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日益扩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目前城乡收入差距和不同地区间农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按居民常住地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2000—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280元增加到33616.2元,增加了4.35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2253.4元增加到12363.4元,增加了4.49倍。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72∶1,比2000年下降了0.07∶1[55]。表2-6的数据也显示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这种趋势在近年来表现得更加明显:2009年至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从0.304∶1提升了0.368∶1。
表2-6 2000—2016年农村分配结构调整趋势
数据来源:2001—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从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来看,各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见表2-7)。2016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5498.3元,比2000年增加7355.5元,增加了90.3%;中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1794.2元,比2000年的5509.6元增加了114.1%;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9918.4元,比2000年的4418.0元增加了124.5%;东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2274.6元,比2000年的6463.5元增加了89.9%。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最快,东北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最慢。以西部地区为1,2010年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比分别为1.84∶1、1.25∶1和1.46∶1,2016年该比例分别为1.56∶1、1.19∶1和1.24∶1。这说明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的收入相对差距均缩小。(www.daowen.com)
表2-7 2010—2016年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单位:元)
数据来源:2011—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
(三)农村居民收入内部差距略有扩大
尽管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但在农村发展过程中,资源禀赋和自身能力的差异导致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扩大。其一,从各组收入水平增长速度来看,中等偏上收入组的人均收入水平增长最快,低收入组收入水平增长最慢,从而扩大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统计数据显示:按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从低到高将其分成五个组,2016年全国农村居民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为3006.5元,比2000年增加2204.5元,增加了2.75倍;中等偏下组人均收入为7827.7元,比2000年增加6387.7元,增加了4.44倍;中等收入组人均收入为11159.1元,比2000年增加9155.1元,增加了4.57倍;中等偏上组人均收入为15727.4元,比2000年增加12960.4元,增加了4.68倍;高收入组人均收入为28448.0元,比2000年增加23258.0元,增加了4.48倍。其二,从各年度增长速度来看,如果以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为1,则2000年高收入组、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和中等偏下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与其的比例为6.47∶1、3.45∶1、2.50∶1、1.80∶1,2016年该比例为9.46∶1、5.23∶1、3.71∶1、2.60∶1,这就说明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与其他组特别是高收入组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
表2-7 2010—2016年农村内部人均收入水平(单位:元)
注:数据来源于2014年和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这两个年度的表中数据在2013年有区别,取2017年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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