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大量研究文献表明,贫困减少不仅受到经济增长的影响,还受到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的制约,前者对农村贫困减少具有正向效应,后者则会弱化这种正向效应。因此,为了对经济增长影响农村贫困的效应进行分析,有必要引入收入不平等程度进入贫困分析之中。假设贫困发生率受到贫困线、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平等度三个因素的影响,则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这种关系:
其中z为贫困线;μ为人均收入水平;L为用洛伦兹曲线表示的基尼系数,代表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如果贫困线z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变[7],则上式可写成:
由此可知,在第t期到第t+n期内,贫困变化可表述为:
为了分别分析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公平性对农村贫困的影响,需要引入一个中间的或假想的贫困水平,用Pt+n,t=P(μt+n,Lt)和Pt,t+n=P(μt,Lt+n)来表示。其中,Pt+n,t表示在不平等状况Lt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考察平均收入由第t期的μt变为第t+n期的μt+n时的贫困水平;Pt,t+n则是平均收入为μt保持不变时,不平等状况由第t期的Lt变为第t+n期的Lt+n时的贫困水平。由此,可以将(3.6)式写为:
在(3.7)的两式中,左边代表贫困指标从第t期至第t+n期的变动幅度;右边第一项表示假定第t期到第t+n期的不平等状况保持不变时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减贫效应;第二项表示假定第t期到第t+n期的人均收入水平保持不变时不平等程度变化对农村减贫的影响。显然这种分解方法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即平均收入的变化所引起的贫困减少依赖于不平等状况是否在第t期至第t+n期保持不变;或者不平等状况的变化所引起的贫困变动依赖于平均收入在第t期和第t+n期是否发生变化。为了避免“路径依赖”造成漏计或多计的情况发生,可将贫困变化分解为:(www.daowen.com)
上式右边第一项表示经济增长的减贫效应,第二项表示不平等的贫困变动效应,它们都是以t期作为基础进行计算的,没有反映第t期到第t+n期的相应变化。在此种情况下必然存在残差R,它表示保持第t期不平等状况(或平均收入)不变与保持第t+n期不平等状况(平均收入)不变两种情况下对贫困影响的差值。
根据(3.8)公式和前述数据,运用SPASS软件进行计算,表3-20列示了2000—2016年中国农村贫困减少的分解数据。
表3-20 2000—2016年中国农村贫困减少的分解
续表3-20
数据来源主要有:2001—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7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1—2017年《中国农村年鉴》;湘西、闽北和云贵等地贫困农村调查资料。
上述分解结果表明:2000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而较大收入分配差距则阻碍了这种减贫效应;农村贫困的减少绝大部分源自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增长为农村贫困减少的贡献率为50%~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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