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营体制是分散的,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受益产生差异,因而使得农户缺乏投资的主动性。因此,目前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可以说在很多地区停滞,有的地方甚至还处在改革开放之前的水平。因此,设立一个合理的体制,刺激农户进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对农业生产的增长是很重要的。此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农村公路、电网和通信设备的建设,也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减少农村贫困的重要因素。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在这方面的投资不断增长,大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但是其投资建设方式却存在不少弊端,其中间环节过多,资金浪费与缺位并存,且过多依赖政府拨款,未能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季娜(2017)的研究发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绝对数上表现为总量不断增长,但是在实际实践中建设质量还有待提高。其二,经济性的基础设施得到较快的发展,社会性的基础设施发展较迟缓。其三,政府逐渐意识到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差距,并努力缩小这一差距,相关数据虽显示差距较小,但在实际过程中依旧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态。
(二)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
首先,改革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机制。各地区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机制不仅要依赖于中央、省级政府的相关规定,采取“自上而下”的指挥方式,为了防止投资无效或者投资方向错误,不能确保农户急需的设施能够及时建设。因此,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受益主体的农民,也应该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决策,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模式,政府与农民合力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民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决策主体,充分表达自身意见,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性的提高。
其次,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未能满足农民需求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由于资源的短缺而造成建设停滞不前。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主体进行改进,由政府单一投资转变为政府、村委会、村民等共同投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建设主体,使受益者也为乡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上因地制宜地使用PPP模式(公私部门伙伴关系),政府作为主要管理者、宏观调控者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理安排,同时通过契约等方式与私人部门等建立伙伴关系,并进行合理的监督,确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进行。(www.daowen.com)
再次,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繁重的系统工程,其建设过程相当长,因此必须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序。对那些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水平提升的基础设施要首先安排资金进行建设,而对那些生产生活质量提升的基础设施可以适当往后安排。农田灌溉关系到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因此农田灌溉工程项目应该予以优先安排。交通通畅是居民生产和生活必需的条件,因此公路建设则同样应该予以优先安排。而对农村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则可以稍后进行逐步完善。
(三)创建贫困者安居乐业环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农村贫困者提供了安居乐业环境,为了强化其扶贫效果必须采取措施使其对农村贫困者更加有利。
首先,优先安排贫困者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农田灌溉,优先安排贫困者农业生产所需的灌溉设施,使其实现就近灌溉;对于交通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入户公路修建,条件不允许的分散贫困户通过易地搬迁集中居住后也要优先安排靠近主干公路的搬迁项目;对通信设施来说,优先安排贫困户的电缆和网络,为贫困者提供相对更加便利的信息交流渠道。
其次,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的以工代赈。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优先安排当地贫困者参与建设,使他们通过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获取工资收入,改善家庭贫困状况,实现以工代赈目的。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两点:其一是其建设最好雇用当地贫困劳动者,因为当地贫困者可以就地参与,减少了其交通费用和相关住宿费用;其二,对于缺乏相关技能的贫困者可以通过培训实现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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