市商业不受特定区域的限制,商人可以随处开设店铺,出现了一些新的商业街道和场所,与住宅区的坊里互相交错。从北宋的《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汴京城的图景可以看出,这时的街市布局没有了市与坊的界限,各类商店鳞次栉比,其中大部分都是直接向居民们出售货物的零售货物摊铺。南宋京都临安城内外,店铺林立,彻底打破了“市坊制度”的格局。市坊封闭制度的瓦解,有利于商品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促使城市结构开始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在这种变革过程中商人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商人的金融活动促进了货币流通手段的变革。唐朝时期,随着商业的繁荣发展,出现了柜坊和飞钱等新的货币流通手段。柜坊是我国商人最早经营货币保管与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柜坊是由邸店衍生出来的,《唐律疏议》中记载,“居物之处为邸,沽卖之所为店”邸店经营的业务主要是招揽外地客商,替他们代办大宗批发交易,收取佣钱。一些贩运商人在邸店中卖了货物后,一时不买货,就把货款委托给邸店保管,日后凭帖或某种信物提取,这样就从邸店中分离出了专营信贷业务的柜坊。唐中叶时期,柜坊主要由商业店肆或商业组织兼营。唐文宗以后,柜坊逐渐向专业化发展。从五代开始,柜坊分发行的支付票据开始向信用货币转变。柜坊专门经营货币的存放与借贷业务,是我国最早的银行雏形。

飞钱也称“便换”,它是中国最早的一种汇兑方式,它的产生也与商人的经营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唐代后期,白银还没有成为普通的交换手段,而商人在南北方之间进行商贸活动时,需要大量的货币,于是唐德宗年间便产生了飞钱。飞钱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官府发放的联单式的文牒或公据,商人凭此可“轻装趋四方,合卷乃取之”;一种则是由商人发行的,那些“邸店遍海内”的富商,利用总店和分店之间的关系,发给需要汇款的客商一种票据,凭此票据可到总店或支店领现金。柜坊和飞钱的出现,使各地之间的商业往来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商业的繁荣。

宋代商品流通更加频繁,为了便于交易,宋朝商人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宋真宗时,川陕地区的商人为方便贸易流通,减少铁钱运输的困难,由益州的16家富商联合发行了一种钱票,称为“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用纸币印造,在上面填写钱数,并由发行的铺户押字后付给交纳现金的人,既可用于流通,也可以兑换现钱,有利于市场交易方便快捷地进行。

从宋代的粮食贸易来看,“千里不贩籴”的旧格局已不复存在。“春夏之间,淮甸荆湖,新陈不续,小民艰食,豪商巨贾,水陆浮运,通此饶而阜彼乏者,不知其几千亿万计。”(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远距离粮食贸易在宋代已颇具规模,宋代远距离粮食贸易还形成了稳定的空间流向和较集中的销售供应对象。就空间流向来看,已初步形成由南向北、自西向东的流通格局;就供应对象而言,在南方较多地服务于城镇和经济作物产区,在北方较多地服务于政治、军事的需求。商人长途贩运粮食,满足了城市庞大的皇室、官僚、军队及市民的消费需求,解决了普通农民荒年的粮食供应问题和丰年的粮食收购问题。商人们往来于城乡,区域之间进行远距离的贸易活动,有利于城乡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对于冲破区域间自给、保守、封闭的社会格局有着积极的作用。

商人的海外贸易活动极大地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唐宋时期,商人的海外贸易活动非常活跃,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亚洲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非常频繁。唐都长安就是当时国际性的贸易中心。唐代的丝、茶、瓷器以及其他土特产通过商人的贸易活动不断输往印度,印度的胡椒棉花砂糖、香料等也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通过商业往来,两国还交流了生产技术。中国的植物种子、造纸术,正是跟随者商人的脚步传入印度的。同时,印度用甘蔗榨糖的先进技术也由此传入中国,从而使中国的制糖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唐朝时期,中国与日本、朝鲜等国的海外贸易也不断发展,中国的商船满载经卷、佛像、佛具、文集、诗集、药品、锦帛等前往日本,对日本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到了北宋时期,商人的海外贸易空前发展,商人们把瓷器、漆器、纺织品、中草药、书籍等大宗货物运销海外,特别是其中刻印精美,内容丰富的宋朝书籍的外销,极大的促进了中国文化的海外传播,让其他国家对中国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同时,宋朝商人也从海外各国运回了大批香料、药材、木棉布、生铁、蜡、糖霜、书籍等。这些货物的输入,也有利于宋朝人民从外国文化中汲取营养,对促进当时中国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此外,在宋朝民间也流行着一些关于海外各国情况的一些著作,如朱彧的《萍洲可谈》、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和赵汝适的《诸蕃志》等等,其中很多内容都是由长期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们提供的,这些著作极大的丰富了当时人们对海外世界的了解。

元代的对外贸易比在宋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海外贸易更加繁荣。元代的统治者也十分重视商人的作用,对商人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政策,对于具有经营才能的商人予以特别重用,许多商人被吸收到元朝政府中担任要职,有的人更从普通商人跃升为元朝的宰相。统治阶层对商人态度的转变以及士人阶层对商人阶层的认同,使商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前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明清经济发展与商人地位升级的社会影响

明朝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有了进一步明显的转变。明中期以后,“工商皆本”的社会观念开始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传统的士商关系也开始发生巨大变化,士商渗透、官商融合的趋势也愈加明显,商人的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

1.明清时期的商人的社会地位

明朝建立后,统治者颁布的法令制度有利于商人的发展。朱元璋认为,商贾可“以通有无”,不仅民间需要商人来调剂余缺,官府同样需要商人来为其服务。因此,在开国之初所制定的税收政策对商人而言是颇为有利的。开市之征,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并扩大免税的范围,“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一律免税。明洪武、永乐年间,对于商税的一般规定仍是“三十税一”,并进一步扩大免税的范围,“嫁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已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这些税收政策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是商人身份地位提高的前奏。

明中后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赋役制度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自金花银的征收到一条鞭法的推行,赋税折征货币的部分日益增加,以致占有赋税总额的绝大部分。这一变化既反映了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同时也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赋税折银的结果,迫使生产者更多地出售产品,换取货币。大批产品投入市场,就使得商品在当地难以销售,不得不向远方寻求市场,从而大大地促进了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也使商人资本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迅速发展起来,商人的经济力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与发展。这一时期出现了大批资本雄厚的“富商大贾”,江淮盐商、闽粤舶主、山东绸商、山西缎商都以积资巨万而名闻天下,致使天下富豪中富贾占相当比重。据估计,万历年间,徽商的资本总额达3000万两。每年获利900万两,比国库税收多1倍。这样巨额的商人资本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商人经济地位的提高,促使商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明朝以后,商人同其他编户齐民一样取得了科举入仕的资格,不少商人和商人弟子通过科举入仕,甚至官居高位,如大商人李三才官至户部尚书,东林党领袖顾宪成为商人之子。另外,一些商人还通过经济手段来获取官职。商人入仕首先反映了自身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这些商贾出身的政府官员在提高商人地位和推行保护商人利益的政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晚明时期,重臣汪道昆出身商人家庭,官至兵部左侍郎,他提出的农商“交互重”的思想在当时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商人入仕,官商融合,使商人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士商关系较前期更为融合,人们对商人的态度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明朝王阳明认为,商人“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工、商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无高下之分,只要“尽心”做好自己的本分,都是值得尊重的,王阳明彻底打破了世俗上“荣宦游而耻工贾”的价值观念,以儒家宗师的身份对商人的社会价值给予了明确的肯定。万历初年,内阁首辅大臣张居正认为:“商道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量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农商之势常若权衡然”。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义则进一步提出了“工商皆本”的主张,认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枉议抑之”是错误的,在他看来,“夫工固圣王之所以欲来,商又使用其愿出与途者,盖皆本也”,黄宗义认为,只要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和商品生产的流通,都应该是“本业”。

明中叶以来,商人在瓦解自然经济结构,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把小商品生产者同产品市场及原料市场的联系割断,使他们完全从属于商业资本;二是定期将产品收回,再根据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付给小商品生产者一定数量的工资;三是商人兼手工业者在自由竞争中发展为资本家;四是商人直接开设手工作坊,招收雇佣个人,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在这种形势下,商人已经变成名副其实的产业资本家,生产者也完全变成彻底的雇佣工人,商业资本则直接转化为产业资本。随着商人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传统的“抑商”政策逐渐消弱,社会各阶层先后出现了以地域为中心的,以血缘、乡谊为纽带的商人群体——商帮。明清时期活跃在各个地区的著名商帮主要有山西商帮、徽州商帮、陕西商帮、山东商帮、福建商帮、洞庭商帮、广东商帮(广府、客家、潮汕)、江右商帮、龙游商帮、宁波商帮等十大商帮。

山西票号的出现与壮大,是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重要篇章。票号是一种专门经营汇兑的金融机构,因由山西商人经营而得名。明朝时期,随着区域间商品流通的频繁,对货币流通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为交易便利和安全起见,商人兼营汇票的现象就已经出现,但其承汇能力和通汇地区局限在特定区域内,远远不能满足区域间货币流通的需要。山西商人经过明中期以来,到了清乾隆年间,进入其发展的鼎盛时期,晋商遍布天下,不仅拥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还因诚信的经营作风赢得了很高的社会信誉,逐步形成汇通天下的汇兑网络。

明朝时期商人的发展,还直接推动了新兴的工商业城镇的形成与发展。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北部的佛山镇,到了明末清初,它一跃与汉口、景德镇、朱仙镇共享“天下四大镇”的美誉,又与北京、汉口、苏州齐膺“天下四大聚”的殊荣,其发展速度可见一斑。到了康熙年间,佛山已成为进出口贸易的集散地,也是外省商贾必至的商业贸易中心,市面之繁荣甚至超过了广州。“佛山镇离广州四十里,天下商贾皆集焉。烟火万家,百货骈集,会城百不及一也。”

商人的大量出现和商帮的形成,进一步加快了农副产品的商品化进程,明中期江浙地区的生丝通过澳门大量出口欧洲,这一市场信息通过商人迅速反馈到澳门毗邻的珠江三角洲,使得这一地区很快出现了“桑基鱼塘”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到了康熙后期,已经形成了以九江为中心,包括南海县海州、镇海、金瓯、绿潭、沙头、大同、顺德县龙山、龙江、鹤山县坡等十乡相连的种桑养鱼养蚕的专业性商品生产区域。农业商品专业化生产区域的出现,说明当地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近代以来商业发展与商人社会地位提升带来的社会影响

鸦片战争后,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民族危机日趋加深,商业的作用和商人的地位被重新认识,并被寄予厚望,其社会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与此同时,商人们对自身的社会价值也有了明确而清醒的认识,自觉地承担其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开始以独立的姿态跃上政治舞台,积极争取政治权利并参与政治活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而积极的作用。

晚晴时期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清政府实行的一系列奖励工商的政策法规。主要有《商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奖励实业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等等。1907年,晚晴政府颁布的《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规定,对资本在两千万元以上的“特赏”一等子爵,资本五十万元以上的“奖三品衔”。1908年清政府以庞元济创办机器造纸公司,赏给正二品封典。以祝大椿兴办实业,赏给二品顶戴;许鼎林、陈恩培、程祖福创办公司,均赏给正二品封典,加赏庞元济正一品封典。当时有人感慨说:中兴名臣曾国藩仅赏侯爵,李鸿章不过伯爵,其余百战功臣,竟有望男爵而不可得,今乃以子男等爵,奖创办实业之工商,一扫数千年贱商之陋习,斯诚稀世之创举。

辛亥革命后,封建专制统治被推翻,中国资本主义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有了根本性的提高,南京临时政府积极推行“振兴实业”的经济政策,发展民族工商业,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的数年间,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的时期,号称近世商人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社会各阶层的有识之士都在大力呼吁“兴商富国”,将振兴商业视为救亡图存的一项主要措施。“以商立国”,认为“商务者,国家之元气,通商者疏畅其血脉也”,商人从以往的四民之末,一跃而成为四民之翘楚,肩负着求强致富、救亡图存的重要历史使命。

一部分官绅纷纷投资工商业,成为新型的绅商阶层。从清末状元到实业巨子的张謇,上海的李平书,江苏的许鼎霖、浙江的沈云沛,直隶的周学熙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由官、绅、商合流而形成的新型绅商阶层,与传统的旧式商人相比较,不仅经济实力强大,而且社会地位高得多,产生的社会影响也相当显著。1903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商部,专司工商事宜。商部成立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奏请“劝办商会”,“商会者,所以通商情,保商利,有联络而无倾轧,有信义,而无诈虞,各国之能孜孜讲求者,其商务之兴,如操左劵。”中国历来商务素未讲求,不特官与商隔阂,即商与商亦不相闻问。1904年,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各省凡是商务繁富之区,不论都市、商埠,都要设立商会。1905年,上海商务总会因美国政府苛虐旅美华工一事,在上海率先发起了抵制美货运动,并倡议各地商人以“暂不运销美货”为抵制,直至美国政府删改苛例。1915年,为反对袁世凯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山东商人迅速掀起抵制日货的行动,并成立了国货陈列所。

商人和商会组织密切合作,纷纷举办新式学校教育、平民教育、实业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校或机构,给许多贫苦人民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有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商人及商会创办实业教育,为商界培养和输送了一批专门的商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为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切实有效的推动作用。近代商人还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慈善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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